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02运输斜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目 录
第一章 概 况 6
第一节 概 述 6
第二节 编写依据 6
1、 第二章 地面相对位置及地质水文情况 6
第一节 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开采情况 6
第二节 煤(岩)层赋存特征 7
第三节 地质构造 9
第四节 水文地质 9
第三章 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 9
第一节 巷道布置 9
第二节 支护设计 9
一、巷道断面: 9
二、支护方式: 11
(一)临时支护: 11
(二)特殊支护: 12
(三)永久支护: 12
第三节 支护工艺 14
一、喷射混凝土: 14
二、锚杆安装工艺: 15
第四章 施工工艺 15
第一节 施工方法 15
第二节 凿(煤)岩方式 15
第三节 爆破作业 16
第四节 装、运岩方式 17
第五节 管线及轨道敷设 17
第五章 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8
第一节 劳动组织 18
第二节 循环作业图表 19
第三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9
第六章 生产系统 20
第一节 通风系统 20
第二节 防尘系统 22
第三节 防灭火系统 22
第四节 安全监测系统 22
第五节 供电系统 23
第六节 排水系统 23
第七节 运输系统 23
第八节 通讯系统 23
第七章 灾害预防及避灾路线 23
一、灾害预防: 23
(一)防治瓦斯: 23
(二)防止自燃发火: 23
(三)防止顶板: 24
二、避灾路线: 24
第一节 施工准备 24
第二节 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 24
第三节 “一通三防”管理 30
第四节 顶板管理 31
第五节 爆破管理 32
第六节 防治水管理 34
第七节 机电管理 35
第八节 运输管理 37
第九节 其它 37
第一章 概 况
第一节 概 述
一、巷道名称:11902运输斜巷。
二、巷道掘进目的及巷道用途:
巷道掘进目的是为了满足11902回采工作面回采时,进风、行人、运输的需求。
三、巷道设计长度及服务年限:
巷道设计长度: 116米。
巷道的服务年限:11902采面回采完毕。
四、预计开、竣工时间:
经矿研究决定,该巷道自2010年8月6日开工,预计2010年9月30日竣工。
第二节 编写依据
一、《贵州省晴隆县茅山地勘查区先期开采地段煤炭勘探地质报告》
四、《煤尘爆炸性及煤炭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
五、《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
第二章 地面相对位置及地质水文情况
第一节 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开采情况
第三节 地质构造
矿区总体为背斜构造,一侧为主体,局部断层较发育,地层产状沿走向和倾向均有一定变化,构造复杂程度属第二类_-------中等中等复杂构造程度。
第四节 水文地质
1、水文情况:
掘进区范围内工作面断裂构造不发育,无构造断裂充水影响因素。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属中等类型。根据本矿及周边矿井涌水量的调查,矿井巷道正常涌涌水量为67M³/h,最大涌水量为150M³/h。现掘进工作面偶见滴水,工作面涌水不大;但因K19号煤层距地表较近,可能有老窑和采空区,11902运输斜巷在掘上山时,必须加强探放水工作。
第三章 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
第一节 巷道布置
1、掘进工作面按90°方位、+22°坡度迎煤层底板掘进,预计工程量共计90米。
2、巷道断面:断面形状为半圆拱,宽3m,墙高1.2m,拱高1.5m 。
3、巷道布置:
见附图一:11902运输斜巷掘进工作面平面位置图:
第二节 支护设计
一、巷道断面:
1、该巷道断面形状:断面形状为半圆拱,其净尺寸为(其高度大小为垂直于巷道底板方向的尺寸):宽3.0m,墙高1.2m,拱高1.5 m ,S净=7.13m2。
其毛尺寸为:宽3.2m,墙高1.2m,拱高1.6m ,S毛=7.86m2。
2、巷道坡度:+22°
3、巷道支护形式:巷道采用锚(网)喷支护,锚杆长1.8m,锚杆大小:Φ=18㎜,支护密度0.8 m *0.8m,喷厚100㎜。
见附图二:巷道断面图:
附图一:
掘进工作面平面位置图:
附图二:巷道断面图:
二、支护方式:
(一)临时支护:
1、锚喷支护时:临时支护采用三根长3.5米的15Kg轻轨配合6个吊环进行,吊环由Φ16㎜的圆钢及厚16㎜的钢板焊接加工而成。临时支护时,吊环必须全部旋入锚杆中,且牢靠紧固,锚杆露出吊环的长度不得小于2丝。进行临时支护时,前探梁必须用大木楔或木墩刹紧,确保前探梁牢固可靠。当前探梁所控制顶板范围内的锚杆全部打注完毕后,可取下大木楔或木墩或直接后移前探梁。放炮后最大控顶距1.5米,放炮前最大控顶距0.3米。爆破后必须进行初喷,封闭顶板围岩,初喷厚度不小于10㎜,然后打锚杆,最后复喷成巷。
2、破碎段,必须及时采用锚网支护,锚网支护打锚眼前必须采用圆木带帽点柱作为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圆木带帽点柱,点柱间距0.8m,支柱必须支拢硬底,木帽规格:120*120*800mm,圆木规格:¢180*3000mm,圆木戴帽点柱必须支紧支牢。
3、破碎严重段:采用砌碹支护,在砌碹前,先采用如上的临时支护。
(二)特殊支护:
锚(网)喷支护:锚喷时,如顶板冒落严重,冒落部位必须先进行喷浆封闭围岩,但不得用压风、水冲洗冒落部岩石,然后打上锚杆、复喷;如折帮严重,应在折帮的部位补打锚杆,然后进行喷浆充填,最后成巷。
(三)永久支护:
1、支护材料:
⑴、锚(网)喷支护:φ18×2000㎜螺纹钢等强锚杆;树脂锚固药卷;425#普通硅酸盐水泥、中沙、石子(粒径<15㎜)、速凝剂。
⑵、砌碹支护:料石、沙子、水泥、碹胎、拱架。
2、锚(网)喷支护要求:
