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WG-ABZD-17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调动广大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在安全生产上实行有奖有罚,奖罚分明,以推进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矿各部门(单位)、班组和员工的安全生产奖惩。
3、职责
3.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年度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审批。
3.2安全环保部负责拟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并监督各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
3.3各部门(单位)有权按相关规定对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
4、工作内容
4.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以及为矿山实现安全生产做出较大贡献的各级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抢救事故有功者;引进、改进、推广安全防尘先进技术取得成效者,按其功劳大小给予荣誉奖和物质奖。
4.2对发生死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肇事、急性中毒窒息事故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单位、事故责任者及其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事故单位的领导责任;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责任者,不论事故大小一律给予处罚,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从重惩罚。
4.3具体参照 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
5、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