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尾矿库环保监测管理制度
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尾矿库环保监测管理制度
WG-ABZD-132
1、目的
环境监测工作是检验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和反映环境管理水平的尺子。环境监测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我矿尾矿库环境保护现状,确保外排水达标排放。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尾矿库外排水排放过程的监测管理。包括对外排水的水质和水量的监测,以及对监测的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3、职责
安环部负责尾矿库环保监测的督促管理,机动能源部负责环保监测设备维护维修的指导工作,选矿厂负责环保监测的日常管理工作。
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要求尾矿库工熟悉外排水监测设备设施的使用规范和操作规程,能正确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数据的读取与记录。原则上每四小时记录一次数据,在数据变化明显时,需加密记录和观察。分析各种原始数据记录时需采用钢笔或者圆珠笔填写,数据记录本上,不得随意涂改、撕页,更不得丢失。对于需要修改的数据,应在被修改的数据上画一条横线表示弃去,并保留原数据的可辨字迹。
4.2要求定期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校准,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一般规定需定期校准,同时不定期的对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对仪器的准确度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4.3当班尾矿库工,如发现监测数据有较大的变动,并且主要监测对象的监测结果高于设定值时,需立即向选矿厂领导和安环部专干报告相关信息,选矿厂要及时查明原因,安环部要督查和指导。同时尽可能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以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
4.4巡管、水泵工应根据选矿厂的要求尽可能将尾矿库溢流水泵送回选矿厂再利用,要求回水利用率大于80%。
4.5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和县市级环保部门的有关监测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单位来我矿尾矿库进行的环境保护监测与管理工作。
5、相关法律法规
1、GB3838-200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2、 环境保护法
3、 水污染防治法
4、 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
5、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AQ2006-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