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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其他事故案例汇编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6-29 11:26 来源:煤矿安全网

  煤矿其他事故案例汇编

  1、大隆矿“1980.3.30”溜煤眼坠落事故

  1980年3月30日四点班十六点三十分左右,北翼四层南五段回采工作面正在放炮出煤。看刮板输送机工郝××负责看运输顺槽第一台刮板输送机和小川刮板输送机(靠近溜煤眼)。电工宋××从运输顺槽第二台刮板输送机准备去回风顺槽,当走到运顺第一台刮板输送机时,发现刮板输送机正在开气运转,郝××却不见了。宋××就返回工作面向班长和队干部汇报了此情况,队干部当即派人寻找,最后找到七层胶带输送机处,将郝××从溜煤眼内救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根据看胶带输送机的职工介绍四层的刮板输送机和七层的胶带输送机正常运转时,由溜煤眼内下来一块矸石(0.5m×0.3m×0.2m)和一根圆木(1.15m×0.16m),紧接着看见一个矿灯灯头,一只胶靴和一个人,便立即停止胶带输送机进行抢救。根据这位看胶带输送机职工的介绍一致认为是,郝××在处理刮板输送机上的矸石或圆木时,没有停刮板输送机,不慎被刮板输送机拉倒,掉入溜煤眼内,违章作业是造成这一亡人事故的直接原因。

  2、溜煤眼上没有铁箅子,周围没有安全栏杆,缺乏必要的安全设施是这一起亡人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

  3、作业者自主保安意识差,不按标准操作,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范措施

  1、各作业地点及其它重点场所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保证工作人员作业安全,防止因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而造成的各类事故。

  2、加强《煤矿安全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培训,提高职工操作技能,按标准操作,严防“三违”,保证安全。

  3、提高职工自主保安能力,加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按标准操作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

  2、晓明矿“1981.3.25”井筒坠落事故

  1981年3月25日白班,开拓区掘进八队工人耿×和另外两名工人,在主井井筒-231.8m的吊盘上作业,当时固定盘在-249.7m处。当井壁破完1m后,按措施要求,应用金属支柱把上部井壁料石支撑住,以防井壁脱落。8时40分,耿×在作业盘上给第三根支柱时,为使支柱牢固,站在200mm厚的浮货上,用双手摇动升柱器把柄,由于用力过猛使升柱器在岔口处被搬断,身体失去控制,往后一闪,从吊盘上的主提升哨口坠落至下面19米处的固定盘上,当即死亡。

  事故原因:

  1、在操作升柱器时,因用力过猛,致使升柱器岔口被搬断,身体失去控制,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业时未佩带安全带,加之作业盘上有200mm厚的浮货,站立不稳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3、升柱器质量不合格,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范措施

  1、使用升柱器,必须将使用方法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说明,以便作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避免操作失误。

  2、凡高空作业或在井筒内作业都必须佩戴安全带,否则不准施工。

  3、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同时做好安全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3、晓明矿“1982.10.27”污水井坠落事故

  1982年10月27日白班,水暖队一号粉炉点炉正常后,四点班正常运行,19时30分,锅炉班班长马×去仓库取材料,大集体混岗工人李×向马×要火碱,要洗工作服,班长马×拿着仓库钥匙走在前面,李×跟在后面,李×取完火碱后离开,当马×锁仓库门时,就听仓库门外2米远处的排水污井里有人喊救命,急忙赶到井边一看,李×已掉入水温度在58℃左右的排水污井里。马×急忙组织人员抢救,待把李×救上来时已经死亡。

  事故原因:

  1、排水污井虽有盖,但未盖严实,此处也没有照明设施。

  2、安全管理不严,劳动纪律松散,工作时间干私活。

  防范措施

  1、加强对生产区域内各种设施的检查,创造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

  2、严格劳动纪律管理,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4、晓明矿“1983.2.13”主井卸载仓事故

  1983年2月13日四点班,矿调度员王×接班后,由于主井卸载堵仓,值班矿长安排其找来维修区放炮员张×去处理,并向二人交待:1、必须用二米长竹杆送药。2、不准进入卸载虎嘴内。之后,王×、张×和李×等人便到主井卸载仓,采用放炮方法处理堵仓工作。

  开始放了二次炮,效果不好,第三次放炮连续两次炸药没响,王×就进入虎嘴将炸药拽下来,李×将加工好的炸药递给王×,在王×侧身接炸药时,卸载仓内的存煤突然下落,将王×埋住,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安全思想不牢,重生产、轻安全,调度员从事非本职工作,并进入卸载仓内,既违章指挥,又违章作业。

  2、放炮员私自同意他人进行爆破作业,工作严重失职。

  3、对卸载仓内的存货情况不详,没有认真执行制定的措施。

  防范措施:

  1、针对仓内实际存货情况,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2、处理堵仓前,必须事先探明仓内情况,由专人处理。