⑴、锚喷支护:采用全断面锚喷,锚杆间排距800×800㎜,矩形眼布置。锚杆应垂直岩石层理面,确因不能垂直层理面时,应按图二中的角度要求布置锚杆,锚杆外露长度不得大于10㎜;采用端锚固方式,每孔用二节树脂药卷,搅拌时间严格控制在规定时间内;喷厚100㎜。喷射前用高压风、水冲洗受喷面。喷浆用水、灰比控制在0.4~0.5;配合比:水泥:沙子:石子=1:2:2。喷浆时必须采用潮喷;速凝剂的掺入量为水泥重量的3%;混凝土标号不得低于200号;锚杆螺帽必须用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托盘紧贴岩壁;喷后应洒水养护28天。前7天,每班洒水至少一次;第8~28天,每天应洒水养护一次。
⑵、锚网喷支护:锚杆必须执行打一个孔、锚一个的规定,锚杆滞后迎头的最大距离不得超过800 mm,加网前,在撤出锚杆螺母时,必须先观察顶板动态和锚杆受力情况,撤一排(0.8m)及时铺一排网,严禁大面积撤锚杆螺母,上网后必须及时上螺母拧紧,达到预紧力要求。
⑶、严格锚杆、网的支护质量,托板必须紧贴岩面,不得与岩面成点接触或线按触,托板必须用铁托板,不得使用木托板。
⑷、必须保证锚固剂送入眼底,托板紧贴岩面不锚空,在破碎段必须修锚杆托板处岩面成凹形,托板与岩面必须呈面接着。
⑸、必须采用锚杆机进行搅拌,操作锚杆机,要边推进边搅拌,前半程用慢速旋转,后半程用快速搅拌,搅拌时间控制在20~30s,确保搅拌均匀,
⑹、眼孔间排距及角度、深度、眼位偏差超过规定时,对锚固力不够,不合质量标准的可在距原眼孔100mm处重新补打眼孔,重新锚固。
⑺、安装前必须对锚杆及构件进行检查,(如锚固剂有过期、硬结、破裂、折断等情况)对不合质量要求的不得装安。
⑻、锚杆的外露长度不得大于10mm。
第三节 支护工艺
一、喷射混凝土:
1、准备工作:
①、检查巷道支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②、清理喷射现场的矸石杂物,接好风、水管路,输料管路要平直不得有急弯,接头要严密,不得漏风,严禁将非抗静电的塑料管做输料管使用。③、检查喷浆机是否完好,并送电空载试运转,紧固好磨擦板,不得出现漏风现象。④、喷射前必须用高压风、水冲洗受喷面。⑤、喷射人员要佩戴齐全有效的劳保用品。
2、喷射混凝土的工艺要求:
①、喷射顺序为:先帮后顶,自下而上进行,喷枪头与受喷面应尽量保持垂直。喷枪头与受喷面的垂直距离以0.8~1.0m为宜。
②、人工拌料时采用潮拌料,水泥、沙和石子应清底并翻拌三遍使其混合均匀。混凝土的配合比为水泥:沙:石子:1:2:2;速凝剂掺入量一般为水泥重量的2~3 %,喷射淋水区时,速凝剂必须在喷浆机上料口均匀加入。如遇到围岩渗漏水,造成混凝土因岩面有水喷不上去,或刚喷上的混凝土被水冲刷而成片脱落时,可找出水源点,埋设导水管,使水沿导水管集中流出,以便喷射。
③、喷射时,喷浆机的供风压力在3.5MPa,水压应比风压高0.1MPa左右,加水量凭射手的经验加以控制,最合适的水灰比是0.4~0.5之间。喷射过程中应根据出料量的变化,及时调整给水量,保证水灰比准确,要使喷射的湿混凝土无干斑,无流淌,粘着力强,回弹料少,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30mm,厚度不够时要及时复喷,复喷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否则应用高压水重新冲洗受喷面。
3、喷射工作:
①、喷射工作开始前,应首先在喷射地点铺上旧皮带或烂风筒,以便收集回弹料,喷射工作结束后,喷层必须连续洒水养护28天以上,7天以内每班洒水1次,7天以后每天洒水1次,一次喷射完毕,应立即收集回弹物,并应当班拌料用净。当班喷射工作结束后,必须卸开喷头,清理水环和喷浆机内外部所有灰浆或材料。
②、开机时必须先给水,后开风,再开机,最后上料;停机时,要先停料,后停机,再关水,最后停风。喷射工作开始后,严禁将喷射枪头对准人员,喷射中突然发生堵塞故障时,喷射手应紧握喷头并将喷口朝下。
4、喷射质量:
喷射前必须清洗岩帮,清理浮矸,喷射均匀,无裂隙。
5、粉尘浓度:
施工地点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标准:
施工中要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各工序的作业,回弹率控制在侧壁不超过10%,顶拱不超过15%。
二、锚杆安装工艺:
1、打锚杆眼:
打眼前,首先按照中、腰线严格检查巷道断面规格,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先进行处理;打眼前要先敲帮问顶,仔细检查顶、帮围岩情况,找掉活矸、危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工作,锚杆眼的位置要准确,眼位误差不得超过100mm,眼向误差不得大于15。。钻头为φ28㎜,钻杆采用长2.5m。锚杆眼深度应与锚杆长度相匹配,打眼时应在钻杆上做好标志,严格按锚杆长度打眼,深度2.05m,锚杆眼打好后,应将眼内的岩渣、积水清理干净。打眼的顺序,应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顺序依次进行。
2、安装锚杆:
安装前,应将眼孔内的积水、岩粉用压风吹扫干净。吹扫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孔口一侧,眼孔方向不得有人,把2节树脂锚固剂送入眼底,把锚杆插入锚杆眼内,使锚杆顶住树脂锚固剂,外端头套上螺帽,用带有专用套筒的钻卡住螺帽,开动锚杆机,使锚杆机带动杆体旋转将锚杆旋入树脂锚固剂,对锚固剂进行搅拌,直至锚杆达到设计深度,方可撤去锚杆机,搅拌旋转时间达到规定时间后,卸下螺帽,上好托盘,拧上螺帽,12分钟之后,拧紧螺帽给锚杆施加一定预紧力,拧紧力矩不小于300N·M。
第四章 施工工艺
第一节 施工方法
一、巷道开口的施工方法:
该巷道开口处为于主斜井标高+1439.26M、斜长116米处,按130°方位掘21.5M平巷,方位变为90°起坡,按+22°坡度,预计掘送90M揭露K19号煤层。施工前,开口处附近50米范围内的电缆、电气设备等必须移走,防止放炮崩坏,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口掘进。开口掘进时打浅眼(≤0.7m),炮眼间距应不大于500㎜,每孔装药量不得大于300ɡ,放小炮,分多次爆破,减少对围岩的震动。
第二节 凿(煤)岩方式
该巷道采用打眼放炮的方法破煤岩,人工出渣。
一、破岩机具:
