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管理职责
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管理职责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
组长:张茂生
副组长:连志光 常文保 张志佳 张志芳 刘绍林
成 员:李春义 王海旺 李三刚 牛志强 路文忠
梁新华 时晋军
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设在生产科。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管理职责
1、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现场管理监督工作。经常深入井下现场,督促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根据我矿的达标规划要求,负责制定本矿每季度矿井各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达标计划。
3、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要求,组织制定每季度矿井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和检查人员的分组及日程安排。
4、加强动态检查、动态考核工作,严格按标准检查。
5、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对各专业进行全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及考核评级工作,对定期检查或动态检查查出的问题及时记录、汇总、整理,并将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和奖罚情况通报全矿。
6、有权对受检单位进行处罚,有权对任何作业地点进行检查,有权调阅有关资料以及向有关科室或人员了解情况。
7、对各专业、各部门科室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当场予以纠正,如暂时无法解决,以“三定”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