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为全面深化矿井安全矿质量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现场施工质量和动态达标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现根据公司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定原则
分级管理,突出区队班组。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区队、班组三级管理,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区队班组的主管能动性,形成矿抓全面,专业抓系统,区队抓范围,班组抓施工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强化过程控制,突出岗位达标。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落实到各生产环节,落实到各个岗位,进一步完善岗位作业标准,强化安全质量控制,确保不达标不生产。
严格检查验收,突出动态考评。把“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方针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将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结果与安全抵押联挂考核,强化过程控制,坚持集中检查验收与动态考评相结合,严格奖惩兑现。
二、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管理体系
为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矿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由矿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副总工程师和生产技术科、安监处、机电科、通防科、地测科、调度室、组干科、劳资科、财务科、企管科、矿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组织协调、验收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业务科室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本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加强业务指导,严格检查验收。
三、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
(一)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旬检查、月验收及区队班组日常检查制度。各生产区队制定区队对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及考核管理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区队对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及考核管理办法制定完成后,分别报相关业务科室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备案,每旬将检查考核结果分别报相关业务科室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公室,矿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时,对区队、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从所属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除。
(二)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内容。将工程质量验收、安全生产完成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红黄牌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按以下标准进行扣分。
1.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每头面扣1分,出现不合格的,每头面扣3分,以此类推。
2.区队管理人员下井个数或带班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采掘单位每出现一次“三违”扣0.01分,井下辅助单位每出现一次“三违”扣0.02分,地面单位每出现一次“三违”扣0.03分。
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一次扣5分,发生轻伤事故的单位,一次扣3分。
发生非人身事故的单位,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下的一次扣2分,直接经济损失2000—10000元的一次扣3分,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一次扣5分。
3.B级、C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逾期未完成治理的,每项分别扣3分、1分。
4.矿井内部各类检查过程中,每出现一张红牌扣3分,出现一张黄牌扣2分;公司各类检查过程中,每出现一张红牌扣5分,出现一张黄牌扣3分。
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查出的问题,属区队管理责任的,每条问题扣0.5分。
5.同班组现场提问有两人次不懂岗位标准或不熟悉工作现场的,一次扣1分。 -4-
四、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旬验收
1.各区队每个小班对上一班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验收,并保存原始验收记录。
2.矿质量办公室每月对采煤专业工程质量进行3次现场现收,对掘进专业每月进行2次现场验收,机电、运输、通防、安全管理等专业每月组织3次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验收采用不定单位、不定时间、不提前通知的方式进行。
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验收时,被验收单位的管理人员和验收员必须参加,并在验收表上签字。区队无人参加验收,每次罚区长200元,并从单位当月质量标准化验收总分中扣3分。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月验收
1.各专业由分管副总负责,每月20日前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其中采煤专业由王兴雨负责,掘进专业由高有存负责,机电专业由郝心同负责,运输专业由王庆路负责,通风专业由李少龙负责,地测防治水专业由张崇良负责,调度专业由卞清武负责,安全管理专业由李念浩负责。分管副总、业务科室科长、分管副科长(工程师)、区队干部必须参加现场验收,对照标准逐条打分定级,凡参加验收者,必须现场签字,否则罚款200元。
2.各专业每月自检的原始记录,由分管副科长(工程师)负责保存备查,凡在公司验收时无原始自检记录,对责任者罚款50元。 -5-
3.对自检中查出的问题,由各专业落实整改单位、整改负责人,业务科室分管副科长(工程师)负责督促有关区队按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将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及业务科室责任人进行处罚。
4.对自检工作组织不力,检查不认真,填写虚假报表者,将给予100—1000元罚款。
5.各区队当月(季度)质量标准化验收综评得分计算方法:
当月(季度)验收得分= 当月(季度)各次验收得分之和/当月(季度)验收次数
6.各专业当月(季度)质量标准化验收综评得分计算方法:
当月(季度)验收得分=本专业各单项工程当月(季度)得分之和/本专业当月(季度)被验收工程个数。
五、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创优竞赛活动
继续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星级区队”、“三五班组”、“精品工程”等竞赛评比活动,将评比结果与区队班组安全质量工资密切挂钩,营造创先争优、勇争一流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
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单位的管理经验和创新成果,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矿每月对井下各区队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对考核评定一级且得分96分以上的区队,给予1万元的奖励,同时按照排名对前三名的区队分别加奖1万元、0.8万元、0.6万元。
得分90分及以下的区队给予1万元的处罚,同时扣除区队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安全抵押奖励的50%,扣除其他人员安全抵押奖励的10%。
六、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管理
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表,各专业要根据公司及上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表,检查验收时由专人负责逐条评定。
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检查工作质量追溯制度。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不认真、不仔细、不全面,现场存在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并构成安全隐患的,扣减直至扣除责任人的全额安全抵押金,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专业检查必须由分管副总亲自组织,抽调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参加检查。所有检查人员要严肃认真,不循私情,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公开。如发现检查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或通报批评。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