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煤矿防尘管理制度
一、矿井各水平所有煤层都要进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测定各煤层的煤尘爆炸性。
二、矿井配备防尘专业队伍,并配齐工程技术人员、测尘人员。
三、各采掘单位要设立一名队长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的防尘工作。
四、安全部门每旬对矿井进行一次防尘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要限期整改解决。
五、开掘工作面
1、完善供水系统,要有充足的净化水源,供水管路铺设平直,不漏水;凡用水地点要保持正常供水。矿车运输巷道的供水管路,每隔10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或刮板运输机运输巷道的供水管路,每隔5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
2、湿式钻眼,打炮眼和锚杆眼,必须采用湿式电钻和风钻作业。
3、使用水炮泥:安装罐注水炮泥的装置,每个炮眼都必须使用水炮泥。
4、刷洗井帮巷壁: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刷洗工作面向后30米范围内的巷壁岩帮,其余巷道每旬清扫一次。
5、扒、装岩(煤)必须洒水。
6、转载点喷雾:各运输转载点必须进行喷雾,且灵敏可靠,不漏水。
7、不得有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大于5米的煤尘堆积(煤尘潮湿,用手捏成团,经振动不能飞扬者不在此限)。
8、掘进煤巷和半煤巷,相邻工作面要按《规程》规定设置隔爆设施。
9、锚喷和喷浆支护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潮喷。工作人员必须戴劳动保护用品。
六、采煤工作面防尘
1、完善供水系统:进、回风巷必须安设水管、运煤巷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每个转载点设置喷雾酒水装置。
2、净化通风:工作面进、回风巷各设置一道净化水幕。保证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3、转载点喷雾:运输转载点必须进行喷雾,且灵活可靠,正常使用。
4、进、回风巷每天冲洗一次,不能出现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大于5米的煤尘堆积。
5、放炮前,进行工作面洒水,放炮使用水炮泥。
七、防尘设施安装、维修及管理
1、采煤工作面,采煤队负责看管和使用,通风部门负责安装和维修。
2、开掘工作面:施工巷道内的防尘设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维修和使用,通风部门负责由供水管路上在施工巷道口设一个三通阀门。
3、运输巷道:由防尘设施所在区域的运输单位负责看管和使用,通风部门负责安装和维修。
4、其它防尘设施由通风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