  3、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5、晓明矿“1983.9.16”物体打击事故

  1983年9月16日零点班班前会上,开拓区掘进一队组长王×分配郭×等3人到南五采区通风上山调运金属棚。王×等人到达工作地点后,开始作业。1时20分,在下放空车时,空车在距绞车27.7m的道岔处掉道,掉道后又拉了2. 7m,郭×找来一根1.47m长的椴木拌子,支在车的前方车沿中间处,随即邵×打点拉车,绞车启动后,车轮虽被撑起,但未能入轨,由于木拌支撑角度的原因,致使木拌受力而劈开,击中郭×的头部,郭×被打倒后跌倒在铁腿上,碰伤后脑,当即死亡。

  事故原因:

  1、工人处理掉道车经验不足,违章操作。

  2、组长分工错误,不应安排新工人独立操作。

  3、绞车安设位置不合理,轨道状态较差,造成行车时经常掉道。

  防范措施:

  1、对入矿的新工人,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工作6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2、处理掉道车时,严禁用绞车强拉。

  3、在倾斜巷道中处理掉道车,必须使用起重机等工具处理,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4、绞车安设必须合理,方向准确。

  5、加强对运输轨道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轨道状态良好。

  6、晓明矿“1984.1.3”主井装载坠落事故

  1984年1月3日1时许,机电科调度员刘×得知主井装载仓堵塞,在未与矿总值班及运转队联系的情况下,主动到主井装载去查看情况,到达主井装载后,便与信号工王×进行处理,提煤正常后,刘×和信号工周×一同站在两个溜煤虎嘴中间,此时又有大块将虎嘴卡住,周×到信号房取撬棍回来发现刘×不在,误认为他已升井,就动手处理,直至刘×被选煤厂手选工发现,方知刘×已坠入箕斗,刘×被发现后已死亡。

  事故原因:

  1、思想麻痹,忽视安全,从事非本职工作,违章作业。

  2、工作精力不集中,站立不稳滑入箕斗。

  3、安全措施不当,处理时未系保险带或保护绳。

  4、清货时未作到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防范措施:

  1、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特殊岗位、特殊工种必须实行二人作业制,严禁单独作业。

  3、处理生产中断等事故过程中,人员之间必须相互协调,密切配合。

  4、在主井装载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带和安全保护绳。

  7、晓明矿“1985.1.4”副井坠落事故

  1985年1月4日白班,维修区维修二队铁道工李×,于7时10分参加完班前会后更衣入井。入井后到他负责的南一采区总回风道巡视一遍,8时10分离开工作地点升井。8时30分李×在距副井下约50米处与本队队长胡×相遇,胡×看到李×背着工具袋走的很忙,便问:“你怎么早升井呢?”李×回答:“里面活干完了,没事了”。胡×又说:“干完活也没有走这么早的”!在对话过程中两人谁也没有停止脚步。胡×来到南二采区十七层施工地点与本队支部书记王×讲了此事。王×说:“升井后我找他”。王×升井后直到第二天也没看到李×,也没追究。

  李×到达副井口后,正值主罐已上十七八个人,副井下也别无他人。此时信号工胥×已向副井上信号房打完提升信号,罐笼正处于待提状态,而检身工、挂链工都脱岗坐在打点房里,贴房下有人抢上罐他们三人都没有看到(也无法看到)。李×当时急急忙忙想从罐的右侧上罐,罐内采煤一队电工刘×喊了一声:“打点了”!警告他不要再上了,而李×毫无反应。当刘×又喊一声:“打点了”!的同时李×已抬腿踏上罐笼,手抓罐链,头部从链下钻入罐笼,当罐笼提升约4米左右时,李×被罐道18#工字钢梁卡撞下去,坠入井底。

  事故原因:

  1、岗位人员责任心不强,有章不循,擅离职守空岗空检。

  2、对辅助工种人员管理不严,放任自流。

  3、抢上罐升井,严重违章。

  防范措施: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强化升入井人员的管理

  2、严格升入井制度,人员上下罐笼前必须和把罐工取得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上下罐笼。

  3、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和人员出入井清点制度

  4、加强安全管理,杜绝“思想松、管理松、纪律松”。

  8、大隆矿“1985.7.15”楼房坠落事故

  1985年7月15日上午,工程科技术员,施荒地职工住宅区甲方代表安××到施荒地工地的9号楼检查施工质量。12时15分,安××在楼中间单元站在标高3.8米墙顶用工具检查突出方脚的垂直度。当安××左脚踩在外墙凸出窗台的边缘,朝外斜着身子检查时,左脚下的两块探头砖踩掉,安××也随之坠落下去,胸部担在标高1.2米的六尺横杆上后又坠落在地上,事发后及时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安××检查施工质量时,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情况下,身临危险区进行检查,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施工单位(乙方)在墙高超3米时应设置安全网,而实际砌筑3.8米仍未设安全网作业,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防范措施:

  1、有关业务科室全体人员要通过这次事故教训开展一次自身业务保安检查,认真学习安全规程,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2、在检查工程质量时,首先要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安全条件是否具备后才准工作。

