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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顶板事故案例汇编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6-29 11:15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一、煤矿顶板事故案例汇编

  1、大隆矿“1981.1.17”顶板事故

  1981年1月17日16时45分,W17-1 S2炮采工作面回收班班长郝××检查完回收现场,发现中间段顶板有劲不好。他安排三组回收,中间段是他和支护工王××、刮板输送机工杨××。回收前郝××告诉王××先打好密集支柱的戗顶子,铁腿子要用木腿替换着回收。然后他就去回顺抱木料。王××、杨××打了三棵戗顶子,用木柈打替顶子回收,回到第6棵时,王××用大头镐打了四镐,因顶板压力大铁腿没落,随即又打了一镐,铁腿落了,顶板也随之落下,推倒了密集支柱,王××躲闪不及被埋住,扒出后已死亡。

  事故原因:

  1、中间段回收处,上帮顶板掉顶,用大柈刹顶时没有接顶造成支架不牢,没有初撑力,回收时顶板冒顶,支架没起作用,推倒密集支柱。

  2、回收时戗顶子不合格,没有木梁,顶板来压时,戗顶子不起作用。

  防范措施

  1、回采工作面有掉顶处,刹顶一定要接到顶板,要刹严、刹紧。

  2、回收时要打好戗顶子,顶板不好,有推密集支柱危险的地点必须打好戗顶子,戗顶子一定要给木梁,严禁使用铁顶子直接戗在铁支柱上。

  2、大隆矿“1981.5.23”顶板事故

  1981年5月23日13时50分,掘进三队在东一东五段运顺掘进时,距工作面17米处的耙斗机司机潘××正在装岩,这时巷道左上角顶板突然掉货,将潘××小腿埋住,接着又下来一块长800mm,宽600mm,厚500mm的岩石将潘××砸倒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脱落的棚梁是临时支护,为矿用U型钢,拱型支护,棚子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左侧棚腿歪,没有打筋木。

  2、铁梁子两端连接板焊缝强度不够,开焊,顶板来压后使该棚支护失效。

  3、安全质量管理不严,对支护棚子的安全质量检查不够。

  4、作业者安全意识差,作业前没能及时发现并排除作业现场周围的不安全隐患。

  防范措施

  1、加强施工质量管理,严格按作业规程施工。

  2、对制造、加工的支护棚子等质量要严格把关,按质量标准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不准使用。

  3、加强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对各类不安全隐患,都要及时处理。

  3、大隆矿“1981.7.7”顶板事故

  1981年7月7日12时20分,东一东五段边切三角点,掘进二队队长苏××,代理技术员阎××,领着工人放完炮后准备出货,一开耙斗机发现耙斗机的托绳轮坏了,需更换。苏队长安排阎××领着一名工人升井抬新的,又安排当班班长康××、副班长邢××带领全班组人员到边切三角点处,因6日白班区领导发现边切三角点处的抬棚有劲,为防止出现意外,所以准备在此处再给一架抬棚。当柱窝挖好立腿子时,发现原抬棚的筋木碍事,便将筋木打掉,然后又发现靠右侧腿子后边有一小柈也碍事,副班长邢××用锯锯掉小柈,当小柈被锯掉后,上帮掉货将抬棚腿打倒的同时,抬棚、插梁、顶板都同时冒落下来,将康××、邢××、王××等三人埋在下面。经积极抢救将三人扒出后,王××重伤。康××、邢×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现场干部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在安排工人备抬棚时不安排打临时顶柱。备抬棚腿窝挖的比原抬棚腿窝深,抬棚腿形成“吊死鬼”。在打掉筋木和锯掉支护小柈时,没有观察顶板和周围的支护情况。在施工中没有清除周围的杂物,致使事故发生时不能及时退出。

  防范措施

  1、加强干部、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从思想上、措施上达到安全生产。

  2、凡是抬棚和支护的棚子,严禁用其它物件代替,必须使用合格坑木支护。

  4、大隆矿“1982.4.10”顶板事故

  1982年4月10日四点班,维修队在E1 E5段协助运送综采架子时,在工作面四角点往外第10架棚子处顶板冒落(长4.5米,宽4.2米—4.5米,高4.5—5米)将正在此挖腿窝的维修队副队长张××埋住达2小时50分钟,使其窒息死亡。

  4月9日四点班(此时综采架子已安装45组),往工作面运架子时,因棚梁矮过不去,维修队班长毛××与综采队张副队长擅自决定,将刮支架的棚子两侧打上顶子,将梁锯掉。4月10日零点班,有人反映回风道有压力,刘××小组在距工作面四角点6米处给两根刹杆,一头搭在第12、13架棚梁上,另一头用单体支柱作腿托住刹杆的另一端。4月10日白班(事故前一个小班)何××小组在11时左右,队长吕××在现场,此时正往里进的第1组支架在四角点往外架棚处卡住了,随即用工字钢梁架住棚梁,两头用单体支柱将第二架棚梁支起,架子才能过去。13时左右,第二组支架运到四角点往外第三架棚处过不去卡住了,这时维修队工人用单体把棚支了起来,当支架进到第二架棚时,因梁上有节子过不去,并且拉架子平车掉道,又把棚腿撞了一下,最后用反滑子将架子车退了出来。队长吕××用斧子将节子砍掉,用单体把棚梁又支了一下,第二组架子才过去(前后三次活动此处顶板)。4月10日四点班,维修队副队长张××带领毛××小组到现场后,发现工作面后四角点外边顶板压力大,决定不进架子,拉底备棚,但综采队张副队长讲本班要进4组架子,张××与综采队张副队长决定维修备1架棚,综采队进架子,两不误。17时左右第一组架子已拉到距四角点往外第10架棚处,因顶板压力大,架子车无法通过。综采人员把架子从平车卸下来,用移架梁把架子拉了进去。架子过去后,张××、毛××与小组其他人员研究备棚子(此时张××站在四角点往外4.4米左侧即第9架棚腿前)。这时张××说:“备完棚子支架一架也进不去了”,张××叫毛××去工作面找综采队张副队长说明一下,毛××去工作面,其余人员去备料,在毛××等三人离开5—6米时,顶板突然冒落将张××埋住,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领导干部安全意识薄弱。只顾生产,不顾安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此地点顶板压力增大,且又经三次活动顶板,造成顶板离层,不但不停止架子进架子处理顶板,还继续强行往里进架子。对隐患不及时处理,一托再托,也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3、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对危险区域无专职干部负责。事故前明确指示叫区干部跟班指挥生产,但维修区没认真执行,仍采用队干部跟班。

  4、自主保安能力差,此处顶板压力明显增大,还在此处逗留。

  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2、严格执行“三不生产”原则。不准带隐患作业。

  3、危险地段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生产,同工人同下同上。

  4、维修巷道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加固相邻的支架。

  5、大隆矿“1982.4.22”顶板事故

  1982年4月22日零点班,采煤一队E14 W3采场作业时发生一起亡人事故。零点班6时40分,班长王××(死者)与工人刘××、王×分段挂梁刹顶,该处采场顶板破碎,并有一个小断层,顶板抽条。当挂第四棵梁时,发现顶板掉货,刘××、王×二人跑出,王××因在上帮刹顶,没跑出来,被货埋住。经抢救扒出后已死亡。

  事故原因:

  1、自主保安意识不强,安全意识差。

  2、只强调生产,忽视安全。

  3、该挂梁地点有一小断层且顶板破碎,未能及时进行维护。

  4、刹顶时没有专人监护。

  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技术培训,认真学习《三大规程》。

  2、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处理隐患要有专人监护。

  6、大隆矿“1983.7.19”顶板事故

  1983年7月19日采煤三队西一采区北五段四点班接班后,在机尾处放炮18米,留3米煤垛又放炮7.5米。小班分五伙,每伙三人五块板从机尾处开始攉货。李×在距机尾5米处上帮攉货。此时顶板来压,下帮第二排支柱下沉,距机尾第一排第6棵支柱不吃劲,倾倒在输送机上,输送机正在运转,倒在输送机上的支柱又支倒7棵单体支柱,瞬时单体的铰接顶梁掉下横在输送机上,该铰接梁又将上帮第2、3棵临时支柱、下帮第8、9棵正规支柱拉倒,顶网下沉后,在输送机上方扯开,最后造成冒顶5米,并将正在攉货的李×挤在上帮(18时50分)。经抢救于22时30分将李扒出,李×已死亡。

  事故原因:

  1、采场支护质量不合格,正规支柱迎山角度不够,个别处顶梁没有进行铰接,初撑力不够。

  2、工作面没有设置运输信号闭锁装置,出现意外情况后没能及时停气闭锁。

  3、上幅金属网联接不符合规定要求。

  防范措施:

  1、加强采场工程质量管理。

  2、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生产技术水平。

  3、设置运输信号闭锁装置。

  7、大明一矿“1984.10.22” 片帮事故

  1984年10月22日二班,615采煤队在东二东一段炮采工作面正常作业。该采场伪顶由层理发育的泥岩组成,较破碎,导致片帮现象严重,作业难度较大。18时10分许,当班代班队长董×安排工作后,便在距机尾25.5米处协助工人支刮板输送机,但由于此处少打了2棵临时顶子,且没有认真进行敲帮问顶,致使煤壁突然发生片帮,落下一块4.0×1.1×0.9米的大块煤块,将正在推刮板输送机作业的董×砸成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21时20分死亡。

  事故原因:

  1、当班工作面上帮少打2棵临时支柱,且其它临时支柱打的不牢,柱距超规定,导致片帮煤块砸在刮板输送机上,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没有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煤壁片帮隐患重视不够,未能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自主保安能力不强,单位安全管理不善,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8、大明一矿“1985.1.13”顶板事故