采用风动凿岩机打眼。
二、降尘方法:
降尘方法采用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装岩前洒水、爆破时使用爆破喷雾、爆破后冲刷顶帮、开放水幕、洒水,喷浆作业开启除尘风机。
第三节 爆破作业
掏槽方式为楔式掏槽法,光面爆破。
一、炸药、雷管:
8#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引爆,电雷管必须编号;3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
二、装药结构:
正向装药结构。见附图。
三、起爆方式:
采用 MFd—200型发爆器发爆,全断面一次打眼、一次装药、一次起爆;联线方式为串联。
附:炮眼布置图。
附:爆破作业图表:
第六章 生产系统
第一节 通风系统
施工过程中,采用压入式通风,局部通风机安设在距井口10米外侧的新鲜风流中。
通风系统图见下图:
一、工作面风量计算:
(一) 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掘 = 100q瓦绝k掘通 m3/min
式中: Q掘 —工作面实际需要的风量,(m3/mim);
q瓦绝 —工作面的瓦斯绝对涌出量,(0.63m3/mim);
k掘通 —工作面的瓦斯涌出不均匀的备用风量系数,取k掘通 = 2。
Q掘 = 100×0.63×2 = 126m3/min。
(二) 按炸药量计算:
Q掘 = 25A m3/min
式中:A —工作面一次爆破的最大炸药用量,Kg。
Q掘 = 25×10.4= 260.0m3/min 。
(三) 按人数计算:
Q掘 = 4n m3/min
式中:n —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取15人。
Q掘 = 4×15=60m3/min
通过以上计算,工作面最大需风量为260.0m3/min,拟选用2×11KW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吸风量300~375 m3/min;放炮后,应延长躲炮时间,爆破后30分钟,等炮烟散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二、工作面风速验算:
(一)按最低风速验算:
工作面的最低风量:
Q煤掘 ﹥9×S煤掘m3/min
式中:S煤掘 —工作面的断面积,6.0m2 ;
Q煤掘 —局部通风机吸风量300m3/min
300m3/min ﹥9×6.0 =54.0 m3/min
(二)按最高风速验算:
煤巷工作面的最高风量:
Q煤掘 <240×S煤掘 m3/min
式中:S煤掘—工作面的断面积,6.0m2
300m3/min <240×6.0= 1440m3/min
通过以上计算及验算,选择2×11KW对旋式局部通风机,φ600㎜胶质阻燃风筒,10米一节。
三、局通风机安装地点和通风系统:
1、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
局部通风机应安设在地面,如图。
2、通风系统:
局部通风机→风筒→迎头→主斜井→地面。
3、通风系统示意图
第二节 防尘系统
防尘水源来自地面消防水池,自地面水管至主斜井口 →主斜井→工作面迎头。分别用2寸铁管和1寸胶管接至迎头,每50米设支管、阀门一个,迎头外设两道喷雾。
第三节 防灭火系统
该巷掘进时,采用锚(网)支护,防火的重点是防设备、机械摩擦生热、人为火灾。备用沙子,灭火器直接灭火;巷道内每隔50米设消防阀门和支管一个;防火水源与防尘水源相同。
第四节 安全监测系统
一、带班矿长、技术员、爆破工、当班的班组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二、瓦检员严格按要求进行瓦斯检查。
三、工作面迎头5m内吊挂甲烷传感器,和回风巷10m~15m处各安设瓦斯探头一个。
第五节 供电系统
该迎头掘进施工中,电源来自地面变压器经地表供电,掘进使用空压机安装在地面,供电简单。
供电系统图(略)
第六节 排水系统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涌水量预计不大,工作面掘进期间涌水经排水沟溜入副斜井临时水仓中,转排至地面。
排水系统图(略)
第七节 运输系统
一、运料系统:地面材料库→主斜井→迎头。
二、运煤(矸)系统:掘进面→主斜井→地面矸石场 。
运输系统图(略)
第八节 通讯系统
本工作面安设的电话,能够直接和副斜井绞车房、井下临时水泵房、矿调度室、矿瓦斯监控值班室直接联系。
第七章 灾害预防及避灾路线
一、灾害预防:
(一)防治瓦斯:
1、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2、严格执行炮眼布置,装药量、炮眼装填的规定,放炮时一次起爆。
3、对发生高冒地点(长度超过2米,高度超过0.5m),要及时采取支护,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二)防止自燃发火:
1、巷道揭穿煤层后,积尘要及时清除,若遇地质变化区,要及进行支护。
2、凡发生冒高超过0.5m的情况要及时采取充填,防止积聚热量发火。
3、巷道施工中将严格按规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4、健全完善防火管路系统(与防尘共用),管好用好本工作面防火管路,装备及设施。
5、完善检测措施,做到一氧化碳超限不作业。
(三)防止顶板: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坚持使用前探支护。
3、及时进行永久支护。
4、加强井巷维护。
二、避灾路线:
若迎头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等灾害时,施工人员应按如下路线进行撤离并熟悉各避灾路线:
1、若迎头发生水灾时,施工人员应按如下路线进行撤离:
工作面→主斜井→地面。
2、若迎头发生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火灾等事故,迎头施工人员应按如下线路进行撤离:
工作面→主斜井→地面。
第一节 施工准备
一、施工前,该《作业规程》经传达后进行考试、签字,成绩合格方可下井作业。不合格的人员必须补考,补考合格后再下井作业。轮休或请假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