  3、在高危部位检查时,要有两人参加,一人检查,一人负责监护。

  9、晓南矿“1985.9.29”挤压事故

  1985年9月29日,正值中秋节。这天白班,晓南矿开拓区501队在南翼运输大巷修棚,该处是三心可缩“U”钢棚,受侧压,棚腿变形伸向巷道中间,巷道底宽变窄,不能满足使用,须后蹬棚腿复位。侯×负责蹬西帮棚腿,先挖柱窝,使棚腿全部露出再往后蹬腿。当时俯身手去掏柱窝浮货时,头部随之伸入棚腿与岩帮之间受侧压挤动的棚腿露出后,阻力减少,靠自身弹力,向帮侧反弹,夹住了侯的头部,当即死亡。可怜他撇下了年逾古稀的高堂、善良的妻子和正需要抚养的三个孩子。

  这起事故的发生,出人意料,后经分析,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

  从客观上讲,在制定安全措施时,侧重了顶板管理和倒棚伤人,没有对施工中的各个环节做详细说明,过去也从来没有这样的事故案例,属管理漏洞。

  从主观上讲:一是侯×自主保安意识缺乏,挖柱窝时不允许用手直接去掏浮货,以防棚腿下沉挤手,更不能把头伸向岩帮与棚腿之间;二是这天是中秋佳节,侯×家中备齐了酒菜,等他回家招待客人,牵动着他的心。侯×入井后就向组长请了假,做好了提前升井的准备,使侯×在工作中念念不忘家事,快点干完自己的活好回家,一心二用,便忽略了安全生产,酿成事故。

  这起事故情节虽然简单,但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从制定安全措施上看,应该多方考虑可能发生问题,力臻完善,不留漏洞。从对工人的安全教育上,要不厌其烦,使树立牢固的“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提高工人自主保安意识和防范能力,减少不安全行为。还要教育工人,在作业中,不想与作业无关的事。

  侯×的死,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告诫我们在井下这个特殊环境作业,必须时刻警惕着来自各方面的威胁,既要有牢固的安全思想,又要有周密的安全措施。安全做好了,就会给全家带来欢乐和幸福。

  10、晓明矿“1986.2.2”副井下坠落事故

  1986年2月2日18时起,由于电压低,副井绞车被迫停运,23时左右,副井正常提升,此时副井下聚集了准备升井的200余人,候罐室内仅有40余人,其他人员全部拥挤到副井下罐笼门前,违反了升井人员必须经候罐室升井的正常秩序,检身工苏×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或向矿调度汇报,任其拥挤。信号工孟×看副罐笼的位置太低,上罐困难,便发出信号对罐笼,升井人员此时更加拥挤,掘进一队的阎×被挤在主罐笼侧,在其越过摇台上罐时,被正面上罐人员从主副两罐之间缝隙处挤掉入老坑内,当即死亡。

  事故原因:

  1、检身工责任心不强,违犯程序,在升井人员不进候罐室的情况下没有采取强硬措施(不拉罐或汇报),违背了检身、挂链、打点三者缺一不提人的规定,特别是在无力维持秩序情况下,听之任之。

  2、职工劳动纪律观念淡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章不循,有令不行,升井人员没有在候罐室排队按定员依次上罐,全部拥挤摇台前,破坏了正常升井秩序。

  3、挂链工擅自脱岗,造成井下无人把安全链和无人与信号工联系。信号工执行规章制度不严肃,对检身工要罐提人的做法制止不利。

  4、副井下罐笼安全门在提运大件摘掉后未能及时恢复,在发生挤罐时失去了保护作用。

  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遵守劳动纪律,提高职工的岗位观念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2、严格执行“信号、检身工、挂链工”的相关规定,三者缺一不动罐,严格升入井管理,升井人员一律走候罐室排队上罐。

  3、在副井下马头门增设照明,将罐笼上的安全链改为安全拉门。

  4、加强对副井下罐笼安全门的检查维护,如有损坏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严禁动罐提人。

  11、大隆矿“1987.11.12”物体打击事故

  1987年11月12日下午,电修队队长、书记、副队长、技术员及工人赵××等18人来到矿南门外立水泥线杆。挖好立杆坑后,用2根6米长24公斤铁道做架杆,使用4股8号铁线和¢12.5mm的钢丝绳扣联结架杆和线杆的起吊绳,采用1台JD-11.4KW调度绞车做起吊动力,线杆东侧用8#铁线,西侧用棕绳做两侧平衡绳。在起吊前发现JD-11.4KW绞车和水泥线杆不在一条直线上,便利用南大门门框上部两个槽钢接合部的自然豁口做控制起吊起中心,槽钢距地面2.23米高,当起吊线杆距地面1米时,各部均正常。15时40分当起吊线杆距地面呈30多度角时,起吊动力钢丝绳滑出槽钢豁口,水泥线杆向西侧倾倒,线杆东侧8号铁线拉断,副队长指挥停车,调度绞车司机立即刹车,但刹车失灵,站在准轨和矿运输中间的工人赵××躲闪不及,被架杆扫倒,推到了3米外的准轨上。虽经送往医院积极抢救无效,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18时40分分死亡。