  1985年1月13日夜班,616采煤队在17-5炮采工作面距机尾处进行开帮作业,当班共分3个翻打组,每组翻打长度为15米。4时30分许,第一组翻打人员龙×、马×已将所负责的15米正规支柱基本打完,这时,班长又将第二段7.5米有淋水地段的翻打、回收任务加给他们,并在报酬上做了许诺,这样,两人的作业长度就达到了22.5米。5时30分,当两人作业地段的正规支柱打了19.5米时,工作面整个循环已经完成放炮、攉货任务,尚有42米正规支柱未打。在这种情况下,带班队长违章指挥,开始第二个循环的放炮作业。5时45分,龙×、马×二人将正规支柱全部打完后,便开始往机尾方向倒退回收。当回出第3棵支柱后,马×因回收工具不合格,便到机头换工具。此时,龙×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一人继续回收,当他拽第4棵支柱时,顶板发生冒落,将其压在1.9×1.6×0.9米的大块下,因伤势严重,后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工人龙×急于早升井,违章操作,在马×去机头取工具时单独一人作业(作业规程规定为二人作业),回收处顶板不好,又没有打戗顶子,造成回收时顶板冒落埋人,是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带班队长违章指挥,明知21米处的顶板破碎、淋水较大(共9米长范围),回收困难,但没有采取临时措施,更没有亲自在现场指挥。在工作面的正规顶子还差42米未形成、回收工作还未进行的情况下,就在机尾开帮放炮(第二个循环)10米,放炮地点距回收地点(事故地点)仅有9.5米。由于放炮顶板震动,加速顶板冒落。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工作面规格质量差,铰接顶梁不铰接,支柱密度不够,给回收工作造成困难,留下了事故隐患,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9、大隆矿“1985.10.7”片帮事故

  1985年10月7日零点班,407队带班班长丁凤武安排郭××、陈××、姜××、张××四名同志去北翼1#辅助上山下部车场打锚杆眼,接班时丁××检查了打锚杆眼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没有发现有裂隙及片落迹象,便开始打锚杆眼。当干到一点三十分时,四名打眼工将前进左帮锚杆眼打完,打右帮第十三、十四个锚杆眼时,突然片帮(长5.4m、高1.9m厚0.8m)将四名打眼工砸在岩石下,造成陈××死亡,姜××、郭××、张××受伤。

  事故原因:

  1、没有按规程要求施工,掘进后只进行喷浆护帮顶,没有打锚杆挂网和二次喷砼,空顶距超过4米,以至补打锚杆眼时发生伤人事故。

  2、由于掘进时没有发现片帮面的右边有一小断层,喷浆时也没有发现,当补打锚杆眼时对岩帮的震动,造成片帮伤人事故。

  3、安全思想不牢,在施工中没有认真进行敲帮问顶,并在空顶距超过规程规定的情况下违章作业。

  4、喷浆厚度规程规定50mm,实际只有20~40mm,没有达到规程要求。

  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作业规程,按照规程规定严格检查施工,发现施工与规程不符立即停止作业。

  2、巷道中发现岩石破碎、岩层裂隙较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改变支护形式,保证安全生产。

  3、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学习、熟悉作业规程。

  4、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做到班班有安全检查员,队日检,区旬检,牢把安全关。

  5、要严格按施工顺序施工,空顶、空帮距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的规定。

  10、晓明矿“1985.10.8”片帮事故

  北一采区北四段四层综采工作面,从6日四点班开始停产,进行清扫溜煤眼工作,到8日零点班为止,共进行了五个小班,当班任务是清扫溜煤眼中的最后1段,计15米,每二人一组,崔×和闫×两人为第五组,第一组至第四组作业时未发现溜煤眼内有异常现象,4时10分,闫×第一个开始下溜煤眼,下至25米时呼喊继续放钢丝绳,当下至距工作地点6米处时,溜煤眼上口的崔×听到有片帮落石的响声,呼喊无回音,当即进行抢救,闫×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事故现场勘察,距溜煤眼上口25米处的眼壁有掉石痕迹,落石体积为250mm×300mm×500mm。

  事故原因:

  1、安全意识淡薄,敲帮排除危石不细、不彻底,思想麻痹,安全员作用发挥不好。

  2、溜煤眼堵塞,放炮疏通,眼壁围岩震动又被潮湿的粘货封闭,清扫后裸露风化,裂隙加大而脱落,虽经检查,但未能及时排除险块。

  3、工作面有水,出货含水量高,溜煤眼堵塞后水份使围岩膨胀,致使本已遭到破坏的岩石受涨脱落。

  防范措施: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生产。

  2、从设计上把好关口,溜煤眼要考虑到避免堵塞或安全处理堵塞的方案。

  3、严格执行“三大规程”,认真执行措施中的各顶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11、晓明矿“1986.9.27”片帮事故

  1986年9月27日,掘进八队在南四采区轨道下山下部车场掘进工作面正常施工,四点班接班后,工作面存货7~8车,木棚距工作面迎头350mm,组长崔×站在浮货上用撬棍将帮顶进行了全面检查,找了浮石,安全员王×来到工作面又找了一遍,认为帮顶支架没有问题开始打眼,打完眼后,崔×与打眼工敦×共同装药,快装完时,崔×说:“老敦你装这几个底眼,我去加固棚子”。19时,敦×装的右半部第三个底眼(最后一个炮眼)封泥已装完,就要抽炮棍时,工作面迎头上部突然掉下一块350×220mm球冠状岩石,击中敦×的头部,即送往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安全思想不牢,生产中对安全检查和防范不能贯彻生产的全过程,只在打眼前做了敲帮问顶找浮石工作,打眼后围岩受到水浸和震动,顶板岩石又有滑面,其坚固性稳定性均遭破坏,装药前没有再一次进行敲帮问顶,导致事故发生。

  2、没有认真执行掘进顶板管理十条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3、安全帽衬带绳是用雷管脚线“胡弄”的,使帽斗与头部直接接触,失去了缓冲使用。

  4、对入井人员劳动保护使用教育、检查的不够,出现漏洞。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掘进巷道顶板管理十条规定,坚持做好敲帮问顶制度。

  2、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消除麻痹大意思想。

  3、加强对入井人员着装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禁止入井。

  12、小青矿“1987.1.16”顶板事故

  1987年1月16日下午四点班,663采煤队队长李××跟班主持了班前会,李队长讲,我们队这两天任务完成的不好,要多干点,要注意安全,别碰手碰脚,要挂好梁、刹好顶,这个班争取干47块板。之后带班班长石××讲:快过年了,大家干活加点小心,把工作面维护好,并进行了分工。支柱回收工作分四组,第一组年××、宋××负责从机尾十一块板开始工作。带班班长石××到工作面后全面检查了一次,未发现什么问题,和看刮板输送机工拴好点绳,开始放炮。放炮时李队长在机尾担任警戒,放完炮找顶后又回到机尾,这时机尾十一块板已挂完梁、打好柱、移完刮板输送机,正回柱放顶。其它组的邢××、施××干完活也来帮助干,队长李××在前边回柱,邢××监护,年××等人配合,先后回收两棵柱无异常,回第三棵时发现顶板掉块,情况异常,李队长立即下令,作业人员向机尾方向撤离,作业人员刚刚撤出,就听见“啊呀”一声,回去一看,质量验收员姜××被夹在支柱和木梁之间,前胸靠支柱,木梁压在后背,头向侧面看。于是李队长带着人在梁下打好柱子,撤掉胸部柱子,把姜××抬到回顺,经医生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1、对炮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十条规定贯彻不力,执行不严,其表现在工程质量不好,加上局部顶板不完整,有滴水,导致机尾6.4~10.5米处顶板抽条、局部冒落。

  2、处理局部冒顶使用长木梁后未采取相应措施,在回收时未将大尾巴梁锯断,顶板矸石冒落,造成悠梁伤人。

  3、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工作面临时变化有险情时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防范措施:

  1、必须树立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不安全、不采取相应措施坚决不能生产。

  2、坚决按“三大规程”和“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十条”认真落实,加强顶板的管理。

  3、工作面有变化时,要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13、大隆矿“1987.8.7”顶板事故

  8月7日8时10分,维修二队崔××等一行9人进入北一采区下部车场进行破砌碹工作。破砌碹断面:净高3.1米,净宽4.2米。在破砌碹处,旧碹破损较严重,下面已支护两架木棚,用木柈井字型木垛接碹顶。原两架木棚中有一架木棚腿影响砌碹,为此,他们在距棚腿0.6米处又备了一架木棚,帮顶刹好后,将原木棚翻掉,但有约1米厚的白砂岩伞檐没找掉(白砂岩伞檐岩石完整,未发现裂隙)。用二根1.5米长,直径12厘米粗的圆杆,一头担在旧碹头木柈上,另一头担在新碹头的挑梁木垛上,用大小柈将伞檐刹住,并将其它空帮空顶刹好开始砌碹墙。此时最大空顶距1.2米。14时45分,顶板突然来压,旧碹头及木垛陷落,挑梁滑动,伞檐白砂岩石滚下,推倒木棚,造成冒顶。冒落高度1.4米,冒落后最大空顶距2.2米,冒落岩石约4立方米,当时砌碹工崔××站在两车中间接砂灰,被冒落的岩石块压住。现场人员立即将崔××从岩石中扒出,并送至地面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支护伞檐的两根刹杆,一头担在旧碹头朽木柈上,一头担在新碹头上部挑梁上,顶板突然来压,伞檐白砂岩石将旧碹头上部朽木碹头压落,支护伞檐两根刹杆滑动,造成冒顶,并推倒两架木棚。支护顶板岩石的两根刹杆没有起到支护作用。

  2、两根临时支护木棚,虽然用木柈接顶,但两帮没刹严,没有戗顶子,顶板岩石冒落将木棚推倒。

  3、安全思想不牢,存在麻痹大意思想。

  防范措施:

  1、在破砌碹施工中,首先必须找净浮石,顶板刹严备实,否则不得施工。

  2、对临时木棚支护,必须用木柈接顶,同时两帮刹严,打好劲木、戗顶子。

  3、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各级人员技术素质,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4、各级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三大规程”,隐患不处理不许作业。