二、施工时,严格按技术人员给出的腰线、中(边)线施工。
三、开口前,必须对开口处巷道支护进行检查加固,并将各种管线掩护好。
四、开口前,应提前接好风筒,准备好各种支护材料。
第二节 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
一、 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1、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
2、 根据《贵州省晴隆县茅山地勘查区先期开采地段煤炭勘探地质报告》。
在揭煤前30m确定按突出煤矿、突出煤层管理。
二、 防治突出的措施:
1、 防治突出措施的选择:
石门经地板揭穿煤层,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及煤质情况,确定采用排放钻孔法。
2、 排放钻孔措施的要求:
⑴、 在煤层透气性好、并有足够的排放时间,可采用钻孔排放措施;
⑵、 排放钻孔应布置在石门周界外3~5m的煤层内;
⑶、 排放钻孔的直径为75㎜~100㎜,钻孔间距根据实测的有效半径而定,一般孔底间距不大于2m。钻孔布置见下图;
⑷、 在排放钻孔的控制范围内,如果预测指标降到突出临界值以下,措施有效。
⑵、在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10m(垂距)之前,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20m(垂距)之前,必须在石门断面四周轮廓线外5m范围煤层内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地掌握煤层厚度、倾角的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等;
⑶、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5m(垂距)以外,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的测压(预测)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与坚固性系数或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等。为准确得到煤层原始瓦斯压力值,测压孔应布置在岩层比较完整的地方,测压孔与前探孔不能共用时,两者见煤点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5m。
⑷、为了防止误穿煤层,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垂距5m时,应在石门工作面顶(底)部两侧补打3个小直径(42mm)超前钻孔,其超前距不得小于2m。
当岩巷距突出煤层垂距不足5m且大于2m时,为了防止岩巷误穿突出煤层,必须及时采取探测措施,确定突出煤层层位,保证岩柱厚度不小于2m(垂距);
⑸、石门掘进工作面与煤层之间必须保持一定厚度的岩柱。岩柱的尺寸应根据防治突出的措施要求、岩石的性质、煤层等倾角等确定(见表19)。采用震动放炮措施时,石门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垂距是2m,如果岩石松软、破碎,还应适当增加垂距。
一、 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1、石门防治突出措施执行后,应采取钻屑指标法检验措施效果,检验孔孔数为4个,其中石门中间一个、并应位于措施孔之间,其它3个孔位于石门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位于措施控制范围的边缘线上。如检验结果的各项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认为措施无效。防治突出专门机构必须按下表填写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单。
效果检验报告单
2、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最小垂距3~10m时,利用探明煤层赋件条件和瓦斯情况的钻孔或至少打两个直径为50~70㎜的预测钻孔,在其钻进煤层时,用1~3㎜的筛子筛分钻屑,测定其瓦斯解吸指标(△h2或K1)。
附录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的测定方法
①、钻屑量的测定:
A、重量法:每钻1m钻孔,收集全部钻屑,用弹簧秤称重;
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简称钻屑解吸指标)的测定方法
A 、钻屑解吸指标(△h2)的测定。
打钻时,在预定的位置取出钻屑,用孔径1和3㎜的筛子筛分(Φ1㎜的筛子在下,Φ3㎜的筛子在上),将筛分好的Φ1~3㎜粒度的试样装入MD-2型解吸仪的煤样瓶中,试样装至煤样瓶刻度线水平(10g左右),自钻孔打至该采样段起经3min 后,启动秒表,转动三通阀,使煤样瓶与大气隔离,在2min时记录解吸仪的读数,该值即为△h2,单位为Pa。
B、钻屑解吸指标(K1)的测定。打钻取样同A,使用仪器为ATY型突出预测仪,测量方法如下
每钻进2m,取一次钻屑作解吸特征测定。取样时,把秒表、筛子准备好(Φ1㎜的筛子在下,Φ3㎜的筛子在上),钻孔钻到预定深度时,用组合筛子在孔口接钻屑,同时启动秒表,一面取样,一面筛分,当钻屑量不少于100g时,停止取样,并继续进行筛分,最后把已筛分好的Φ1~3㎜的煤样装入ATY仪器的煤样罐内,盖好煤样罐,准备测试。当秒表走t0时(通常规定t0为1~2min),启动仪器采样键进行测定,经5min后,当仪器显示t0时,用键盘输入t0,按监控键,仪器显示L0,输入L0,按监控键,仪器进行计算,并显示Fi,此值即为K1值。整个测定完成,可进行下一个煤样测定。
⑵、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的突出临界值,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如无实测数据时,可参照下表中所列的指标临界值预测突出危险性。