  事故原因:

  1、压把绞车和起吊线杆不在一条直线上,线杆在起吊30多度以上时,起吊动力钢丝绳高度必然脱落出门框自然豁口,使起吊中心不能保持一致。

  2、使用8#铁线做平衡绳不符合要求,同时只有防止杆南北倾倒的措施,没有防止东西倒的措施。

  3、施工前滑对压把绞车进行认真细致检查,运行时操作闸销子窜出,致使操作失灵。

  4、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其他闲散人员没有撤到安全地带。

  5、施工措施不严密,没有具体施工方法,没有逐级审批手续。

  防范措施:

  1、在施工前要编制安全可靠的施工措施,措施中要明确施工方法,安全措施,责任要明确,分工要细致。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操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在施工中遇到起吊不在中心时,必须用滑轮控制起吊中心,并牢固在可靠的物体上,保持起吊的中心和重心一致。

  3、起吊物体的平衡绳必须牢固可靠,起吊线杆的坑要挖滑道。

  4、使用压把绞车起吊线杆时,要进行认真详细的检查,要采用滑轮减速,提高安全系数。

  5、在施工现场,人员要撤到安全地带。

  12、大隆矿“1989.1.19”淹溺事故

  1989年1月19日15时10分,掘进队运大件将N1 25°上山上部车场的2吋水管接头刮坏跑水,水经泄水孔注入1#罐笼。通风队于19时处理完毕。

  1月19日四点班N1 皮带队胶带输送机工钟××、董××两人于16时40分到达3#罐笼放货作业。罐笼放空后,两人在胶带输送机旁的木板上休息。20时30分发现1#罐笼流出的水比以前大,董××为观察情况便向1#罐笼走去,当走到距1#罐笼19米时,1#罐笼嘴突然脱落,水随之倾泄下来,他急忙后退仍然被水冲出86米,同时钟××被水冲倒,冲出130余米。21时钟××、董××被送往医院,钟××抢救无效于当日凌时3时30分死亡。

  事故原因:

  1、由于1#罐笼口被周围粘货淤住堵塞造成罐笼内存有积水,是这次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

  2、1#罐笼容积104m3,当罐笼下口支护承受不了罐笼中水的压力时,罐笼嘴脱落是造成事故的一个直接原因。

  3、在3#罐笼放货的钟××在放空罐笼后在木板上休息,思想毫无准备,在突发的灾害面前惊慌失措,缺乏应变力,也是造成钟××死亡事故的一个原因。

  4、在进行了水沙充填时用闲置的1#罐笼泄水,没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5、当供水管被刮坏后处理缓慢,造成跑水量较大经泄水孔注入1#罐笼。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矿制定的关于灌浆前后应有疏水管灌浆后防止崩浆透水的措施。

  2、充填泄水路线包括利用闲置的罐笼泄水,要设专人进行检查泄水路线必须安全可靠,防止有积水现象,如有积水必须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3、加强对各罐笼口支护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罐笼嘴脱落跑水跑货。

  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主保安能力和事故应变能力,减少突发性事故造成的伤亡。

  13、大隆矿“1990.8.24”主井装载坠落事故

  1990年8月24日4时20分,主井主箕斗装完后发出信号,绞车提不起来,运转队便通知罐检班长赵××带人去检查,经查没发现有卡箕斗的地方,确认煤超量并向队进行了汇报,队技术人员采取对主井绞车调整提升电源,电压措施后,仍提不动。经请示决定放出一部分煤。开始用起重机拉箕斗门。当箕斗门被提起500mm左右,放出约0.5吨煤,斗内一根木柈支在井筒的钢梁上,一头卡在箕斗门放煤口处,煤止不住往下淌,赵××便站到钢梁与梯子间的跳板上,用钎子杆撞击木柈。卡在箕斗处木柈被打掉后,箕斗内的稀煤随即冲击出来,将赵××踩着的跳板冲掉,赵××也随之掉入坑内,被煤埋住。其他人员见赵××掉入坑内,立即从梯子间下去。用四分钟就将赵××从粘煤中扒出,及时送往医院,入院后第四天因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事故原因:

  1、主井箕斗因超量,超重不能提升,其决定放煤后,,因任务急没制定书面措施。只是向施工人员进行口头上的安全事项交待,但不够具体。

  2、在处理放煤过程中,现场人员没系安全带,跳板没捆绑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采场淋水大,造成稀煤灌入装载,使计量斗无法控制装煤量,造成箕斗超量,为事故留下了隐患。

  防范措施:

