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煤矿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6-24 14:34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一、矿井通风设施必须齐全、可靠,制作、安装、维护和管理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
二、井下所有风门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不能自动关闭时,要及时修理和更换。
三、井下通风设施,由安全科全面负责管理,当通风设施损坏时,必须及时通知安全科,由安全科及时修理、维护和更换。
四、爱护通风设施,人人有责,每一名职工必须爱护通风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做到随手关门。对于无意或有意损坏矿井通风设施者,视情节轻重给以100~200元的处罚。
五、通风设施的安装、砌筑、调节、迁移、拆除等工作全部由安全科负责实施。没有安全矿长或总工程师、安全科长的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或更改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对于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造成风流紊乱者,必须严肃处理,因此酿成事故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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