选用表中的任一指标进行预测时,当指标超过临界值时,该石门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反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一、 安全防护措施:
1、井巷揭穿突出煤层或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都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远距离放炮、压风自救系统和隔离式(压缩氧)自救器等。
⑴、采用远距离放炮时,放炮地点应设在地面。回风系统其他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放炮30min后,放可进入工作面检查。
⑵、压风自救系统的要求:
A、压风自救系统安设在井下压缩空气管路上;
B、压风自救系统应设置在距掘进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并应每隔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
C、每组压风自救系统一般可供5~8个人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少于0.1 m3/min。
2、突出危险区设置反向风门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必须在石门工作面的进风侧设置两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
⑵、风门墙垛可用砖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不得小于0.2m,墙垛厚不得小于0.8m。
⑶、门框和门木质结构或金属结构,木质结构时:门框厚度不得小于100 ㎜,风门厚度不得小于50 ㎜;金属结构时:门框采用80*80㎜的角钢,门采用4㎜的铁板。
⑷、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 m。
⑸、放炮时风门必须关闭,对通过墙垛的风筒,必须设有隔断装置。
⑹、放炮后,有关人员进入检查时,必须把风门打开顶牢。
3、为防止掘进工作面在不放炮时发生突出事故,在工作面后方50m以内设置临时避难所,避难所内设置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器和压缩氧自救器按最多井下工作人员数确定配置。压风系统随时保证供风。
4、在有突出的危险采区和工作面,电器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并应每旬检查一次防爆性能,严禁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5、突出的煤及时清理,对突出的孔洞应充填或支护,若发生大型突出不要放出空洞松散煤体,以免造成空洞垮塌或引起再次突出,应及时砌碹或注浆封闭空洞以免引起煤的自燃。
6、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当掘进遇到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7、煤巷、半煤岩巷及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都应采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安装、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8、突出矿井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压缩氧)自救器。
第三节 “一通三防”管理
一、通风管理:
1、加强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职人员挂牌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停开。
2、风机要进行吊挂或离地距离不得小于300㎜。
3、风筒要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吊挂要平直,无脱节、无破口,矿车和支架不得磨擦挤压风筒,风筒口距迎头不大于5m,以保证迎头有足够的风量,漏风率不超过3%。
4、管理好瓦斯牌板,不得损坏。
5、局部通风机要长时运转,无论工作、不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得停止运转。自动停电时,要撤出人员,待查明原因,确认安全后再启动。
6、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在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检员进行检查,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7、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三专两闭锁”供电。
8、风量不足、除尘设施不齐严禁作业。
二、瓦斯管理:
1、工作面必须安装使用符合要求的防爆电器设备。
2、带班矿长、技术员、班组长、电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如有报警现象必须进行处理。
3、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加强瓦斯管理,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员对工作地点进行瓦斯等有害有毒气体的检测,每班不少于2次,间隔时间均匀;特殊地点(高冒区、破碎区、地质构造带等)要随时检查。
4、爆破工下井担任爆破工作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在爆破地点每次爆破时,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工作,并认真如实填写“一炮三检”牌板和记录本。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悬挂在迎头5m处的地点。