  1、处理临时性工程必须有队干部现场指挥。

  2、井筒作业必须系牢安全带,检查好工具设备是否稳妥可靠。

  3、控制淋水,给装载创造良好条件。

  14、小青矿“1991.8.22”物体打击事故

  1991年8月22日接班后,N2407工作面前三角点需翻运顺的中心柱,在该处作业的张××、张×、曹××、段××已翻下四棵磨擦柱,陆续用转载机运走。

  当张××将已翻下的第五棵磨擦柱(正倒放在转载机沿上)用脚蹬磨擦柱的后端,该柱的前端栽到溜槽里,卡到转载机的链板上,磨擦柱的后端顶到站立的中心柱上弹回,弹到张××的胸部,当即弹倒,头部碰到输送机减速箱上,随后在场的四人将张××抬到破碎机后边,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张××在开机过程中用脚蹬柱子违章作业,自主保安意识不强,是酿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带班队长常××无证开机,带头违章作业。

  3、本班副班长段××未制止张××违章作业。

  防范措施:

  1、进一步贯彻落实上好标准岗、干好标准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职工技术素质教育,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3、严禁无证上岗,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4、不准开机运支柱等材料

  15、大隆矿“1992.1.28”物体打击事故

  1992年1月28日15时10分,供应科木场班长兼走线吊司机带领3人从车皮中卸工字钢,当时安排王××、陆××在车皮挂钩,王×在车皮下货位摘钩。15时10分开始卸第五钩,该钩吊七根工字钢正处于车箱西侧箱板边,作业时由陆××在车皮南端挂第一道起吊绳,起吊后因车皮板中间镶有突出箱板的一道槽钢被起吊的工字钢夹住。陆××指挥走线吊钩头向东侧移动了约800mm,起吊一定高度后,王××在车皮北端挂第二道起吊绳,然后将吊车大钩落下,把四个绳头同时套在钩上。该车皮当时是东侧中部开门,陆××躲避在车门的南边,王××躲在车门的北边。由陆××打手势向吊车司机指挥起吊,在起吊过程中,因工字钢北端互相咬合,南端先上升,形成南高北低形态。随着起吊力增加,北端工字钢咬合处突然脱出弹起,上下抖动并向东侧摆动,陆××及时躲到车门外边。王××当时脸朝北注视起吊情况,发现起吊工字钢起动,即转身准备躲到车门外,此时工字钢已向东摆动过来。撞在王××的右侧头部,当即死亡。

  事故原因:

  1、在起吊车箱内西侧工字钢时,被车箱板槽钢卡住,便指挥走线吊钩头向东移动了约0.8米,偏中心起吊造成重物瞬间向东侧摆动约1.6米,违反作业规程规定,冒险违章作业。

  2、职工安全意识淡薄,作业中图省事,图方便,而不考虑作业环境。在车箱内的两名装卸工人装卸工龄都已十几年,明知斜吊会造成物体摆动,但两人都没有躲避到安全地点,由于躲避位置不当并受到空间限制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范措施:

  1、起吊重物件时,必须坚持垂直起吊,因其它影响,不能垂直起吊或发现相互咬合现象,必须停止起吊,待处理后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起吊。

  2、加强职工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职工的自主保安能力,起吊作业时,装卸人员必须躲避到安全地点,并要观察好周围的环境和再次躲避的路线,如作业场所受到空间限制则必须离开所受限制的环境。

  3、在起吊超长、超重物件时,必须有单位领导现场指挥全过程。

  16、小康矿“1992.4.11”主井装载坠落事故

  1992年4月11日四点班,主井地面卸载的全体同志在班长王××的带领下园满的完成了任务。可就在接近交班的时候,王××得知井下计量斗底部挂货太多,影响箕斗提升速度和装货量。为保证零点班的正常生产,王××独自一人于十一点二十分来到井下装载峒室,在无任何防护措施,又无别人监护的情况下,清理挂货,不慎坠入箕斗里,信号工听见呼救声后,打开扇门,准备从下面放人,结果连人带煤一齐掉入箕斗内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尽管王××的思想动机是好的,但他本人是主井地面卸载工人,对井下情况一无所知,本人又无入井资格,又缺乏清理计量斗挂货经验,同时在高空条件下作业,即没采取防坠措施,又无人监护,实属蛮干,这是造成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2、信号工无工作经验,在不了解情况的条件下,打开扇门结果连人带煤一齐掉入箕斗内,这是王××死亡的另一原因。

  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同时加强工人干部遇到问题的防变能力。

  2、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或处理生产故障时,必须制定临时安全措施,并把措施贯彻到每个工人干部中去,同时严格按措施施工。

  3、要严格落实各级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人人的岗位责任制,坚决杜绝“三违”。建立严格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无入井资格人员入井。

  17、大兴矿“1993.12.12”窒息事故

  1993年12月12日6时20分左右,南风井院内锅炉房女工宋××发现5号炉没煤了,就告诉了司炉工杨××,随后把炉停下,扒炉排底下的细灰,然后又打扫卫生,做交接班的准备工作。与杨××同用一个更衣箱的女工李××,发现杨××即没换衣服,也不知去向,就询问班长。班长齐××随即到其它班组、浴池、食堂等处去找,均没找到。后又去三楼上煤仓去找也没有,最后到5号炉煤斗,发现有一大衣角露在煤上,赶紧组织人员扒掉煤斗的煤,发现杨××直立于煤斗中,身边有把铁锹,立即组织抢救,经抢救无效因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杨××独自一人去煤仓捅煤,即没戴安全带,又没通知任何人,是严重的违章作业,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独自一人作业,没有监护,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职工安全意识不强,自主保安能力差,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