  14、晓明矿“1988.3.26”顶板事故

  1988年3月26日白班,维修一队方×小组六人在南四采区东二段四层回顺和东三段四层边联交岔点处拆换两架缩口抬棚梁。15时左右已基本完活,在收工前,班长方×安排进行收尾工作:有人在清理木料,有人在清点工具,有人在扫货清道,有人在检查工程质量,加固棚子。当时局部通风机和刮板输送机都在正常运转。由于作业地点噪声太大,作业人员未听到异常响声,也未观察出顶板有异常变化,突然整个抬棚倒了,六根插梁全部平落下来,顶板冒落长3.8米,宽2.8米,高2.0米。造成两人死亡,一人重伤。

  事故原因:

  该事故地点为10.3米2的大断面交岔点,一侧设40型刮板输送机供里面边掘进出货,巷道中间铺设铁道供掘进运送物料,风筒及电缆吊挂在有输送机一侧巷道的帮上,工作现场噪声较大。

  在清理事故现场后发现该处刮板输送机被顶弯达5米长,偏离刮板输送机的正常溜道0.7米,而两侧煤帮并无矿压显现,据此断定为一侧抬棚腿被刮板输送机拉出的类似木拌的物体支倒后,使整个抬棚插梁全部落下,造成冒顶。

  防范措施:

  (一)事故教训

  1、管理干部和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第一思想还不够扎实,没有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操作规程落实到生产的全过程中去。特别是在比较繁杂的条件下作业。对意外因素的干扰,缺乏相应的防范措施。

  2、工人缺乏安全技术知识,缺乏安全生产经验,自主保安能力不强。

  3、同一采区同一煤层应尽量避免临近开采的布置,以减少煤巷大断面交叉的设计,给支护选型及巷道维修带来不便。

  4、对于铁木结构支护形式的应用范围也值得研究和探讨。

  5、该处的支护已竣工半月有余,但一受到外力的作用整个棚子就倒了,工程的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

  6、在即有刮板输送机,又有轨道,还有局部通风机声响的繁杂条件下施工,在监视措施或以安全为主先后顺序上应有正确的选择。

  7、单位干部、班组长对意外的静态变化、动态变化心中无数,认识不足,缺乏防范措施,更没有到现场亲自把关。

  (二)防范措施

  1、强化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技术业务素质,做到对作业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心中有数,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案,考虑各种不利因素,改进不合理设计,做到技术合理,安全可靠。

  3、加强巷道维修管理,严格落实井巷维修管理制度

  4、严格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制度,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5、加强大断面、繁杂条件施工管理工作,安全措施必须具体、切实可行,确保作业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

  15、大隆矿“1988.6.16”顶板事故

  1988年6月16日四点班,645采煤队炮采工作面从机头向机尾放炮开帮,当开帮、出货、推刮板输送机、打正规支柱工作结束后,开始回柱放顶。回柱放顶工作分为五组,每组2人分段作业。死者汪×与王×在第四组,回收段长度10.5米,当安全员胡××在检查放顶工作时,发现汪×负责地段没打戗顶子,督促汪×、王×二人补打戗顶子后回收,然后到其它段检查去了。安全员离开后,汪×、王×二人仍没打戗顶子继续回收。在21时汪×回收最后一颗支柱时,顶板突然来压,将棚子推倒,随即冒落将汪×埋住,顶板冒落面积3m×2m,冒落高度2m。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组织抢救,22时15分扒出汪×,经大夫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下帮戗顶子不全,按作业规程规定,下帮一个顶子必须打一个戗顶子。本班回收时,下帮的戗柱没有打全。

  2、死者王×不按作业规程要求去做,违章作业,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3、安全员现场发现隐患后,没有在现场亲自督促整改。

  防范措施:

  1、个别职工有章不循,没有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有关规定。

  2、加强工作面质量,打齐戗顶子和临时支柱,做到回收前每一柱一戗。

  3、加强干部、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三大规程”要求去做,保证工作面质量。

  4、狠反“三违”,确保安全生产。

  16、大隆矿“1988.10.11”顶板事故

  10月11日白班,多经公司采煤队采煤工霍××与另外两人一组,回收工作面回风三角点支柱。该工作面为炮采面,采用0.8m顶梁,2.3m支柱,见四回一。9时15分,当霍××用大头镐回工作面后三角点最后一排靠里的一棵支柱时,柱锁刚刚打缩后,顶板突然冒落将其埋在底下,其他两人随即组织抢救,9时25分将霍××扒出,抬到地面经抢救无效于10时45分死亡。

  事故原因:

  1、该工作面断层较多,由于断层的影响,回顺三角点第三排支柱打在斜坡上,当顶板来压,第三排支柱下滑,失去支撑能力。

  2、回收作业前没打戗顶子。

  3、作业人员在回收作业时,后退路线有障碍物。

  4、回收敲打柱锁时用力过猛。

  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按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去做。

  2、当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制定补充措施,加强支护质量。

  3、杜绝作业中的“三违”行为和不正确的做法,提高职工作业中的自主保安能力。

  17、小青矿“1989.1.22”顶板事故

  1989年1月22日零点班,负责扩大副井下-447中央泵房断面的砌碹队徐××小班,接班后的主要工作量是将零点班留下的2米碹墙立碹胎、砌20行料石拱。大约午夜零时,班长徐××带领工人来到作业地点,徐××和褚××先用撬棍找了找帮顶,队技术员张××也看了一遍,看没危险后进行作业。工作时由徐××和褚××、朱××、刘××、张××翻碹胎,翻完后,褚××就和王××、李××、周××运料石,韩××和灰。工作面由徐××、朱××、张××、刘××搭跳、立碹胎。在搭跳过程中,徐××、朱××在前进右帮,张××和刘××在前进左帮立碹胎炕沿,刘××双手扶木料,张××拉锯,还没锯一分钟(时间为1时15分),突然顶板来压掉块,把刘××埋住,韩××、朱××、徐××把压在刘××胸部的矸石抬掉。当时刘××半仰着(掉下有6~7块小块,大块长约1.4米,宽0.6米,厚0.12米。张××、褚××也被打伤),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该队不按规程措施作业,在补充措施没批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支护形式,终因支护强度不够,放炮冒落近百车货,虽经抢修,但给顶板管理留下隐患。

  2、四点班跟班副队长升井后交班说“帮顶没啥变化,就是正顶有道裂缝,下去检查一下”。却没有得到零点班的重视,没有坚持经常性的敲帮问顶,找掉不彻底,在刹杆不全、刹顶不严的情况下冒险作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当时中央水泵房水泵开着,没有发现顶板掉落的预兆也是事故原因之一。

  防范措施:

  1、进一步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按规程措施施工,措施没批下来,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支护形式。

  3、严格执行公司和矿有关顶板管理的规定,确保支护质量,正确使用前探别顶,坚持经常性的敲帮问顶,严禁空顶下或支护不完好的情况下作业。

  4、凡有顶板作业的地点必须设好专职顶板监护人,作业现场必须有跟班干部、安检员在现场监督检查。

  5、坚持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的原则,做到“三不伤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8、大隆矿“1989.11.19”顶板事故

  1989年11月19日,矿多种经营公司井巷维修组负责井下西翼采区北十二段胶带输送机道拉底翻棚工作,本月2日开始施工,于18日已拉底修棚至胶带输送机尾三角点处。19日白班井巷维修组负责在运顺换棚2架,处理抬棚1架、拔铁腿1根。在12时20分左右处理最后一架棚,棚子拆完后,左帮用∮12cm,长2m园杆探顶,右帮用长1.6m大柈探顶,探杆上用小柈接顶。顶刹完后拔腿子挖柱窝,左帮腿子给上后,右帮是组长崔××和李××挖柱窝,崔××在上边挖,李××在下边挖。12时55分,工人李×替换崔××,此时李×见顶板下沉,就喊李××快跑,同时李×与崔××向上跑了两步,这时顶板岩石冒落下来,将李××埋在里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翻棚时临时支护不牢固,三角点的扩口棚和抬棚没有进行有效加固,顶板来压后压断临时支护并推倒抬棚,造成三角点处冒落。

  2、原木棚材质不符要求(火烧木),木径不够粗。

  3、此三角点处有两部输送机头,一条胶带输送机,一个风机,噪音很大,不能及时发现顶板来压情况。

  防范措施:

  1、拆棚要坚持加固前后5米内支架,拆棚、挖柱窝坚持设专人监护帮顶制度。

  2、对不符合要求的支护材料坚决不能使用。

  3、完善质量验收制度,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不予验收,要推倒重来。

  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抗灾能力。

  19、小青矿“1989.3.24”片帮事故

  1989年3月24日下午3时,残采队副队长赵××跟班,主持了班前会,班前会上首先强调了安全生产和加强工程质量,接着讲了上个班的情况:工作面机头还有六块板的炮没有放,18块板的货没拿,刮板输送机坏了正在处理,之后带班班长孙××分工下井。

  入井后,一部分人配合二班处理刮板输送机,一部分人待命。副队长赵××和班长孙××检查工作面的情况,经检查除发现过度段后边硬帮上有点伞檐外,没有发现其它情况,这时刮板输送机已修好,撤出人员准备放炮,放完炮后,开始挂梁子出货。在出货过程中,从机头数头一组李××发现有漏炮,便告诉孙××,孙××布置放炮员重新放炮。刮板输送机停机,放炮员冯××把炮放完后警戒解除,孙××走到机头检查发现还有一炮漏掉并告诉放炮员继续放了,同时告诉李××把崩倒的顶子扶起来。这时另一组三人方××、肖××、刘××等着干活,当时刘××坐在距刮板输送机边300mm左右的地方面向硬帮,肖××坐在距刘××一米远的地方,抱着锹面向老塘背靠硬帮坐着,右肩前有一棵顶子。当坐下3~4分钟,刘××发现靠机尾方向开始片帮掉货,马上就站了起来,肖××坐的地方也跟着片帮掉货,有一个大约400~500mm左右的大块砸在他的腰臂部,将肖××埋住。