5、机电流动电钳工下井担负机电维修工作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在检修工作地点20m范围内检查甲烷气体浓度,有报警现象时,不得通电或检修。
6、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使用电器;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工作面内,体积大于0.5m3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7、严格执行炮眼布置,装药量、炮眼装填的规定。
8、对发生高冒地点(长度超过2米,高度超过0.5m),要及时采取喷浆,然后用道木、背板充填接实,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三、防尘管理:
1、湿式打眼,打眼工佩带防尘口罩。
2、距工作面20m范围内必须安设水针,水针所在地有盛放水炮泥的箱子,箱子内有不少于一次炮所用的已灌好水的水炮泥;必须使用水炮泥。
3、装岩前必须洒水。
4、距工作面50m范围内设一道能封闭全断面的水幕,放炮员在联炮后向外敷设母线时开启喷雾,放炮并等炮烟散净后关闭喷雾。
5、迎头安装爆破喷雾,爆破时降尘,装岩机机头安设独头喷雾,运行时打开。
6、巷道经常清尘,无粉尘积聚现象。
7、防尘管路必须接至迎头,每50m设支管、阀门一个,以便及时降尘。
四、防火管理:
本巷掘进,采用锚喷支护,防火的重点是防电气设备、机械摩擦生热、电缆线和人为火灾。
1、巷道内的消防管路应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并能正常使用。
2、对巷道掘进过程中出现的高冒区,进行喷浆充填。
3、工作面应设:1个0.2m³沙箱,2个灭火器, 4个沙袋,2把消防锨。 迎头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4、职工应配戴自救器,并保证完好,每位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自救器后方可上岗。
5、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有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仍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巷道内。
6、如巷道内出现明火,应尽量最大可能直接灭火,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切断电源,配戴自救器撤出,。
7、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能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第四节 顶板管理
一、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掘进中必须使用前探支架。
二、掘进中,施工人员应坚持敲帮问顶制度。
三、找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找顶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找顶工具为φ18mm、长1.8m的六棱钎子,一头尖一头扁。
2、找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3、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把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4、顶帮遇有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慢慢地找下,不得硬刨强挖。
四、每次爆破后,迎头工作人员要等迎头炮烟被吹散视线清楚后,由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矿尘、拒爆、残爆情况,并由外向里检查顶板等情况:发现爆破崩坏的支护应先修复,按要求前移前探梁至迎头。临时支护的顺序为:推移前探梁→梁前空顶不足0.8m时采用长×宽×厚=3.0×0.15×0.12m的板梁接顶,上用道木、背板接严接实,严禁空顶作业。
五、施工中如顶板破碎或过断层、动压大时,应减少空顶面积,最大控顶距1.0米,当班班长应在迎头亲自指挥,一切工作应在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下进行,严禁空顶作业。
六、处理时必须认真进行敲帮问顶,必要时打带帽点柱进行临时支护。
第五节 爆破管理
一、爆药、雷管的领送工作只能由爆破工持证进行,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它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严格执行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
三、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遍哨子”制度(一响撤人、二响爆破、三响解除)和“三保险”(拉线、设置警标、吹哨)制度。
四、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五、爆破作业,必须使用8# 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引爆, 三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六、本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性起爆,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七、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不潮湿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八、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九、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十、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十一、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非发爆器起爆。