  防范措施:

  1、在全矿范围内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各工种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对职工加强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增强安全思想意识。

  3、狠反“三违”,坚决禁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4、今后再捅煤仓,必须做到一人作业,一个监护。必须戴好安全带,才准许作业。

  18、小康矿“1994.10.25”副井下坠落事故

  1994年10月25日中午12时左右运转队队长安排电工钱××、雷×二人到副井下西码将换副井提升尾绳用的QC83—120型磁力起动开关回收升井。矿规定西码禁止入罐,当时开关在距西码40米处,故二人决定将开关抬至东码正向入罐升井。当二人抬开关行至小罐预留位置与井口作业平台搭接处时,走在前面的钱××突然踏翻一块未固定的400MM×800MM的铁扳,同铁扳一起坠入副井井底死亡。

  事故原因:

  1、井筒预留小罐与井口作业平台铺设的铁扳没有固定而且没有搭接。这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业人员在抬开关经过井筒时没有认真检查,忽视了原来铺设铁扳已被串动,根本没有反搭接长度这一重大隐患。

  3、有关部门检查不细,未能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检查,消灭死角死面,堵塞漏洞,对有坠落伤人危险的作业地点要设置栅栏和盖板而且要牢固可靠。

  2、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区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教育职工做到不伤自己,也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19、小青矿“1994.7.5”物体打击事故

  1994年7月5日白班,综维队为综采二队搞标准化及巷道维修,共下7车料,其中2车顶梁,3车木料和2车单体支柱。接班后,在W1W704面回风第一道材料上山往下放重车,该材料道坡度22度,斜长40米。14时40分左右,放完第四个重车,开始用绞车往山上抽空绳。当时现场人员位置为:班长索××在上平盘剩余的3个重车的第一、二台中间摘链;变坡点有2人,一个是钱×,在阻车器前2米位置,另一个是付××,在阻车器后2米位置坐着,二人传信号;下把钩白××在底弯道,司机王××在JD-25kw绞车处。各自就位后,底弯道的白××摘下重车钩头,打点开始抽空绳。当空绳行至上变坡点时,距绳头6米处有一个钢丝疙瘩将挡车立柱拉倒,又被绳头的6米绳扣套住,底端卡在阻车器内;当钢丝绳继续运行时,卡在立柱中间的销子上,造成立柱横向扭动正好打在付××右胸部,造成肋骨骨折3根,肝破裂,送往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该绞车钢丝绳不合格。因钢丝绳不够长,接6米绳扣,绳扣两头打结,阻车器有一面损坏,班长索××利用旧胶带输送机杠作为挡车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抽空绳时,信号工付××躲避位置不当且坐在那里。人在非安全区域内,缺乏警惕和安全预防,属严重违章作业;违反矿务局规定的八条通则,没上标准岗,自主保安意识不强,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

  3、该绞车钢丝绳和上平盘阻车器不完好,主管机电部门和安监部门,于6月l8日和6月30日,两次下发整改意见书,队长万××、钳工班长赵××均在意见书上签字,而未及时按期整改,酿成事故发生,是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者,也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范措施:

  1、加强钢丝绳及阻车器的检查,保持完好。

  2、召开全矿小绞车使用管理工作会议,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不合格者不许使用。

  3、对职工加强自主保安教育,在提拉空重车时,钩头与绞车之间不许站人。如用信号工时,必须在安全区待避。

  4、对上级有关部门及安全监察部门所提整改意见及通知,必须及时整改。

  20、小青矿“1995.1.24”场内机动车事故

  1995年1月24日,班前会散后,62/00412号黄河车司机张××向队里汇报说:他开的这台车后桥有声响,请求检查。队里同意了他的请求,并将任务安排给检修班。检修班班长吴××安排张××驾车在车队院内慢行两趟,没能找出故障点,就取一台10T千斤顶将车左后桥支起50mm,并叫司机张××将倒挡挂上,张××挂倒挡车,从驾驶室下来,并和吴××分别到车底下听后桥声响。这时,50装载机司机王××来找吴××,说装载机也有毛病,叫吴××给看看;吴××到装载机那(装载机停在距黄河车前12m处)看了看就回来了。回来后径直到黄河车下将千斤顶卸压,由于此时车还在挂着倒挡,千斤顶卸压后,车轮着地,车向后倒,在场副队长于×发现将倒挡摘除熄火,车左后轮已从吴××身上碾过,送矿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吴××安全意识不强,车在挂挡状态下将千斤顶卸压,严重违章作业,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2、司机张××安全思想淡薄,在车未熄火、未摘挡的情况下擅离驾驶室,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队主要领导安全第一思想不牢,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防范措施:

  1、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时间,加强对全队职工的安全教育,使职工在工作中自觉坚持“三不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2、立即自制或订购修车专用工具,如支车马橙等,今后在修车时严禁用千斤顶支车。

