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文兴乡马龙煤矿
编制时间:2011年1月1日
文兴乡马龙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
理制度
在煤矿生产和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岩矿微粒统称为煤矿粉尘,主要是岩尘和煤尘,它是在矿井生产如钻眼、爆破、切割、装载、落煤及运输和提升过程中,因煤岩被破碎而产生的。不同的矿井由于煤、岩地质条件和物理性质及采掘方法、作业方式、通风状况和机械化程度的不同,粉尘的生成量有很大的差异;即使在同一矿井里,产尘的多少也因地因时发生着不同的变化。一般来说,在现有防尘技术措施的条件下,各生产环节产生的浮游粉尘比例大致为:采煤工作面产尘量占45%—80%;掘进工作面产尘量占20%—38%;锚喷作业点产尘量占5%—10%;其他作业点占2%—5%,各作业点随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矿尘的生成量也将增大。为了保障煤矿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煤矿应依法搞好煤矿粉尘危害防治工作,主要负责人对粉尘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煤矿必须设置粉尘危害防治机构,配备专职防尘人员和防尘装备,使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工作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二、煤矿企业应制定粉尘防治管理技术措施、粉尘危害防治年度计划,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费用。
收制度及实施记录,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及管理制度、矿井定期冲刷粉尘制度、粉尘测定制度以及各项管理制度,且应做到现场落实。
四、煤矿企业应采用先进的采掘技术和有效的治理措施,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煤矿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标准如下:
粉尘中游离Si02含量
(%)最高允许浓度(mg/m3)
总粉尘呼吸性粉尘
<10
10~<50
50~<80
≥8010
2
2
23.5
1
0. 5
0.3
五、煤矿企业应对采煤、掘进工作面及其它作用场的粉尘危害因素进行预测且落实好防治粉尘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采掘工作面等有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要落实好综合防尘措施。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矿井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按规定安设支管和阀门。防尘水源充足可靠,储水量满足矿井连续两小时以上的用水量要求,防尘用水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3、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按规定设置净化水幕。
4、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等地点必须按规定安设喷雾装置并要保证喷雾装置能正常使用。
5、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预防煤尘爆炸和限制爆炸范围扩大的措施有:减尘与降尘、防止煤尘引燃、抑爆与隔爆等。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层爆炸危险的其它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6、矿井巷道要及时清扫、冲洗沉积的煤尘,及时清除浮煤,定期撒布岩粉,大巷要定期刷浆。
六、采煤工作面防尘措施:
1、采煤工作面进行煤层注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围岩有严重吸水膨胀性质、注水后易造成顶板垮塌或底板变形,或者地质情况复杂、顶板破坏严重,注水后影响采煤安全的煤层;
(2)注水后会影响采煤安全或造成劳动条件恶化的薄煤层;
(3)原有自然水分或防灭火灌浆后水分大于4%的煤层;
(4)孔隙率小于4%的煤层;
(5)煤层很松软、破碎,打钻时易塌孔、难成孔的煤层;
2、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定期冲刷煤尘。
3、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距安全出口50米处安装风流净化水幕并保证净化水幕正常使用。
4、炮采工作面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冲洗煤壁,爆破时喷雾降尘及出煤时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
七、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
1、掘进机作业时使用内、外喷雾,内、外喷雾的压力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炮掘工作面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冲洗煤壁,爆破时喷雾降尘及出煤时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
3、距工作面50米左右处安装风流净化水幕并保证风流净化水幕能正常使用。
八、加强个体防护。锚喷工人要佩戴送风口罩或压风呼吸器,机组司机、钻眼工、放炮员、移支架工、回柱放顶工等要佩戴防尘口罩。
文兴乡马龙煤矿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