  事后经现场调查,在机头方向向里30米处出现7m长的片帮,片帮的地段共有5棵临时柱,片帮后推倒了4棵(其中1、2、3、5棵被推倒,第4棵顶子没倒), 肖××正被埋在第4棵顶子下侧,右肩顶在第4棵顶子上呈半坐式,铁锹压在右大腿下,锹把压在右臂上,抢救出已死亡。

  事故原因:

  1、职工队伍人员新、素质差,缺乏自我保安能力。

  2、工作面空顶时间长,造成煤壁松动片帮。

  防范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增强职工安全技术业务素质,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我保安能力。

  2、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加强对顶板的支护质量,认真做好“敲帮问顶”和防片帮工作。

  3、强化现场的安全管理,对空顶时间较长的地段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20、小青矿“1989.7.28”顶板事故

  1989年7月28日11时,在S1N02#采煤工作面距机头16米处,开帮放炮攉完煤后,支柱工任××同另一工人在翻打上帮临时支柱时,顶板落石(1000×700×250mm)砸在任××的背部和左腿上,造成多发伤、肝破裂、创伤失血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任××没有按照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作业,没有进行先打后翻,违章作业。该人入矿只有五个月,安全技术素质低,自主保安能力差。

  2、事故发生地点煤壁的上部有落差0.25m的小断层,顶板比较破碎。

  3、跟班队干部发现此处险情后虽有安排,但没有在现场指挥,没有采取具体的安全措施。

  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思想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对职工特别是新上岗职工要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主保安能力。

  3、教育工人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作业。

  4、在遇有顶板破碎、危险地段作业时,队干部必须亲自在现场指挥作业。

  21、大明一矿“1989.8.27”顶板事故

  1989年8月27日夜班,大明一矿611采煤队支柱工董×和刘×负责回收上班留下的5棵支柱。3时许,5棵支柱已经回出4棵,当回收第5棵支柱时,由于顶梁被顶网包住,此时,董×违章作业,将顶网剪开200毫米后将顶梁回出,这时,顶板发生漏货,刘×开始清货,清完货后于3时07分走出现场取料。当刘×刚刚走出4、5米时,听到董×大叫,发现董×被顶板突然冒落的货埋住,后迅速组织人员清货,于3时55分将其扒出,但已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回收工董×回收时违章将顶网剪开200毫米,致使回收后顶板发生漏货,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同董×一同回收的工人刘×对董×违章剪网不加制止,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当班跟班干部对上班余下的5棵支柱的回收工作重视不够,现场管理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22、大隆矿“1990.5.12”顶板事故

  1990年5月12日,矿多种经营公司采煤工作面,四点班郭××和郭×被分配到该工作面距机头38.5米处出货。因上班放炮后罐笼货满只出完48米,还有22米货没有出完无法打正规支柱,并有三棵顶梁没有铰接,只在一棵端头打了一棵临时支柱。郭××先维护一下自己分段处,就用大头镐敲铁腿准备挂梁,柱腿缩后顶板掉下一块锅底状的自滑面石头,(长1.3米,宽1.2米,厚0.4—0.6米),郭××因躲避不及时被压在下面,因头部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放炮后空顶的时间较长,面积较大,并且没挂铰接顶梁打临时腿支护。

  2、带班队长陆××安全观念淡薄,对事故隐患没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3、死者郭××违章作业,没按作业规程作业,翻临时支柱前没有敲帮问顶,没有执行先打后翻的原则。

  防范措施:

  1、认真落实局发炮采工作面顶板管理的十条规定,加强采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作业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2、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作业前要认真检查作业地点的顶板支护及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认真执行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在改柱作业时,要做到先打后翻。

  4、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3、小青矿“1991.10.19”片帮事故

  1991年10月19日白班,队长张××主持班前会。张队长讲,从今天开始到月末,我们按矿里要求平均日产要确保400吨,同时要求要保证采场工程质量,要注意安全。然后由班长马××分工,厚××被分工攉煤,于是大家更衣入井。入井后,工作面机头余15块板,于9点开始放炮,机头15块板干完后又从机尾开始放炮。放炮后本班班长马××将帮、顶检查一遍,发现距机尾38.6米处即厚××的作业地点有片帮的危险,就进行了处理;但是,由于尚未攉煤,煤大量堆积,无法再进行处理,班长马××就干别的活去了。厚××在煤将要攉完处理有片帮危险的煤壁时,由于处理方法不当,退路选择不正确,在发生片帮躲闪时,头部撞到单体支柱三用阀上,横仰卧在刮板输送机上,双脚被片帮大块煤压住(煤块长1.5米,宽0.65米,厚0.65米),在他身边作业的李×和王××立即打信号停刮板输送机,副队长王××立即组织大家把厚××的双脚从大块煤下扒出,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在此处攉煤作业的厚××已发现煤壁有片帮危险,但在处理时,由于方法不当,退路选择不正确,未能做到自主保安。

  2、班长在检查帮、顶时发现该处有片帮危险,也进行了处理,但没有留下来在厚××攉煤过程中进行彻底处理和监护,没有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防范措施:

  1、对职工继续加强安全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2、对不安全隐患要做到处理及时、彻底,不留后患。

  3、加强自主保安教育,严格要求工人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提高工人的技术素质,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坚持“三不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24、大隆矿“1991.2.11”顶板事故

  1991年2月11日白班,矿多种经营公司采煤队,在西一北六段回采工作面正常生产。9时50分在前缺口处作业的3人祁××、赵××、陈××在前缺口机头上方第一排铰接顶梁处挂梁处挂梁打腿。此时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拉出一块长600mm×宽400mm×厚100mm矸石,将机头第二排超前支护的铁腿挤倒,造成铰接顶梁掉落,从而造成前三角点处顶板冒落。冒落范围:长3300mm×宽4000mm×高2000mm。将正在挂梁作业地祁××和在缺口处出货的赵××埋住。经矿多种经营公司领导积极组织抢救,于11时零5分将冒落区内的祁××和赵××扒出。但因两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替换棚时违章作业,前缺口第一架棚子挂完梁子后,只打一个腿,在没有加水平楔子,前端没打支柱的情况下,撤掉原顺槽左侧两个棚腿。造成原顺槽棚梁正悬臂支护。

  2、工作面机头距前缺口第三排超前支护顶梁只有300mm高,工作面输送机头处漂链造成积货,拉出的大块将第三排超前支护的铰接顶梁挤倾斜,大块矸石进入运输顺槽刮板输送机后,将第二排超前支护的铁腿挤倒,顶梁掉落。在顶板压力的影响下,正悬臂处冒落后推倒三角点的支护造成冒顶。

  3、前缺口放炮出完货之后挂梁、打腿不及时,从而造成这起亡人事故。

  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和局《关于炮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十条》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采场的工程质量和前后三角点工程质量的管理,严格按作业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2、作业前认真检查作业地点的顶板支护及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不安全不生产。

  3、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尤其是作业规程中的各项要求,在翻棚时,要做到先挂梁,后翻棚,翻棚后立即给上正规支柱。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加强前后三角点安全出口的管理,两巷支护高度不得小于1.6m。对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漂链和拉出的大块矸石要及时处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25、晓南矿“1991.9.3”顶板事故

  1991年9月3日20点30分,晓南矿东一采区722开切眼掘进,放炮后冒顶,埋住谷×、汪×二人,救出后谷×左腿受伤,汪×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的经过是:9月3日晚7点班,作业人员先对722开切眼的支架做了加固,按规定打好了中心顶子,便开始放炮,放炮后进行敲帮问顶,挑好安全顶。在出货过程中,顶板突然来压,随即产生了冒顶,六架棚梁脱落(棚腿未动),将谷×、汪×二人埋住,谷×于22点40分救出,左腿受轻伤,汪×于0点10分救出,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事故从客观上讲,因为722开切眼顶板复合层达1~1.5米,压在了支架上面,又是使用4.8米长工钢梁,产生较大挠度,承受不了顶板如此厚度复合层产生的压力,再经过放炮的震动,使较大范围复合层整体与直接顶板脱离,完全压在棚梁上,将棚子压跨。

  从主观上也存在下述问题:

  1、当班班长黄×对复合层顶板重视不够,放炮后检查不细,对临时支架加强维护力度不够,没有及时发现冒顶征兆。

  2、上一个班班长陈×,已经有人向他反映,发现两架棚子来压下沉,陈×检查以后,没有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班侥幸没有发生事故,下班的时候也没有向接班人员交待,没有引起接班人员的重视。

  这起事故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在施工中,要不断加强检查,注意工程质量,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为此要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1、爆破作业在放炮前、放炮后要指派专人检查周围的安全状态,严格检查棚子的质量和加固的程度,跨度大的棚子,每架不少于5根劲木,刹帮顶要严实,楔子齐全打紧。

  2、跨度较大的棚梁,要打上双排顶子,靠近掌子头的棚子,要先打单排顶子加固,防止放炮时摘掉棚梁;发现隐患,不等不靠,处理完善再作业,更不能凭侥幸,把隐患留给下班。

  3、顶板的复合层要一次拿掉,以减少对棚子的压力,宁可出现高顶,多刹坑木。

  4、进一步落实各级干部安全责任制,做到责权分明,工班组长在施工地点要认真交接班,既交待生产也交待安全,杜绝只顾当班不顾下班的本位主义。

  26、大兴矿“1992.11.15”片帮事故

  1992年11月15日白班,掘进二队处理北一采区403工作面回顺吊装峒室,准备维护帮顶,工长邱××、班长孙××蹬上棚梁观察帮顶,这时发现帮顶有响动掉碴,邱××贴着帮撤出,孙××跳入棚下,上帮片落的岩石把棚推倒,将孙××埋住,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由于巷道受断层影响,帮顶破碎,右侧有隐蔽滑面无法发现,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班长孙××工作经验不足,观察帮顶时没有考虑退路,躲闪位置不当,也是这次事故的一个原因。