  3、严禁在车不熄火、不摘挡状态下从事检修工作,因工作需要时,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驾驶室。

  21、大兴矿“1998.10.5”地面煤仓事故

  1998年10月5日白班,矿救护队根据矿安排,对地面圆筒储煤仓进行清仓。9时40分清仓准备工作就绪,救护队副队长崔××查看了各仓口情况,确认1号放煤口货量较少,便确定由1号放煤仓上人检查仓内情况并形成上人台阶。首先由小队长王××与救护队员郑××从放煤口进入仓内,由于煤仓分煤器较高,二人搭梯够不着,小队长王××让再来一人,该队副小队长王×也由该放煤口进入,三人搭成人梯,王××在下,王×居中,郑××在上,准备攀上分煤器上部清货,此时(约十时十分左右)。煤仓分煤器挂货突然片帮,将王×推开荡在空中,紧接又连续两次片帮掉货,将王×从仓口推出,将最下边的王××埋住,在场的救护队及选煤厂职工奋力抢救,扒出来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等抢救措施,但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清仓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的不细,没有具体规定清仓作业程序,造成救护队习惯性非标准作业,违反了《安全规程》规定,是这起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

  2、救护队对作业地点安全情况检查不细,又未采取放振动炮等措施,冒险进入仓内作业是这起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

  3、现场作业的救护队员自主保安能力不强,当发生意外情况时未能及时撤出,也是这起事故的一个原因。

  防范措施:

  1、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今后任何工程都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要开专业会或现场会落实措施和责任,没有把握的事坚决不干。

  2、强化业务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自主保安能力,明确每个人的工作职责,杜绝各种违章现象。

  3、对地面圆筒仓及类似煤仓的清仓作业,要杜绝从仓下部进入煤仓作业现象,矿要采取从上部进入煤仓的措施和办法。

  4、通过这起事故教训,要举一反三,在全矿立即开展清查习惯性非标准作业现象,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2、小青矿“2001.2.6”回风眼坠落事故

  2001年2月,为了解决S2采区长距离通风问题,矿决定施工S2711回风眼。此眼设计长度为50米,直径3米,坡度90度,首先采用钻孔导向定位,反井打眼放炮施工方法,眼直径为1.8米,最后由上而下扩眼,直径达到3米,采用锚杆挂网支护,二次成巷。从2月1日四点班开始施工,截止2月6日零点班已掘进16.5米。

  6日白班接班后,班长冯××从软梯攀上回风眼工作盘,对工作面进行找掉,找掉结束后,安排王××、张×进行打眼,眼深1.2米,打完18个炮眼后进行装药,待人员从眼上撤下来,于14时放炮,放炮结束由班长冯××检查工作盘下悬挂的软梯、风筒等安全状况,确认无误后,用JD-25kw绞车将工作盘起吊到位。14时45分,眼内炮烟已吹净,顶板已稳定,小班验收员兼安全网员李××带上安全带进入眼内,先晃动软梯和综绳,确信捆绑牢固、无浮货掉下,然后顺软梯往眼上攀登。当他顺软梯上到大约15米时,突然从软梯上头朝下摔下,造成:颅底骨折、颅脑损伤、颈椎骨折。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安全意识淡薄,没有认真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上软梯时,没有一蹬一挂安全带的保险勾,致使脚踩空失手后,安全带没发挥作用跌落眼下。

  2、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没有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3、队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

  防范措施;

  1、加强作业规程学习和贯彻,掘进挺眼时、上软梯,应采取一蹬一挂安全带保险勾的安全防范措施。

  2、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掘眼时必须用反井钻机进行施工,然后至上而下扩眼,创造良好的、安全的工作条件。

  3、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23、晓南矿“2001.4.22”井下煤仓事故

  2001年4月22日早晨,倒仓队安排白班清中央胶带输送机道缓冲仓,班前会上比较认真地贯彻了措施。11时10分清仓工史×系安全带进入煤仓,11时38分左右向仓上口喊话,要求关闭压风,并向下仓口喊话要求停胶带输送机,在胶带输送机停机瞬间发生了仓壁片货,将史×埋住。

  经过矿积极组织抢救,16时将史×从煤仓中扒出,已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史×本人自主保安意识不强,工作中不细、不认真(入仓时间20多分钟),在仓壁浮货没有清净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2、严重违章作业,违反措施第7条“清仓人员必须从上至下,依次清扫仓壁的挂货,上段清扫干净后再清扫下段,防止上段货物落下伤人,清仓人员要尽量站在较坚实的货物上清扫”的规定。

  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

  1、加强职工安全意识、自主保安教育,做到安全教育入心、入脑,警钟长鸣。

  2、搞好职工操作规程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好施工措施。做到任何时候、任何场所都能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特别是对单独作业的人员,要做到每次作业都要讲清要求、注意问题。