十二、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 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b、炮眼必须封满炮泥;c、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d、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架;e、爆破时,必须站好岗并有班组长在现场指挥。
2、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十三、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工作面的空顶距离大于本规程的规定时,或者支护有损坏。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
5、工作面风量不足。
十四、爆破前,必须加强对固定机械设备和电缆的保护,并将流动设备移出工作面。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有影响区域的人员必须撤出、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和拉绳。
十五、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母线使用铜芯线,无破皮、漏芯等现象。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3、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4、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当作回路。
6、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7、爆破工使用的爆破母线不得有接头。
十六、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MFd—200型发爆器。
十七、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引爆前,把两条爆破母线用手指压在两个测量端子上,如测量灯亮说明各雷管线联结良好,否则会出现哑炮,应检查线路排除故障,测量合格后再起爆);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十八、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不少于120m,并有掩体。
十九、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二十、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二十一、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
二十二、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二十三、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二十四、爆破后,担任警戒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二十五、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
二十六、每次定药爆破前班组长应指定专人到所有通往爆破地点的安全通道站岗,站岗距离130m并有掩体。爆破结束吹解放哨后方可撤岗。
第六节 防治水管理
一、巷道排水管路畅通无阻,将迎头积水排出。
二、迎头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调度室,发出警报,撤除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迎头遇有上述情况之一者都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三、掘进过程中应保持泄水线路畅通无阻及防止临时水仓淤积。
四、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
第七节 机电管理
一、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二、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三、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四、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五、电器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六、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七、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水平差相适应。
2、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3、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八、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缆吊挂必须用电缆钩。
