辽宁全力进行辽阳瓦斯爆炸煤矿事故案例
简介
2012年3月22日中午12时左右,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西大窑镇大黄某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初步核实井下有23人作业,经救援,其中1人生还,5人死亡,尚有17人下落不明。
晚间11:20左右,5名遇难矿工遗体已经被发现并升井。救援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目前,事故矿负责人已经逃逸,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
营救
生还矿工辽阳市201医院,伤情严重,医护人员正在全力搜救。 据正在现场组织救援的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介绍,救护人员多次下井搜救,目前事故矿井井下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较高,检测的结果显示瓦斯浓度已经达到了20%,一氧化碳达400ppm,并且有局部冒点情况,搜救难度较大。救援指挥部下一步将全力恢复井下通风,降低有害气体浓度,为进一步搜救创造条件。
目前已经确定被困人员位置在冒顶区域以里。沈煤集团救护队正在井下权利搜救,被困人员生存几率仍不可知。 付建华指出,事故调查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事故煤矿存在着非法组织生产的问题。辽宁煤监局,已经要求所有煤矿全部停止节后复产验收。已经复产验收结束的煤矿也需认真排查隐患。
据现场开展救援工作的沈煤集团副总工程师韩德义介绍,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居高不下一直是救援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由于事故矿井下排风通风系统复杂、排风阻力大,每分钟排风量仅为80立方米,而正常情况下应该不小于1000立方米,致使井下有害气体难以排除。有害气体浓度居高不下,存在自然发火征兆。为防止引发次生灾害,保证救援人员安全,当前井下救援人员已经全部撤出。当前,救援工作主要通过在地上钻孔,向着火区充水等方式灭火,一旦具备下井条件,救援人员将第一时间入井开展救援工作。
编辑本段处置
3月26日,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付建华在辽阳矿难救援现场召开现场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的批示精神,要求加大力度降低有害气体浓度,加快救援速度。同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严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付建华说,这座煤矿属于违规生产,以技改名义逃避、拖延关闭,并且在被责令停工后未经复工验收,仍继续违法组织生产。[2]经初步调查,事故矿井管理混乱,资料不足。并且通风系统复杂、排风阻力大,不能有效解决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标问题,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此外,本次事故存在迟报情况,矿主逃逸,给事故抢险救灾造成困难,也错过了第一个最佳救援时间。
现场会上,辽宁省副省长赵化明要求救援工作要坚持以救人为中心、以科学施救、绝不发生次生灾害事故为总原则,争时间、抢速度,抓紧开展井下施救作业。同时,要求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3]
4月1日,事故抢险救援总指挥部、现场救援指挥部和救援专家召开会议,经过综合会商论证,决定采用专家组提出的向井下注氮方式进行灭火。
本次事故责任人大黄某矿法人代表沈铁夫,投资管理人于桂芳、崔立庆,工作人员沈思等4人被辽阳市警方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