  3、在清仓过程中要做到必要的检查、监护,杜绝图快和清仓不彻底、冒险作业等违章行为。

  4、清仓中的人员联系要做到信号清晰准确,且上下仓口要用电话联系。

  编者按:农民对不认真种地有句俗语:“你胡弄它一时,它胡弄你到老秋” ,可谓秋后算账,做工作胡弄则随时可能受害。为保证清仓作业认真落实作业规程,矿专门派安检员检查清仓工作。

  24、晓明矿“2001.4.28”场内机动车事故

  落地煤场是由选煤厂圆筒仓落煤后经汽运公司推土机倒货形成,推土机原班作业。4月28日零点班,推土机司机姜×和于×的作业任务是将圆筒仓落煤口下方的煤由南向北推。2时,接选煤厂调度电话通知落煤后,于×先驾驶煤堆上的120推土机开始推煤,姜×发动煤堆下的另一台120推土机,上煤堆同时推煤。于×推了几铲后,由于推土机电瓶极柱腐蚀,推土机熄火,于×就下煤堆取工具,当于×回到煤堆后,发现姜×驾驶的推土机不见了,就开始寻找,结果发现推土机掉落在主扇扩散器与圆筒仓之间的煤堆挡墙下面,推土机驾驶楼严重损坏,姜×已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经对事故现场勘察和调查分析认定,这是一起由操作者(推土机司机)操作失误造成的责任事故。

  现场勘察发现,当推土机推完第二条煤道的第三铲后,推土机本应直线倒行至小煤堆处,却突然转向正东方向,越过了1.3米高的作业界限,又行驶了14米,致使推土机从落地煤堆11.7米高的挡墙上方掉下,造成推土机驾驶楼严重损坏,司机当场死亡。

  防范措施:

  1、加强夜间对作业场所的照明,并在挡土墙上方设置警示牌和警示灯。

  2、今后应尽量避免推土机夜班在煤堆上作业。

  3、加强对推土机司机的自主保安能力教育,在落地煤堆上作业,必须查明推土机前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

  4、推土机在落地煤堆上作业时,必须设专人负责了望。

  25、晓明矿“2003.5.23”物体打击事故

  当日零点班,综掘队在S3707运顺工作面正常掘进,第一遍切割后,需延长胶带输送机,由于该巷道为17度下山,综掘机退机困难,不能使用综掘机牵引,而采用距工作面252米处的JD-25绞车反向牵引,滑轮挂在综掘机尾部,钢丝绳钩头与胶带输送机尾架上的钢丝绳绳扣使用一根1.2米长的钎子杆插在中间连接。3时左右,在将胶带输送机尾架拉出3.0米时,因故停电,10分钟后,恢复供电,继续拉胶带输送机尾架,刚拉出0.5米,胶带输送机尾架上固定绳扣子的螺栓(∮20)被拉断,导致连接的钎子杆飞出,打中距钎子杆飞出地点12米外正在工作面操作锚杆机锚顶的工人马×头部,致使其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经事故现场勘察和调查分析认定, 这是一起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责任事故。

  1、不按标准操作,绞车钢丝绳钩头与胶带输送机尾架上固定绳扣本应使用标准连接环连接,但操作者(班长王×)图方便,直接使用钎子杆进行连接,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胶带输送机尾一侧用来固定绳扣子的开口环损坏后,没有及时处理,而用道板螺栓固定,螺栓强度不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各项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落到实处,也是这起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

  防范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彻底解决非标准操作的问题,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2、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管理办法和措施,杜绝习惯性“三违”行为,彻底解决 “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开展“如何杜绝非标准操作、非标准作业,使用非标准件”的大讨论,并由主管业务部门制定具体方案,付诸实施。

  3、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教育,做到“三不伤害”。

  4、 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完好,否则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坚持“三不生产”原则。

  5、严禁使用非标准件迁移和起吊设备,严禁使用调度绞车直接拖拉或起吊重物。

  26、小青矿“2004.9.28”井下煤仓事故

  S2采区2#胶带输送机头煤仓挂货较多,因S2707工作面“十.一”检修后将投入生产。矿安排综维队利用节前时间清仓。

  2004年9月28日,综维队李××小班与矿调度联系后,于9点开始清仓作业。放完炮后,高××和李×下到仓内逐段清货,12时03分左右清至距煤仓上口15米位置(煤仓斜长21米,倾角60度),仓壁挂货突然堆下,将高××和李×埋住,仓上口人员听到呼喊后,立即拉保险绳,此时再次出现片帮,人员拉不动,书记纪××立即用电话通知仓口下方人员,同时安检员跑向仓下口,货放出后,李××把胶带输送机闭锁,发现高××、李×二人悬在仓口上方,于是喊仓上人员放绳。12点16分,将两人从仓下口放出,李×因窒息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李×、高××违章作业,没按措施要求逐段清仓,造成挂货堆下埋人。

  2、保险绳余绳多,没有起到有效防护作用。

  3、现场干部没有起到现场的安全管理作用,没有严格兑现措施。

  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按规程措施作业。

  2、作业过程中,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3、充分发挥跟班干部、班组长、安检员的现场管理作用,落实好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节假日及其前后等特殊时段,严格执行总经理“四不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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