  防范措施:

  1、在处理帮顶时,首先要认真仔细观察帮顶,并选择相应的安全退路,然后才能进入观察。

  2、要对全矿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思想意识的再教育,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增强自主保安能力。

  27、大兴矿“1992.12.30”顶板事故

  南一404运顺由煤科总院总体设计,大断面锚网钢带支护掘进试验。于1992年12月21日开始施工,到12月30日14时发生冒顶事故时掘进11米,给钢带15根。30日14时10分工人正在打最后一个锚杆眼时, 工长山××发现顶板掉碴,就大喊一声:“不好,快跑!”这时在工作面的人员都往外跑。顶板冒下后将门××和解××压在长7.6米,宽4.3米,厚2.0米的岩石下面,当时立即调动人员进行抢救,于16时17分将门××扒出,又于17时15分将解××扒出,二人经抢救无效,当时死亡。

  事故原因:

  1、大断面锚网钢带支护是属于“八五”ADUJ国家科学试验项目,是新工艺。大兴矿工人、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对这种支护形式处于边学习、边掘进、边认识、边掌握的过程中,在还没有从理论到实践全部掌握的情况下发生了冒顶事故。

  2、项目试验准备不充分,一些技术参数未作测定,如锚杆拉力试验,药卷的性能,岩石硬度、岩性、巷道围岩松动圈等。对这种支护形式是否适应,只是从理论上推测,都没有从实践上验证。工人对这种新工艺还不了解,不掌握的情况下就开工,也是造成事故的一个原因。

  3、在煤巷里掘大垮度平顶锚网钢带支护从未搞过,实验项目要求时间紧,对工人操作培训不充分,工人在施工中部分工艺跟设计要求有出入,如帮网没挂,顶板不平,锚杆深度不一致,使设计支护强度削弱,也是一个发生事故的原因。

  防范措施:

  1、要从设计入手,将一些参数测定出来,选择参数要大些,保守一些,有可靠的把握性。

  2、施工工艺和质量是关键,必须加强。

  3、对地质情况进行及时描素和预测,必须变化必须采取有利措施。

  4、加强对工人的技术培训工作。

  28、晓南矿“1992.7.15”顶板事故

  李×是晓南矿公司残采队带班班长,1992年7月15日16时20分,在东-722运顺翻棚拿垛,仅剩1.2米,由一架旧棚支撑,翻掉后架设一新棚即可前后接通。为使作业地点环境宽敞卫生,李×与另一工人用起重机拔原来的中心顶子,正巧起重机有了毛病,随即蹲在棚下修理。该处顶板复合层较厚,已与老顶脱离,压力集中在一架旧棚上,旧棚受压歪倒发生冒顶,将李×埋在下面因窒息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事故原因比较简单,主要是李×本人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在顶板不安全地点修理起重机,从而看出,身为带班班长的李×自主保安意识是何等缺乏。平时行人从顶板不好处通过,都要仔细观察,不允许逗留,何况修理起重机?

  防范措施:

  一方面还要继续而且是不断地对工人进行自主保安教育,树立牢固地安全第一的思想;另一方面要强化顶板管理,在翻换棚尤其是拿垛,要根据现场具体条件,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到一人操作,另一人监护。

  29、小康矿“1992.7.28”顶板事故

  1992年7月28日二班综采一队准备安装26#、27#两组支架。约20时左右26#架安装完毕,27#架组装窝子也已经开好,并架设了2架抬棚刹了木拌、轨道作临时支护,但顶部没有刹严,大部分仍处于无支护裸露状态。21时20分李××等6人向26#架串刮板输送机板,准备对26#底部刮板输送机。当运到27#架已开好一窝子处时,从窝子顶板滑面处落下一块1100×600×800MM,正砸在李××的头部当即死亡。

  事故原因:

  1、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空顶作业。

  2、李××等人安全意识差,缺乏自主保安能力。

  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坚决执行“三不生产”原则。

  3、严格执行公司、矿有关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

  30、大兴矿“1993.12.30”顶板事故

  1993年12月30日2时10分,掘进四队工人在南一回顺维修巷道过程中,由于受402采场动压影响,巷道顶板压力大,棚梁弯曲严重,造成顶板严重下沉,底板严重底鼓,正准备放炮处理底鼓大块时,朱××正好从里面往外通过,这时顶板突然冒落两架棚,当场将朱××压住,扒出后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在处理大块时,失修棚子没有采取临时支护,没有打临时顶子,是严重违章作业,这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朱××通过时没有认真观察顶板,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一个原因。

  3、维修后的巷道积货多,往外撤人时有影响,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

  4、新工人入矿时间短,对维修巷道工作经验不足,安全意识不强,自主保安能力差,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

  防范措施:

  1、在全矿职工范围内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增强职工自主保安能力

  2、狠反“三违”,禁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今后在维修棚时,必须首先要采取临时支护措施,打好临时顶柱,否则,不许施工。

  4、加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31、小康矿“1993.7.10”坠落事故

  1993年7月10日S1W3溜煤眼北侧出现塌陷现象,已不能正常使用,因此矿决定立即修复。12日二班维修区已在塌陷区打好木垛,帮顶接触严密。13日白班,开始立模浇注砼。约12时左右,溜煤眼上部砼口突然发生大面积塌陷,在溜煤眼上部作业的何××、韩××、张××瞬间坠入溜煤眼内死亡。

  事故原因:

  1、该溜煤眼经运顺胶带输送机卸货长期冲击,造成局部破坏片帮。

  2、S1W3综放工作面受采区动压影响,长期水冲炮崩,溜煤眼壁及锁口整体性遭到破坏。

  3、现场组织施工人员经验不足,未能发现事故隐患,因此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防范措施:

  1、在组织大型施工中应对现场进行观测,编写有效措施,并坚决按施工措施执行。

  2、加强对职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32、晓明矿“1993.7.27”片帮事故

  1993年7月份,掘进八队负责施工北一采区东一段七层胶带输送机上山,27日零点班,工人进入工作面后,安全员于×首先用撬棍进行敲帮问顶,找净浮石确认无误后,开始加固耙斗机至工作面段的支护。在开始打眼前,班长韩×及另一名工人又再次进行了敲帮问顶,也没发现异常情况。于是班长韩×将工人分成两伙用风钻进行打眼。他与谢×负责打右帮炮眼,韩×操纵风钻,谢×在领钎,在打底眼时,工作面迎头突然掉下一块长2.5米,宽2.3米,厚0.5米的一块大岩石,片下后裂成三块,由于谢×躲闪不及,其中一块打在谢×的左胸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虽然在接班前和打眼前进行了敲帮问顶,并且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但对施工16°上山有片帮伤人的可能性缺乏认识,尤其施工的是倾斜穿层巷道,围岩的节理、层理都比较发育,并伴有小的地质构造,岩体整体性差,且含水,在采取超前防范措施上不及时,不到位,存在漏洞。这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虽然进行了多次敲帮问顶,但由于工人技术素质低,经验不足,缺乏预见性,这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3、把钎位置距离岩帮较近,经验不足,防范心理差。

  防范措施:

  1、认真落实顶板管理的各项规定,根据现场不同条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作到超前防范。

  2、上山施工,工作面迎头上半部要超前下半部500—800mm。

  3、进一步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33、大明一矿“1994.1.10”顶板事故

  1994年元月10日白班,大明一矿掘进队102班班长张×等五人回收东三西四段运顺的铁棚,入井作业前贯彻了口头安全措施。入井后,班长张×违章指挥人员从外向内回收(违反措施由内向外回收的规定)。10时20分,当替到第四架棚时,张×安排四名工人到料场运料,自己留在现场加固木棚,10时40分,当四名工人运料归来,发现现场发生冒顶,并将张×埋压在内,便立即组织人力抢救,于11时45分方将其扒出,发现张×已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班长张×安全意识差,违章指挥,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张×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一人作业,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队领导平时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且回收作业时无书面措施,是此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34、大隆矿“1994.1.4”顶板事故

  1994年1月4日5时40分,西一采区715采场在推移刮板输送机过程中,作业人员王××、孟××当推到45米时,推溜器活塞杆全部推出后,刮板输送机没有到位。他们采取用一根磨擦金属支柱做加长杆,将推溜器顶在这根支柱锁上,磨擦支柱的活柱一端支在下帮第二排一根支柱下部。孟××用双手扶着中间推溜器与支柱柱锁的接触部位,王××压推移杆,当推溜器产生压力时,中间接触部位突然向右滑移,当即将第一排正规支柱扫倒,造成顶板冒落,将王××、孟××埋住。扒出后,王××、孟××已死亡。

  事故原因:

  1、受断层影响,顶板不好。

  2、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用磨擦支柱作加长杆,造成接触部位不稳压,摩擦支柱滑动,扫倒棚腿,造成冒顶。

  3、有个别金属摩擦支柱初撑力不够。

  4、没有观察顶板与附近支架的变化情况。

  防范措施:

  1、加强《三大规程》的学习,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2、加强培训,提高职工自我保安的能力。

  3、狠抓采场工程质量管理。

  4、狠反“三违”、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35、大隆矿“1994.1.7”顶板事故

  1994年1月7日23时25分四点班,队安排班长王××和7名工人去北二708继续回收剩余的21架工字钢对棚,队又安排工长白××去现场指挥。当回收完9架棚子后,开始向外爬回柱,并稳牢后,将回收点的一个滑移底座往外拉,但拉到老巷道口8米处时,遇有一棵金属磨擦支柱的中心顶子过不去。工人李××准备将此顶柱翻掉,他先观察顶板没有发现异常,使用大头镐打了两下支柱的柱锁,支柱没动,此时白××说“都闪开,让我来”,便站在对棚里侧用大头镐打了一下柱锁,但支柱还没落下,他又打了一下,这时支柱突然回缩后棚梁也落下来,顶板跟着冒落,并将白××(死者)埋在下面。班长王××和现场人员立即扒货抢救,20分钟后运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施工作业人员在几次打柱锁,没有打动的情况下,本应该注意顶板有劲而采取有效地加强顶板支护的措施,他们不但不如此,反而强行缩柱,安全意识差,违章作业,最终造成顶板冒落事故。

