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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放炮事故案例汇编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6-29 11:24 来源:煤矿安全网

  煤矿放炮事故案例汇编

  1、晓明矿“1981.12.17”放炮事故

  1981年12月17日零点班6时45分,开拓区掘进一队在南二采区南五回风石门联络道掘进施工。打眼、爆破、出货结束后,工作面右帮剩有4个残炮,由于左帮柱窝深度不够,立不了棚腿,他们又在左帮打了两个炮眼,深度200mm。放炮员将其与4个残炮一同联接上,做好放炮准备后,当班组长吕×对放炮员说“你先走,我喊好了你就放”。放炮员沿母线先撤出,吕×等4人则撤到耙子后,其中吕×坐在07开关上,此处距掌子头仅31.4m。放炮员来到起爆处(放炮母线长度为91.1米),向里面喊“好没好?”,吕×回答说“好了”,放炮员又问一句“好没好”,吕×再次回答说“好了!好了!”。放炮员开始充电,然后起爆。结果炮响后,崩出的一块石块击中了坐在开关上的吕×后脑,经抢救无效,当即死亡。

  事故原因:

  这是一起因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所造成的责任事故

  1、班长因图省事、嫌麻烦,全无安全生产观念,带头不撤到安全地点,结果被爆破飞出的石块击中后脑,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爆破工违章操作,不坚持原则,违反“十不放”的规定,盲目服从指挥,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3、队干部平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以至班长带头违章作业,也是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防范措施

  1、放炮时,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到作业规程规定的警戒线以外,否则不得爆破。

  2、爆破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放炮制度,对违反操作规程行为,要敢于大胆拒绝。

  3、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技能教育,使之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大隆矿“1984.9.21”放炮事故

  1984年9月21日零点班1时30分,641采煤队W1 N7采场工作面扫道工作完毕后开始拉机头。由于机头下帮有棚梁压在机头上,拉机头时阻力大。拉过机头后发现机头壳子下沿卷沿,在用锤打锯拉无效情况下,副队长王××决定放处理。放炮前的工作准备完毕,在拉放炮母线时,发现放炮母线太短,拉完放炮母线后距机头才6米左右。放炮员宋××说了一句:“没事”,开始准备放炮,大家隐蔽好后,炮声响过,大家进入放炮地点,发现宋××倒在地上,腰部受伤。由于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安全第一思想教育不够,安全思想树立不牢。

  2、干部指挥糊炮,严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放炮员对干部违章指挥不但不予抵制,而且明知放炮母线太短(全长才7.4米),还违章放炮。干部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拉机头困难,不找出原因硬拉,给事故埋下了隐患也是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防范措施

  1、加强干部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坚决按“三大规程”规定作业。

  2、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隐患不处理完不许作业。

  3、大隆矿“1991.3.15”放炮事故

  1991年3月15日14时,维修一队杨××小班,在N17 N2段运输顺槽拉底拆换铁梯棚。在拆换最后2架铁棚时,由于顶板压力较大棚梁上有大块岩石挤压,棚梁已被压严重变形,棚梁距底板只有1.1米,处理难度较大,如果处理不完将影响综采转载机的正常推进(转载机距棚梁只有1米)。鉴于上述情况跟班副队长李××、技术员刘××、班长杨××研究决定采用放炮断梁。当即放炮员王××准备了3个药1发雷管,捆在一起放在距梁头槽内1米处,并用黄泥封住。放炮员王××往运顺外侧方向,边放母线边喊放炮了。维修一队人员也都跟到外侧躲炮,副班长王×担当警戒员去运顺工作面方向,在转载机附近把综采二队拉底人员撵走至距放炮点21米处,警戒员王×便靠煤壁坐下。郭××在距放炮点22.5米破碎机处面朝工作面方向站着,这时炮响后崩下棚梁的残片打在郭××的后背上,穿入胸部当即死亡。

  事故原因:

  1、在拆除原棚梁时,由于棚梁变形严重,被压成把拱型,顶板并有大块岩石。摘梁难度较大,在场干部违章指挥采用糊炮掐棚梁。

  2、放炮员王××没有警旗、警笛、警戒距离不够,在没有与警戒员取得联系的情况下,擅自糊炮放炮严重违章作业。

  3、警戒员工作失职,该人在没有警旗、警笛与放炮员确定联系情况下去担任警戒工作,且使人员没有达规定警戒距离,结果造成综采队郭××被崩死亡事故。

  4、郭××个人安全意识淡薄,自主保安能力差,在警戒距离不够的情况下,仍然没能采取有效的躲炮措施,最终造成这起事故。

  防范措施

  1、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基层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各级干部违章指挥。

  2、加强对放炮员安全操作培训,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一炮四检”与“四人联锁”放炮制,严格按措施施工,加强对放炮员的考核,杜绝违章作业。

  3、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在处理安全与生产关系时,无论什么情况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晓明矿“1992.7.11”放炮事故

  董×是采煤四队专职在工作面前缺口作业的负责人,1992年7月11日白班,董×没有参加班前会提前入井到了北一采区北三段四层采煤工作面前缺口,因顶板压力大,拆除工字钢金属棚费力,董×就告诉同组作业人员李×到前缺口放警戒并说:“我不喊你,你别出来”。当三声炮响后,同班的另一名工人从刮板输送机头向放炮地点走来,边走边喊“老董别放了,我进来了”。可怎么喊他也没有听到董×的回音,也看不见矿灯的亮光,当他走到董×的身边时,发现董×左腿卷曲,臀部左侧与大腿部位已被崩坏,血肉模糊,腹部左侧有一个拳头大的窟隆,人已死去。

  事故原因:

  经现场勘察分析认定,董×身边有雷管火药,在放炮崩金属棚时,将身边爆炸物引爆,导致死亡。

  1、执行放炮制度不严,没有执行放炮联锁制度,违章放炮。

  2、队领导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不认真,责任制落得不实,安全教育上有死角。

  3、同班工人对一人违章放炮作业,没有劝阻和制止。

  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

  2、加强对火工品的管理,严格执行放炮管理的各项制度

  3、认真执行“一炮四检”和放炮“四人联锁”制度,否则严禁放炮作业。

  5、大兴矿“1996.3.5”放炮事故

  1996年3月5日1时10分,综采准备队南一702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头被一大煤块(3.2×0.5×0.7m)卡住,无法运行。在反复撬、砸无效的情况下,当班(四点班)放炮员邹××决定放炮处理。邹××让同班工人孙××去运顺胶带输送机尾担任放炮警戒员,自己同工人兰××在大煤块上装了两管火药(300g),把放炮母线拉至工作面27号架子处,由兰××担任工作面方向警戒员,此时零点班接班的采煤机司机董××从运顺提前进入工作面,担任运顺警戒的孙××当时只顾联系开胶带输送机,没有发现董××走过去。当董××走至被处理的大块处时,炮就响了,其胸部及颈部被崩伤致死。

  事故原因:

  1、担任放炮警戒员的孙××工作不负责任,只顾联系开胶带输送机,没有发现有人进入放炮地点,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董××本人安全意识不强,不问清情况,盲目进入工作面,并且不走安全通道,违章跨越输送机进入放炮地点,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

  防范措施:

  1、在全矿开展一次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进一步摆正安全和生产的关系,把安全生产方针落到实处。

  2、加强安全培训,增强职工的工作责任心和自主保安能力,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杜绝违章作业。

  3、加强全矿火药使用管理,加强现场安全检查的力度,杜绝违章放炮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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