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下属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汇编
煤矿各部门工作职责
为便于公司内部工作协调,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对各部门职责明确如下:
一、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行政、后勤、保卫、接待、信访、工农关系、证件办理等工作
2、负责上级机关来文、来电、来函的收发、登记、呈批、传阅、催办、存档和下发文件的审核、分发、分送、登记、立卷及档案材料管理等工作。
3负责起草各类综合管理文件、行政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对董事会的每周工作总结汇报和领导重要讲话。
4、负责矿长办公会议及全矿行政工作会议的组织、会务和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5、负责矿印鉴和矿长印章的管理使用,建立使用记录文本,包括批准人、经办人及相关内容等。
6、负责文件打印、复印和报刊的订阅工作。
7、负责办公车辆的调度与日常管理。
8、后勤管理方面:负责食堂、职工宿舍、机关楼、澡堂、以及地面的卫生清洁工作;负责范围的经营核算
9、企业管理方面:负责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制定企业管理制度;负责全矿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工资考核
10、地面安全保卫方面:负责全矿井的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的巡守安排;矿井工作人员的住宿登记及临时来矿人员的登记;做好矿井防火、防盗工作;做好矿井火工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及火工品领用的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核对工作。
11、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生产技术科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制定本矿具体实施办法,检查分析执行情况,解决有关问题。
2、负责采煤、掘进、矿压等专业技术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采煤、掘进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3、编制生产、基建、技改、安技措等建议计划、编制年度维简费、大修费、基建等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年度生产计划。
4、负责组织编制采区设计、采掘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根据现场条件的变化及时优化设计、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合理的施工工艺,确保安全生产。
5、负责采掘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6、组织编制矿井发展规划、生产衔接计划及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并督导实施、检查和提出考核意见。
7、负责制定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实施考核细则,具体验收并提出考核意见。
8、负责科技工作的立项、收集整理、汇总考核。
9、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预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电设备科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编织机电、运输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季度、月度作业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2、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编制矿井设备、配件、供电、大型材料等规划和落实资金、设备选型以及更新改造、大修、报废、回收等工作。
3、负责煤安标志产品和防爆电器设备的管理,参与新购煤矿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的验收和采区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5、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定期组织检验和试验。
6、负责矿井节能、环保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下达考核指标,监督并考核。
7、负责矿井大型设备及特种起重设备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改造、技术鉴定、定期检验。
8、负责矿井通讯和计算机信息管理管理工作,确保通讯、信息畅通。
9、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四、一通三防科职责
1、在矿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矿的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灭火技术管理以及矿山救护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对“一通三防”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矿管理制度、措施、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3、编制矿年度、季度通风计划、“一通三防”工程计划和规划,按计划组织实施。
4、参与审查矿井采区设计、重点工程设计及作业规程、措施,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5、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的各种图表、记录、台账、牌板,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报表的审查、汇总、上报工作,掌握全矿“一通三防”动态。
6、负责组织矿井反风演习、主扇性能测定、阻力测定、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瓦斯等级、煤与瓦斯突出性、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鉴定等工作。负责通风网络优化设计并组织实施通风系统改造。
7、负责全矿“一通三防”主要仪器、仪表、设备的选型、校验、维修和性能检测,确保其安全技术性能符合有关要求。
8、负责组织开展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组织矿井通风质量检查评比。
9、深入现场重点检查通风系统、风量分配、瓦斯、一氧化碳、局扇通风、粉尘等方面的重大隐患,并及时制定措施,整改落实。
10、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11、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地质测量科工作职责
1、负责提供准确的地质、水文地质及测量资料,保证图纸内容齐全、精度达标,实现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
2、及时掌握巷道进度资料和矿井贯通巷道情况,准确控制贯通距离,及时发出“贯通通知书”,保证巷道安全、准确贯通。
3、认真填绘充水性图,掌握矿井周边及井田内小窑、采空区分布及积水情况,及时提交水情水害预报。
4、严格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规定,设计各类防隔水煤柱,对已报批留设的隔离煤柱要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在留设的防水隔离煤柱和其它未经批准开采的煤柱内进行开采。
5、对巷道底板安全隔水厚度达不到安全要求,且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严格执行在进行开采设计之前制定防水方案并报省厅批准的规定。
6、负责制定矿井探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7、参与采区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政策留设各类保安煤柱,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8、参与采掘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管理,及时提交地质说明书,提供现场服务。负责采掘工程的产量、进尺验收、提交验收报告。