  2、施工人员在翻打中心顶柱前,没有先备棚或再打一颗粒替补支柱护好顶板,造成冒顶亡人事故。

  防范措施:

  1、施工前作业人员要认真组织贯彻学习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规程,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2、在翻打中心顶柱和翻棚时,必须先备棚或打好替补支柱,翻打前必须检查好顶板及附近的支护情况,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区域内,方可作业。

  36、晓明矿“1994.12.15”顶板事故

  北一采区东二段七层回风三角点施工完后于12月14日白班冒落,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首先对冒顶区域附近20米内的支护进行加固,补刹帮顶、劲木,然后开始清理浮矸。15日白班,已清理好安全通路和备足处理三角点的用料。并由跟班干部、安检大队安检员和本班工长在现场指挥,工长周×亲自用长橇棍找帮顶浮石,并对冒顶区域的顶板采用无棚腿托钩棚和架棚进行临时管理,把冒顶区域内的帮顶管理好后,开始给Φ300×5600mm的对抬棚先架设第一架抬棚,在架设第二架抬棚时,抬棚梁的右端已给完,王×与另外四名工人站在跳板上给抬棚梁的另一端,王×站在靠切眼下帮的最前面,一只脚踏在跳板上,另一只脚瞪在巷壁凸出的岩石上,在其用力抬棚梁时,将凸出的岩石蹬下,人随之坠落后,另一块落下的岩块砸在王×的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现场指挥的队长和工长在组织给抬棚前,对帮顶找的不彻底,没有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现场指挥不力,给事故留下隐患。

  2、施工方法不当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在三角点施工过程中,当架设完第一架抬棚后,应对周围环境进行观察,确认安全后再施工,而不应先急于架设第二架抬棚。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抓好临时护顶措施的落实工作。

  2、对处理冒顶等特殊工程,认真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到位。

  3、认真落实各级干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现场做到尽职尽责。

  4、抓好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职工的安全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37、晓明矿“1995.1.3”顶板事故

  1995年1月3日零点班,北一采区东九段四层综采工作面采煤机运行到80#支架处时,采煤机牵引部发生故障,白班检修班包机组长王×等4人到达工作面后,准备打开采煤机牵引部上盖进行检查,这样需要到工作面上帮作业,此处采高为2.55米,支架的护帮板打不起来,所以支架与工作面煤壁之间有0.9米的空顶。王×用手锤敲了几下顶板,认为顶板没有问题,因此就没有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采取临时护顶措施,就与董×站在煤壁和采煤机之间准备打开采煤机牵引部上盖,这时,突然从顶板落下一块长2.4米,宽0.6米,厚0.25米的岩块,砸在王×的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包机组长王×在工作面上帮作业时,没有采取临时护顶措施,空顶作业,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自主保安能力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冒险作业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范措施:

  1、加强对综采工作面的顶板管理,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杜绝空顶作业现象。

  2、切实加强对全体职工的“三大规程”和自主保安教育,提高整体安全意识。

  3、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制止“三违”行为。

  38、大隆矿“1995.4.11”顶板事故

  东二706采场当时已推进120米,支架煤层顶板为1.5米厚泥质胶结页岩,且该顶与细砂岩之间有0.1米厚煤线随采随落。4月10日开始明显周期来压,煤帮超前片落并超前冒顶,在44#支架至46#支架处超前3米。

  为了控制顶板恢复生产,4月11日工人路××等4人对44#至46#支架前冒顶处进行刹顶控制顶板。44#、45#支架前顶板刹完后,在刹46#支架时,路××站在浮货上用铁锹对帮顶捅了捅,找了几下浮石,他们然后给了2架棚子和2棵木排,13时30分,在上第三棵木排时,路××在先,其它三人在后抬一棵4米长的圆木往上举,这时从帮顶片下一块660mm×400mm×200mm的岩石,打在路××头部前额处,前额骨塌陷,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事故原因:

  1、没有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在刹顶时只是路××用铁锹捅了捅浮石,没有真正把隐患排除,致使作业时落石发生事故。

  2、在刹顶作业过程中,队干部也在现场,没有认真检查隐患,便组织作业,在作业时又没有认真进行监护。

  3、职工自主保安能力不强。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作业。

  2、在处理冒顶作业时,要认真执行《作业规程》规定,防止突发事故发生,刹顶作业前要选择好退路清理好脚下杂物。

  3、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39、大明一矿“1995.7.20”顶板事故

  1995年7月20日白班,大明一矿煤掘区103二队在西二西五段回顺开拉切眼,工长齐×和工人于×打眼,共打了27个炮眼,由放炮员曹×装药并放炮。在放炮过程中,放炮员违反规程中每次爆破不得超过4个雷管的规定,第一次爆破了4个掏槽眼炮,第二次爆破了10个夹眼炮。当日14时,放炮员在第三次爆破中一次引爆了13个周遍眼炮,导致三角点2根台棚木梁和8根插梁被崩翻冒落。此时,在回顺处理胶带输送机的队长赶到现场,进行了敲帮问顶,并将伞檐和浮石别掉,又见顶板光滑,便决定处理掉落的木棚。但是,由于此处顶板属于泥质砂岩,队长预测失误,在顶板没有支护的情况下,就指挥2名工人去拽压在插梁下面的台棚木梁。这时,两块规格分别为2.7×1.5×0.4和1.5×1.0×0.4m的石快瞬间冒落,将2名工人埋压在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放炮员违反规程中每次爆破不得超过4个雷管的规定,第二、第三次超数量放炮,导致台棚崩翻,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台棚掉落后,队长处理措施不当,在无支护的情况下,指挥2名工人进入冒落区作业,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2名工人安全意识差,违章冒险作业,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40、大兴矿“1996.11.7”顶板事故

  1996年11月7日白班,大兴矿综采准备队在南一702工作面清货,打靠帮顶子,护顶作业。中午12时左右,队长董××在检查工作面时,发现91—93号架间煤壁片帮严重,便安排班长李××抓紧打两个临时顶子。李××接到任务后马上带领工人殷××在93号支架前做打临时顶子准备工作。同时李××把帮顶找了一遍,并将一个小伞檐和碎石用撬棍橇了下来,看看没有什么问题后,就让殷××挖柱窝。12时20分左右,当段正弯腰挖柱窝时,93号架前梁与煤壁间顶板抽条,掉下一块1.7*1.0*0.3m的岩块,砸在殷××的腰背部,将其面朝下砸倒,着地时腹部垫在另一岩石块上,造成腹部与内脏严重损伤,经抢救无救死亡。

  事故原因:

  1、该工作面使用的ZY—5600型液压支架,其工作阻力不足,护帮板强度不够,不能有效地支护煤壁,属半空顶状态。虽然采取了打靠帮点柱超前支护措施,仍不能有效地控制顶板,是造成顶板抽条砸人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长李××和工人殷××,现场经验不足,自主保安能力差。在片帮处作业,只简单地处理一下顶板碎石和伞檐,没有认真检查顶板是否离层,在无人监护的破碎顶板下施工,是造成事故的主原因。

  3、使用ZY---5600型支架进行大采高开采,在矿属首次,对大采高顶板活动规律掌握不住,缺乏经验,工作疏忽大意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防范措施:

  1、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教育全矿干部、工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教育,增强自主保安意识,按规程要求作业,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严格现场管理,对现有的液压支架要加强维护,初撑力要达到规定要求,控制顶板下沉量和煤壁片帮,机道侧作业要认真检查顶板,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护顶措施,严禁空顶作业。

  3、强化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掌握大采高工作面的顶板活动规律,采取切实可行的顶板管理方法和防止事故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1、晓南矿“1996.5.19”顶板事故

  1996年5月19日15时55分,晓南矿残采队在西二402回顺与胶带输送机中巷联络道交叉点处,由于管理不善,发生了长5.5米,宽4.8米,高3.4米的冒顶,张×等三人被压,救出后张×当即死亡,其余二人侥幸轻伤。

  当班,西二402回顺与胶带输送机中巷联络道交叉点,顶板压力很大,支架变形严重,需对台棚和插梁进行翻换,并将原来的“双抬棚”,增加成“三抬棚”。但在架设完“三台棚”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就去回撤原有“双抬棚”。先使用起重机拉拽,“双抬棚”未动,后改用大头镐去撤抬棚与插梁间的垫木。当回撤到第四根插梁位置时,顶板离层下沉,把“双抬棚”与“三抬棚”同时推倒。

  事故原因:

  1、队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生产讲的多,安全讲的少,布置生产只布置任务,没有做到同时布置安全措施。

  2、新抬棚架完以后,应该采取打撑木等进行加固,由于工人的安全意识淡薄,架设完新抬棚也不加固就去回撤旧抬棚,是施工中的失误。

  3、没按规定对特殊工程制定专门安全措施,队领导也没到现场把关,任凭作业人员违章施工。

  为了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制定了如下防范措施。

  1、加强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的管理工作,特殊工程不制定专门安全措施,严禁施工。

