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尾矿筑坝安全管理制度
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尾矿筑坝安全管理制度
WG-ABZD-111
1、目的
为了加强尾矿库筑坝的安全管理,保证尾矿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尾矿库筑坝安全管理。
3、职责
尾矿筑坝,包括岸坡清理、坝体堆筑和质量检验等环节,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精心施工、做好记录,由安全环保部会同生产技术部、选厂组织相关人员落实。
4、工作内容
4.1严格按照设计技术参数和筑坝方式进行尾矿筑坝,控制放矿管间距、高度及长度,以免冲刷坝坡、影响滩面平整。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和回水要求。尾矿堆积坝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防止库内尾矿流出坝外。尾矿坝下游坡面不得有积水坑。
4.2每一期堆积坝堆筑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将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运到库外。若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尾矿堆积体与岩石岩坡联结应符合设计要求。岸坡清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冲填筑坝。
4.3每期子坝堆筑完毕,按下列内容进行质量检查,检查记录需经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1)子坝长度、剖面尺寸、轴线位置及内外坡比;
2)新筑子坝的坝顶及内坡趾滩面高程、库内水位;
3)尾矿筑坝质量。
4.4当坝坡出现冲沟时,尾矿工应用尾砂或土及时填平。
4.5坝体出现裂缝、滑坡、渗漏、管涌等现象时,相关技术人员应通过现场观测和分析,判明其成因、种类,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加以整治。
4.6坝外坡面维护工作(包括筑沟、覆土、种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止坝坡冲刷、尾矿流失污染环境。
4.7严禁在库区范围内放牧、开垦、爆破、采石和建筑,滥挖尾矿、取水,外来尾矿、废水和废弃物入库等一切违章行为。
4.8每年至少测绘一次尾矿库现状地形图,检查堆积坝标高、内外坡比、平整度、水边线及干滩长度等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相关法律法规
1、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
2、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AQ2006-2005
3、 冶金矿山尾矿设施管理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