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尾矿库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6-29 21:53 来源:煤矿安全网

  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尾矿库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WG-ABZD-103

  1、目的

  为了便于开展尾矿库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尾矿库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

  3、职责职能

  3.1主管副矿长负责尾矿库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建立风险评价小组,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审核批准。

  3.2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负责实施尾矿库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定重大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尾矿库的危险源进行控制。

  3.3安全环保部和人力资源部确保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人员接受应有的培训,以承担指定范围内的工作。

  3.4选矿厂负责识别、排查、汇报尾矿库内的危险源。

  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危险源辨识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实效性原则

  3)有限范围原则

  4)方法的科学性原则

  5)适宜性原则

  6)预防性原则

  7)输出性原则

  8)真实性原则

  4.2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过程

  确定尾矿库生产作业过程→识别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登记重大安全风险

  4.3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要求:

  1)应涵盖所有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包括尾矿库管理和工作过程中所有人员的活动、外来人员的活动;常规活动(如正常的工作活动等)、异常情况下的活动和紧急状况下的活动(如火灾等)。

  2)应涵盖尾矿库所有工作场所及周边环境存在危险源,如建筑物、车辆等。

  3)应涵盖所有工作过程如尾矿输送、排放、筑坝、库水位控制等存在的危险源。

  4)应考虑各种工作环境因素带来的影响,如高温、低温、照明等。

  5)应考虑正常、非正常的情况及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4)应考虑生产场所以外的活动、装置及相关方的活动如排废渣、废水入库,库内取砂、选矿、放牧等。

  5)应认定并评估工作或活动的次生危险如库水位失控导致溃坝严重污染下游农田水系、造成人员伤亡等。

  6)应考虑内部和外部的变化如人员调整、法律法规的修订对尾矿库安全管理的影响等。

  4.4危险源识别方法:

  尾矿库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4.5矿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LEC法)实施尾矿库风险评价。

  4.6安全检查表法根据现有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检查执行情况,得出正确的评估。安全检查表法,有问有答,通俗易懂,简单易学,使员工清楚地知道哪些原因事件最重要,哪些次要,促进员工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操作,起到安全教育的作用。

  4.7LEC法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险性。该法简单易行,危险程度的级别划分比较清楚、醒目。

  4.8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根据本程序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实施控制。

  4.9矿根据尾矿库风险评价的结果确定其风险控制措施原则:

  1)首先考虑消除危险源,然后再考虑降低风险,最后考虑采用个人防护设备;

  2)对于不容许风险,需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降低风险,使其达到可容许的程度;

  3)对于可容许风险,需保持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不断监视,防止其风险变大至不可容许的范围;

  4)风险控制措施应与矿尾矿库的运行经验和能力相适应。

  4.10尾矿库管理单位、部门对本单位、部门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进行追踪评价,每年一次对尾矿库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进行效果检查和评审,通过持续的风险评价,实现对风险评价的动态、闭环的管理,据情况对其进行完善。

  4.11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主要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具有关一定的知识和经验。

  4.12当产生下列情况时单位应及时进行辨识与评价,将风险评价结果及清单上报安全环保部:

  1)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时

  2)在工作程序将发生变化时

  3)开展新的活动之前(如新建工程等)

  4)采用新设备、设施前或设备技术改造后投入使用前

  5)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

  6)发现新的危险源时

  7)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8)相关方要求

  4.13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进行回顾。风险评价结果要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单位。

  5、相关文件与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