  2、特殊工程施工要派经验丰富的老工人作业,做到布置生产的同时要布置安全,队领导还要现场把关,杜绝蛮干现象。

  3、杜绝“小包工”的不良做法,对工人加强教育,时间必须服从安全,坚决制止完活早走的行为。

  42、大兴矿“1996.8.18”片帮事故

  1996年8月18日13时50分,综采准备队在南一702工作面检修采煤机。当时,采煤机停在第28#—35#支架处。由副队长孙××带领检修班班长丛××和采煤机司机肖××在现场作业。事故发生前,副队长孙××在32号架子处用起重机起吊采煤机调高千斤顶,班长丛××在31号至32号架间调整千斤顶位置,肖××在31号架子处协助作业。13时50分左右,丛××听到煤壁有响声,立即喊了声“片帮了”便闪身躲开,孙××和肖××听到喊声也向前闪去,肖××由于躲闪动作迟了一步,结果被31号--32号架子处煤壁突然片下的一块1.5×0.4×0.3m的煤块砸在背部,造成骨盆骨折、肋骨骨折、左小退骨折及腹部动脉断裂,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这是一起由于自主保安意识差,安全措施不当、不完善造成的死亡事故。事故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南一702工作面采高为3.8---4.5米,使用ZY-5600型液压支架。该型支架护帮板强度低,投入使用几个月后护帮板几乎全部变型损坏,不起作用,造成在没有护帮板情况下作业。虽然采取了斜搪坑木的临时防护措施,但没能有效地支护煤壁,作业时又没有观察好煤壁情况,导致煤壁片帮砸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队干部现场管理经验不足,采取安全措施不完善,临时支护没有达到支护强度而造成片帮亡人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职工安全意识不强,自主保安能力差,作业前不能仔细观察周围环境是否安全,同时听到喊声稍一愣神,行动迟缓,被掉煤砸伤致死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范措施:

  1、在全矿开展一次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进一步摆正安全和生产的关系,提高全矿职工的自主保安能力。

  2、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顶板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检修采煤机和在煤壁前作业,制定专门可靠的安全措施。一是采煤机检修时,要在煤壁侧利用圆木和单体支柱打上靠帮腿。靠帮腿每米一根,并用小拌刹严,支护范围不得小于采煤机的长度,保证检修人员在护帮腿的掩护下作业。二是综检车间加快对该型支架护帮板的改造。已改造完的立即下井投入使用,陆续改造陆续使用,尽快使全部护帮装置都投入使用,确保在安全情况下作业。

  43、小青矿“1997.3.1”顶板事故

  1997年2月26日,掘进二队03班开始在W1W710#运输顺槽掘进施工。

  掘进30m后,部分棚子变形严重。矿发现后,立即安排掘进二队处理,并指示掘进二队必须先修缮、加固后掘进。掘进二队根据矿里的安排,于1997年3月1日白班开始修缮,加固棚子。3月1日三班,掘二队安排03班继续修固棚子,当班出勤11人,分两伙作业。一伙由跟班副工长郑××带领杨××等三人加固修复变形较严重的第九架棚(从台棚向里数),一伙由组长尚×带领,在第九架棚里侧做修棚准备工作,清货和处理底板凹凸不平处。由于第九架棚变形比较严重,郑××等四人欲把棚替下,由于棚的左上侧有一块1m×0.7m×0.4m的浮石,影响替棚,郑××就安排杨××用撬棍将浮石撬下,他本人带领其他二人在一旁监护,并嘱咐杨××:这儿的压力挺大,顶板不好,要加小心。正当杨××用撬棍捅浮石时,郑××发现顶部往下掉货,就说:不好,快闪开!杨××未撤出便发生了冒顶事故,共推倒九架棚,将杨××埋住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职工安全观念淡薄,自主保安能力差,是这起事故的一个原因.

  2、准备修复的第九架棚部分帮顶拌子已拆掉,并且相邻的棚子加固不牢,是造成这起冒顶事故的直接原因。

  3、已掘巷道部分帮顶拌子刹的不实、不牢,加之顶板压力大造成棚子严重变型,也是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4、掘进拉门后约5米,遇到了落差为0.8~1.0米的断层,而且该巷道顶板层、节理比较发育,又因顶板上1.5~1.7米处有一薄煤层线,致使顶板离层,造成巷道帮顶压力大,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范措施:

  1、井下作业场所,凡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矿机关职能科室、生产单位都要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患于未然。

  2、强化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执行“三大规程”,严格兑现施工措施,全矿各单位都要通过这起事故,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查隐患、堵漏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大打工程质量会战,采、掘、维等各作业场所必须严格按矿井质量标准标准施工,生产科、机电科等机关职能科室要严把工程质量关,不合格的坚决推倒重来。

  4、采、掘、维各单位要重新贯彻局“顶板管理十条”规定,切实加强顶板管理,今后凡巷道架棚都要使用钢板联结,用卡子卡牢,杜绝倒棚冒顶事故的发生。

  5、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44、晓明矿“1997.8.14”顶板事故

  1997年8月14日白班,维修一队一班的工作是在S3404运顺开始拆T型金属棚,架设木棚三架。四点班班前会上,班长都×安排焦×小组7人接白班继续进行拆换支架工作,并强调,在拆棚之前要把上山方向的三架棚(背板对棚)每侧打上一根戗顶子,并打牢固,然后再翻一组对棚,架一架木棚,同时贯彻了作业规程。

  焦×带领该组人员到作业地点后,观察前后支护没有发现问题,便叫李×等5人去运料,他和副组长王×开始翻架棚。木棚架完后,焦×在上山方向右侧刹顶,金×负责递木拌,王×在上山方向左侧刹顶,李×等2人负责递木拌。在顶板就要刹完时,李×发现顶板掉渣,大喊:“不好,快撤”,随即就向上山方向跑去,同时听到身后“轰”的一声,冒起一股烟,顶板冒落,9架棚子被推倒,冒落范围为7.0×3.8×2.3米。在清点人数时,没有发现焦×和王×,江×立即向矿调度打电话汇报,经局矿领导会同干部、职工奋力抢救,至24时将二人先后从冒顶区扒出,均已死亡。

  事故原因:

  1、施工人员没有按要求对上山方向的三架棚打戗顶子,违章指挥并违章作业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

  2、违反局《巷道维修顶板管理十条规定》中“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地点周围5米范围内的支护进行加固”之规定,加固质量差。

  3、对在特殊地点施工从队领导到工人都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没将该处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管理、检查不力。

  4、作业规程编制不认真,贯彻不严肃。规程中对有坡度的巷道施工防止支架倾倒的安全措施不够具体,缺乏针对性。

  防范措施:

  1、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教育全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消除松懈麻痹思想,强化质量标准化意识,坚决执行“三不生产”原则。

  2、加强技术管理,定期对在用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全面复查,凡是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符的一律重新修改补充,切实起到指导施工、保证安全的作用。

  3、严格现场管理,加强工程质量,严格监督检查,凡是与规程不符的一律停止施工。

  4、加强职工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主保安能力。

  45、小青矿“1998.5.29”顶板事故

  1998年5月29日,综采准备队班长孙××带领4名工人在N1W410#面破碎机到工作面运顺机头段拉底。由于临近棚失效,空顶面积大。孙××等人在拉底时又将抬棚腿底部拉松软,10时20分顶板突然来压将“π""型钢梁弹出,砸在孙××头部,造成颅骨严重开放性骨折,10时55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综准队班长孙××等人在拉底时将抬棚腿下拉松软,使支柱失去原有支撑力。在顶板突来压力作用下“π”型钢梁应力集中释放、弹出,砸在孙文会头部,这是导致孙××死亡的直接原因。

  2干部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队长、技术员、副队长、安监等管理人员到现场后都认为顶板整体性好,忽视了该支护形式存在的问题,没有提出整改意见,留下了事故隐患。

  3、孙××身为班长,到现场后不处理存在问题就作业,拉出单体根部后,不采取相应措施。

  4、工程质量差,达不到支护强度,在铰接顶梁下加“π”型钢梁支护时,没有采取防滑、防倒连接措施。

  防范措施:

  1、按规程规定,补全单体液压支柱,提高工程质量。在铰接顶梁和“π”型钢梁之间采取加防滑垫和防倒拉筋等加固措施。

  2、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措施。

  3、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综合素质。

  46、晓南矿“1998.6.18”顶板事故

  综掘队6月18日白班生产准备班,6时30分由队党支部书记刘×主持班前会,按照生产副队长陈×写的生产指示帐进行了工作安排,首先全班人员清扫西二采区701运顺巷道内浮货,然后安排人员配合本队电钳班维护更换掘进机电控箱地点的支架,最后安排打顶子和接茬安装40架棚的防倒拉筋。

  白班人员入井后,先后进行了清扫巷道浮货和电控箱处支架的加固工作,近12点左右,工长姜×安排当班组长张×带领其他三人分两组由后往前安装防倒拉筋。12时32分,组长张×把后边20架棚划给孙×、王×二人由后往前上防倒拉筋;自己带领本班工人何×由划段处往工作面方向左侧逐架安装余下20架棚的防倒拉筋。组长张×未按作业规程要求和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动棚,拆除劲木,用起重机调整支架,造成支架失稳,顶板下沉,瞬间推倒10架棚子,发生冒顶事故,冒落地点距离工作面40米,冒落长度9.1米,冒落高度3.3~3.5米,当场将张×、何×二人和为更换综掘机电控箱作准备工作而正拽钢丝绳经过此处的于×一起埋在下面。经多方抢救,分别于14时、15时、17时30分左右相继将张×、于×、何×三人扒出,但由于冒顶范围大,顶板破碎,冒落严实,三人均已死亡。

  事故原因:

  1、带领安装防倒拉筋的组长张×,在安装防倒拉筋过程中,未按作业规程要求施工,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动棚,拆除劲木,且用起重机调整棚子,严重违章作业,致使多架棚不能形成整体支护,失去了稳定性,在外力作用下,引发了推棚以致冒顶亡人事故,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架棚支护过程中没认真执行局的规定上防倒拉筋、达不到一次成巷,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各级干部没有认真执行局的规定,管理和检查工作不到位,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范措施:

  1、进一步加强全矿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杜绝违章行为。

  2、严格执行局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严把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四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干部跟班制度。强化现场检查的力度,严防违章指挥和作业。

