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重大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矿井重大水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矿井重大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 :技术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
成 员: 调度室主任、办公室主任、保卫科科长、安检科科长、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防科科长以及各队队长。
二、组织分工
总指挥负责人员及物资等的组织工作、决策预案的启动,副总指挥根据具体情况负责技术方案及措施等的技术准备,各成员负责各项措施的制定及人员的组织落实。
三、领导小组职责
1、矿长:是处理严重顶板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副矿长、生产副矿长、生产副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抢救方案。
2、技术副矿长: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抢救方案。
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材料。
4、安全、生产副矿长、生产副总工程师、技术科科长,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助。
5、矿山救护队负责人: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护和事故处理。
6、通防科科长:当严重水灾事故造成通风系统紊乱,无法保证正常通风时,及时调整风路。
7、技术科科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8、调度室主任: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
9、有关的科、队、班长准备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的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10、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值班矿长、救护队长、裕隆公司调度室以及矿其它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命令,并按照《预案》中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各单位的人员到调度室报到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
11、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须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2、机电科科长: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13、井口保健站: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14、办公室主任:保证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5、保卫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四、汇报程序
1、发生水灾事故后,事故地点人员立即就近用电话向调度汇报,汇报时要尽可能汇报清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2、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要记清楚汇报人的姓名、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位置,并进一步核实事故情况。
3、调度室在核实事故的同时向当天值班汇报,并及时了解清楚事故的情况,要立即向应急事故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启动应急程序,按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名单进行通知。
4、领导小组各成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到调度室,按各自的分共展开工作。
5、调度室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必须立即向总公司调度室汇报清发生事故灾害的单位、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员遇险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已采取的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宜。
6、通知区矿山救护队赶赴现场。
五、处理水灾事故应具备有关技术资料
1、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设施的位置、风流方向、风量)。
2、矿井供电系统图和井下通讯系统图。
3、采掘工程现状平面图
4、排水系统图
5、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以上图纸质料必须按规定及时填绘修改,确保能够反应实际情况。
六、应紧救援
(一)透水后现场人员撤退时的注意事项
1.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涌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2.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3.如透水后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4.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5.人员撤退到竖井,需从梯子间上去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争抢。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和他人的安全。
6.如惟一的出口被水封堵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的在独头工作面躲避,等待救护人员的营救。严禁盲目潜水逃生等冒险行为。
(二)被矿井水灾围困时的避灾自救措施
1.当现场人员被涌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避灾,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避灾。迫不得已时,可爬上巷道中高冒空间待救。如系老窑透水,则须在避难硐室 处建临时挡墙或吊挂风帘,防止被涌出的有害气体伤害。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明显标志。
2.在避灾期间,遇险矿工要有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情绪安定、自信乐观、意志坚强。要坚信上级领导一定会组织人员快速营救;坚信在班组长和有经验老工人的带领下,一定能够克服各种困难,共渡难关、安全脱险。要作好长时间避灾的准备,除轮流担任岗哨观察水情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应静卧,以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
3.避灾时,应用敲击的方法有规律、间断地发出呼救信号,向营救人员指示躲避处的位置。
4.被困期间断绝食物后,即使在饥饿难 的情况下,也应努力克制自己,决不嚼食杂物充饥。需要饮用井下水时,应选择适宜的水源,并用纱布或衣服过滤。
(三)组织救援
1.发生矿井重大水灾事故后,通过电话通知灾区人员按规定的避水路线进行撤退。
2.矿山救护队到达现场后,要了解灾区情况,突水地点、水源、灾区范围、有害气体含量,事故前的人员分布,矿井是否有生存条件的地点及进入该地点的通道,参与制定抢救方案,积极抢救井下人员。
七、井下各地点撤人路线
1、发生水灾事故时,采掘工作面人员必须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避灾路线进行撤离灾区。
2、其它地区零散作业人员→由低处向高处撤离→经矿内副井或主井升井。
3、其余新开采头面作业规程中必须制定水患避灾路线,发生水患撤人路线严格按规程中规定的避灾路线撤人。
八、安全技术措施
1.技术科加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对采掘活动中有水害威胁的断层水、顶底水、老空老窑水、煤矿水患、封闭不良钻孔等均需地测部门提出隐患预报。坚决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2.经过批准的矿井隔离煤柱和防水煤柱不准随意变动,不得在煤柱内进行采掘施工。
3.技术科加强对井下各主要出水点的定期观测,发现涌水量增大时,要加密观测次数,查找原因,并及时向技术矿长汇报。
4.各队技术员或队长根据各队工作地点绘制避灾路线图,张贴在队会议室和井下施工地点,并认真向全队干部职工讲解和贯彻,并签字备查。
5.受水患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专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6.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向全队干部职工讲解出水预兆,提高职工自我防范能力。
7.新工人进矿后,由区队技术员或班长带领他们在井下熟悉避灾路线,不少于两次,并作好记录。
8.各单位井下工作地点必须放专人看守电话,时刻保持与矿调度联系畅通。
9.各队值班干部进班及时向调度汇报出勤人数,如出现险情,矿调度立即通知撤人,各队井下人员在跟班干部的带领下按照规定路线撤人,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人数和情况,零散作业人员由各单位负责通知撤离。
10.撤人的原则是往高处走,但不得进入独头巷道。
11.矿灯房、自救器室及时向调度汇报升井人数及姓名。
12.如出现水患,保卫科和安检科立即在矿内副井口设岗,人员只准出不准下井,特殊情况经指挥部允许方准入井,并维持现场秩序。
九、恢复正常生产的原则
抢险救灾结束后,经水灾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同意,制定恢复生产的安全措施,开始恢复生产整修被水冲垮和淤积的巷道,恢复通风,在整修巷道和恢复通风的过程,要检查各种有毒有害气体。
十、应急处理预案的学习和演练
1、井下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严重水灾事故及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知识,本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为保证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本着每半年修订和补充完善一次,遇条件变化或重要人事变更,随时间修订,补充预案内容。
3、为验证本预案的有效性,矿上要统一安排定期对预案进行模拟演练。每年要针对地区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