9、负责储量管理工作,建立储量管理台账。
10、参与制定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的方案,为预防煤炭自然发火提供资料。
11、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调度室工作职责
1、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调度程序指挥生产。。
2、按照生产作业计划组织日常生产活动,检查各生产环节执行和完成计划情况。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生产作业的准备、生产后勤供应和安全保障工作。
4、组织和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对生产系统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及时统筹协调。组织分析影响生产安全的事故。
5、合理调整劳动组织、调配劳动力和必要的生产设备,掌握生产安全动态,组织均衡生产。
6、做好生产作业计划完成情况统计、分析、汇总和上报工作;建立完善的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按时填写各种图表、报表并定期归档保存。
7、传达并执行矿长及上级调度部门有关生产作业的指示和命令,并将安全生产信息按要求及时反馈。
8、准确下达各种调度命令,根据领导指示和生产需要,调动人力、物力和车辆,必要时有权对外联系。
9、抓好采、掘衔接准备,组织采掘工作面的安装、回收准备工作,掌握采掘机械调配使用情况,组织矿井停产检修工作。
10、准确掌握矿井各种应急预案,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遇突发事件或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调动所需人力、物力迅速开展工作,并协调组织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11、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安全监察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制定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2、负责安全评估、安全调度、隐患排查、三违分析及综治工作;认真组织安全检查,抓好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及时反馈安全信息。
3、经常深入现场,完成下井次数和抓“三违”指标,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搞好安全监察。
4、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工作,组织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促进现场质量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
5、组织矿安全例会、安全办公会,督促检查基层单位对会议和文件精神、领导指令的贯彻落实情况。
6、负责矿井事故现场勘察、分析、追究、处理。
7、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资金的提取、使用情况。
8、搞好安全资料收集、安全档案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供应科工作职责
1、负责矿井物资的采购、保管、发放,保证及时供应库存合理。
2、严格检查购进物资的质量,做到不合格不入库、不使用,保证按质、按时、按量供应安全生产所需设备、材料、物品等。
3、负责材料库的管理,所有物品分类按要求合理存放,并保证运输、装卸、存放等的安全。
4、做好矿井灾害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参加矿井灾害事故的抢救工作。
5、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财务科工作职责
2、根据上级下达的利润等计划指标,分解下达各单位的成本、费用支出计划指标。参与编制各单位经营承包,经济责任制方案及考核兑现,汇总编制全矿生产财务收支计划和成本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报全矿月、季、年度财务报表,编写财务执行情况书。
4、负责全矿流动资金的综合平衡,为生产积极组织资金,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5、负责专用基金的核算与管理。参与编制工程项目计划,监督计划的执行,审查验收月报,结算工程价款,参与工程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6、按时完成税金、折旧基金,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上缴任务。
7、负责全矿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正确计提折旧基金,办理固定资产的新增、调入、调出、报废以及盈亏的账务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固定资产鼓励细则,定期组织财产清查,保护国家固定资产的完整。
8、定期分析全矿财务成本完成计划情况,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运用会计资料提供可靠信息。
9、协助与督促开展班组经济核算,建立健全基层原始记录,不断完善岗位经济责任制。
10、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按期整理建档。
11、定期编制经济活动分析报告,组织召开经营活动分析会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12、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人事劳动科工作职责
1、负责干部考核和培养工作,定期对干部进行测评,严格干部调动任免程序。
2、负责落实矿职代会、矿务会议关于劳资方面的决议和决定。负责编制全矿劳动力、劳动生产率、工资分配计划并贯彻实施。
3、负责全矿劳动组织、工资基金、定员、定额、工人档案、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劳动保险和社会统筹等工作。
4、负责职工安全培训工作。
5、负责劳资统计上报以及劳资信息的收集反馈。
6、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政工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党群、纪检日常事务工作,起草工作安排、总结等文稿。审查和处理下属单位上报的材料。
2、负责组织矿党委召开的各类会议,做好矿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的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3、负责行政及党群部门工作月度考核和评比。
4、负责政治宣传工作,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来信。
5、承担矿职代会办事机构的职责,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利益。
6、发展工会组织,建好职工之家。
7、开展青年突击队竞赛,抓好青年安全岗位监督工作。
8、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基建科工作职责
1、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制定基建技术管理办法,负责开拓、掘进、基建测量、防治水及地面基建工程的现场管理。
2、对基建工程(矿土安)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进行现场管理。
3、负责基本建设质量标准化具体工作。
4、负责各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及考核检查工作,编制和下达年度、季度、月度基建工程计划,并提出考核意见。
5、负责执行完成各类基建工程合同。
6、现场组织重大施工技术、装备、工艺的技术创新研究和推广应用。
7、负责基建统计、计划、完成情况上报工作,做好结算配合工作。
8、负责基本建设核心指标的评估、考核、统计、上报工作,核心指标包括全员效率,单位工程耗材(坑木、火工品、钢材等)。
9、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征用的具体实施。
10、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11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销售科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