2、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刮板输送机上。
3、电缆钩的悬挂间距不得超过3m。
九、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十、拖拉电缆不得超过10米,当班维修工每班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一、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十二、严禁甩掉停用井下各种电气保护。非维修人员严禁操作检漏继电器,严格执行日检和远方试验制度。
十三、存在下列问题的电气设备及小电不得下井使用:
1、防爆结合面锈蚀、划痕超过规定。
2、绝缘坐破裂导致接线柱松动,接线柱变形或螺纹滑扣。
3、导电螺栓、螺母锈蚀超规定。
4、喇叭嘴不配套或断裂、缺损。
5、开关本体与外壳不配套,转盖与外壳不配套、缺手把或转动不灵活,开关内腔上方导电螺栓与接线鼻连接不牢。
6、开关的机械闭锁失效。
7、开关内缺电源隔离罩、电源危险牌、防尘罩。
8、开关底托架断裂或固定不牢。
9、没有经过指定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出具的防爆合格证;虽有合格证但检验期超过6个月或没盖检查员编号章。
10、电机风扇处的护罩与电机外壳固定不牢。
十四、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合格,不得锈蚀。
十五、机械部分的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备帽)或其它防松装置。电气部分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弹簧垫圈应紧靠螺母安设。
十六、同一部件的紧固件(包括平垫、弹簧垫)规格应一致。
十七、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或螺母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十八、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者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变形长度超过 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
2、使用未经部指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
3、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
4、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
5、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
6、防爆电机接线盒缺内隔爆绝缘座。
7、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
十九、电缆引入装置接线嘴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
二十、迎头电气设备要加强管理和维修,爆破时要撤出20m以外,电煤钻用完后要放在干燥的地点,并要盘好电缆。
二十一、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开关,风电闭锁等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停电时,待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再人工送电。
二十二、各低压操作信号打点器都必须使用防爆按钮,严禁明电操作。
二十三、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按时进行注油检查维修,以保证设备良好运行。
二十四、电气设备与道轨之间的安全间隙不得小于0.7m。
二十五、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不得使用明火明电照明。
二十六、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标有“MA”标志。
第八节 运输管理
1、主斜井提放车时人员必须进入躲身洞。
2、绞车司机必须由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的担任,严禁无证操作。
3、每次提放车前,绞车司机及信号工要先检查信号、绞车的完好、一坡三挡、矿车的固定销、插销、绳头、绳扣等是否完好,绞车道内是否有行人,一切均无问题后才能提放车。
4、提放车信号规定为:一响停车,二响提车,三响往下放车,四响往上慢提,五响往下慢放。发出的信号要清晰准确,没有听清信号严禁提放车。
5、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6、绞车、矿车、钢丝绳、轨道、道岔、巷道支护等情况,矿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检查,并派人维护,严禁带病作业。
7、处理斜巷矿车掉道时,严禁使用绞车硬拉的办法,而是在矿车的下方设好牢固的挡车装置后,人员站在两侧进行处理,重车可先将货翻掉,待处理好后再装。
8、往下运木料时,要捆绑牢固,不能超高。
9、人力推车时,只准一人一车,严禁推双车及侧面推,同向推车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30米。
10、严禁爬车、坐车、蹬车。
第九节 其它
1、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0.1m),浮矸(煤)不超过轨枕上平面。
2、整个运输系统,信号设施要齐全可靠,信号要畅通,无信号不准走钩,不准用其他形式的信号代替电信号。
3、下井的材料要码放整齐,要有专人负责,且三面平整见线,不同的材料不得在一块堆放,挂牌管理,码放的材料要空出安全间距。
4、当遇到大的地质构造或异常情况时,另行补充措施。
其他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