  47、小青矿“1998.8.30”顶板事故

  1998年8月中旬以来,综采一队W1W707工作面伪顶逐渐增厚,压力大、顶板破碎。8月30日白班,采煤机从60#架向机尾推进至88#架时,75#至85#支架之间发生冒顶。冒顶高度1—2.5米,宽2米左右。队长王××组织人员运料刹顶,安排工长段××带领部分维护前后头人员,在8l~85#架处刹顶。班长孙××带领另外维护前后头人员,在8l~85#架处刹顶。15时左右,大部冒顶区已刹完顶。因木料用完,队长王××安排大部分人员去运料,部分人员休息。15时25分左右,孙××、王××、周××三人在运顺,用完班中餐后回到工作面。周××去到85#架下加固木垛。孙××、王××来到79#、80#架下,孙××手拿大头镐,向煤壁看了几眼,就越过刮板输送机,在手扶80#前梁观察顶板时,突然“轰隆”一声,顶部掉下几块矸石。王××急忙闪开后,发现孙××趴在了刮板输送机上,一块500x100x200mm矸石,压在孙××的腿上,一块l000x400x500mm矸石,将孙××的头部挤在刮板输送机沿上。王××当即喊来工友,搬开矸石,将孙××救出,进行抢救。因孙××已重度颅脑挫裂伤、左肱骨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孙××本人安全意识不强,在无队干部安排、监护的情况下,违章擅自进入空顶下作业,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伪顶厚,顶板破碎,压力大。在周期来压时没有采取防止冒顶的相应措施,造成冒顶,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处理冒顶时,执行安全措施不严格,接近完工,急于干完,忽视了安全。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是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防范措施:

  1、严格采场管理,在伪顶厚、顶板破碎情况下,采取打锚杆、锚索等有效的防冒顶措施;周期来压时,控制好顶板,防止冒顶,不留隐患。

  2、一旦发生冒顶,处理时,要严密组织,统一指挥,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把安全措施贯彻到每个职工。

  3、加强安全思想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增强自主保安能力。

  48、大明一矿“2003.9.20”顶板事故

  2003年9月20日夜班,大明一矿生产准备队在西二西侧运输中巷回收工字钢棚。3时30分,当最里侧一架棚右帮棚腿和棚梁拽出后,在顶板尚未稳定、扬起的烟尘还未散尽的情况下,当班工长夏×就违章在巷道左侧进入工作面拽预埋的钢丝绳扣。此时,顶板发生垮落,推倒里侧四架工字钢棚,将其埋压在内,造成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工长夏×本人安全意识差,违章冒险作业,在回收后未等顶板稳定、烟尘尚未散尽的情况下就进入现场,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未按措施组织施工,没有对回收地点的棚子打点柱加固,导致顶板来压推翻四架工字钢棚,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现场安全管理和监察不到位。当班跟班干部现场监督、检查不力,未尽到责任;现场安监员工作失职,对违章指挥未予制止,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4、施工单位工作安排不细,日常管理不到位,对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不够。

  49、小康矿“2005.8.24”顶板事故

  2005年8月24日零点班,掘三队郭××小班接班后,在S2S4运顺752米二条胶带输送机头处进行翻棚作业。对茬的两侧新棚间距3.08米,两茬间顶部已经贯通,里侧茬棚梁距顶板高1.5米,用木拌接顶,外侧茬棚梁距顶板0.4米。两茬间采取锚杆临时支护,打了17根锚杆。根据现场情况准备用两根4米圆木搭在新棚上然后用木垛接顶。1时开始刹顶工作,在搭设第二根正顶圆木时,顶板掉块打伤王××头部,王××撤出后,其它人员继续作业。1时30分班长郭××发现顶板掉渣,立即大喊撤人,正在作业的四名工人迅速撤离,随即顶板冒落,当时烟尘较大,班长郭××问人都出来没,里侧有人说“出来了”,等一会顶板基本稳定后,准备打顶部锚杆时,发现赵××不见了,大家开始清货找人,在扒开关处货时发现靴子,于1时48分将其扒出,发现人已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巷道变形严重,顶板围岩松动圈扩大,顶板锚杆失效造成掉顶,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掉顶事故发生后,没有认真清点人员,没有及早发现赵××被埋住,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顶板监护人员班长郭××,没有及早发现掉顶预兆,对顶板监护不利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4、第一次顶板掉块伤人后没有引起现场施工人员的足够重视,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5、赵××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在从事刹顶工作时,没有预先选择好撤退路线,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6、规程规定对头翻修相距3米停一头施工,规定距离近,导致两翻棚茬间掉通,造成顶板压力集中,是事故的另一原因。

  7、安检员现场检查工作不到位,没有发挥安全检查作用。

  防范措施:

  1、在以后翻修施工时,不允许对茬相向翻修,只允许同向翻修,开茬位置要充严充实,刹好帮顶,不留隐患。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严格执行事故抢险救援预案,认真执行人员清点制度。

  3、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增强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能力。

  4、施工地点发生险情时,停止作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制定安全有效措施,由矿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施工。

  5、加强班组长管理,对班组长重新进行一次考核,选用安全意识强,素质好,业务精人员担任班组长工作。

  6、加强安检队伍管理,提高安检人员业务素质,增强责任心,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检查作用。

  50、晓明矿“2007.5.28”冒顶事故

  2007年5月28日白班,早7时,由综采队机电队长刘×主持召开白班(巷修班)班前会(通常由队长主持,当时队长正在井下,便委托刘×主持班前会)。刘×在班前会上详细安排了本班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本班任务一是在端头前挑顶作业,另一项任务是给超前支护。巷修班班长邱×将本班9人分成两个小组,一组由他本人带领2人负责挑顶,另一组由组长李×带领负责给超前支护。8时许,邱×带领员工到达工作面。随后邱×按照队长张×的安排在端头支架前顶板打眼、挑顶。但由于顶板眼硬,邱×决定先回撤顶板上一根失效折断∮180×4000圆木,再打眼。邱×和工人马×将圆木摘下来后,邱×喊其他工人过来将圆木趁运顺没拉变电列车前,运到超前支护外。此时,工人刘×主动来到前端头和马×一同抬原木往外走(刘×在前,马×在后),9时36分,当二人经过转载机起桥段时,马×发现此处顶板掉渣、来压,立即喊:“扔!跑!”,随后马×转身向工作面方向撤出。此时,顶板冒落(约长5.7米、冒落高度2.8米、冒落宽度4.7米),而刘×却因躲闪不及,被货埋住。经过施工人员的奋力抢救,在14时44分救出,随后,抢救人员抬其升井送往集团公司总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综采队没有严格按N2409作业规程施工,超前支护的长度和支护强度不足,没有及时补打超前支护,导致冒顶事故。

  2、综采队对孤岛煤柱形成的压力集中区存在冒顶事故隐患没有认真排查,在没有采取有效的加强支护情况下,思想麻痹,仍安排人员在此区域作业,导致巷道冒顶亡人事故发生。

  (二)重要原因

  冒顶区位于孤岛煤柱形成的压力集中区,综采队没有及时有效的加强运顺及运输联络道顶板支护,受开采动压影响,造成顶板离层,是导致冒顶的重要原因。

  (三)间接原因

  1、综采队对员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到位,个别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忽视安全工作重要性。

  2、综采队没有认真执行岗位安全确认,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排查并处理,为事故留下了隐患。

  3、死者安全意识不牢,业务素质较低,自主保安能力不强。

  4、矿有关管理人员和跟班人员没有认真执行走动巡查,没有及时发现超前支护长度不足,也没有安排零点班施工人员及时补打超前支护,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5、当班安检员虽然发现并向综采队队长现场提出超前支护长度不足,但没有立即停止作业,并阻止人员通过未加强支护区域,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

  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安全第一,生产第二”方针,在落实上下功夫,增强执行力。贯彻、执行好“三大规程”及上级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灭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严格执行规程、措施“五个一”制度,严格按措施施工,各级管理人员及安监人员要加强规程、措施落实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不按措施施工。

  3、工作面立即停止生产,对运顺及旧巷及时采取补强措施,同时,加强工作面过旧巷期间工作面顶板管理,防止工作面再次发生掉顶事故。工作面要备足刹顶材料,确保万无一失。

  4、加强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加强全员“三大规程”学习,提高员工的预防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5、全矿停产一个原班进行整顿,各系统开展自检、自查活动,控制生产节奏,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1、大兴矿“2007.7.12”顶板事故

  2007年7月12日零点班,岩掘队在N2406瓦斯道工作面掘进施工,跟班干部万××、班长李××、安检员吴××。3时45分,放完当班第一遍炮,组长周×在班长李××的监护下找净帮顶后,二人将工作面迎面牵引滑轮吊挂锚杆打完。4时,李××安排周×、赵××、吴××、韩××链顶板网,这时验收员吕××叫韩××随其进入空顶区给顶锚杆画点, 4时05分,顶板沿新暴露的滑面突然脱落一岩块(2.5m×1.1m×0.37m),将吕××挤砸倒在左帮下,救出后送至铁煤集团总医院确认其已经死亡。岩块掉落时,韩××被压倒在浮货空隙之间,救出后检查为胸部及左腿擦伤。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吕××、韩××违章作业,在工作面无任何支护的情况下擅自进入空顶区。

  重要原因:

  1、炮眼施工违反作业规程规定,左顶板炮眼打飘,爆破破坏了顶板的完整性,滑面的出现,更加减弱了顶板的承压能力,因工作面爆破震动,使顶板岩石出现裂隙,岩块呈悬臂状态,离层脱落。

  2、炮破后工作面没有采取前探支护措施。

  间接原因:

  1、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不到位,吕××、韩××没有执行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存在侥幸心理,违章作业。

  2、现场跟班干部、班长、安检员不坚持原则,没有制止违章行为。

  3、爆破后对顶板观察不细,没有发现地质滑面,没有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防范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讨论活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做到不违章作业。

  2、从操作上精细管理,严格执行规程,提高施工质量,杜绝不按规程要求施工的现象,消除事故隐患。

  3、掘进、维修工作面严格执行超前别顶措施,对照规程逐项排查,严格监督检查。

  4、加强生产过程中的隐患排查,对照规程措施逐项确认,提高规程措施的落实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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