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马龙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矿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逢五为法定检查日,由矿长、主管安全的副矿长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参加,安全科负责检查和监督整改情况。
二、安全科安检员每班进行巡回检查和定点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停产处理,及时报告矿生产调度室和安全调度室。
三、安全调度室每班认真听取井下安全监察员、瓦斯检查员、通风员、基层安全网络员、各队长的汇报,并向下一班详细安排需要解决的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三违”事故统计及事故调查记录。
四、各队、班、组对本区域工作开工之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一步全面检查后方可工作。
五、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查思想:对安全生产认识是否正确,责任心是否强,对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是否敢于批评教育。
2、查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了本部门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如何,有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
3、查纪律:岗位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纪行为。
4、查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提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是否奖罚分明。
5、查隐患:是否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机器设备、防护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人员),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