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灭火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一、建立自燃发火观测点,对全矿井的自燃危险区进行系统的、定期的观测。观测点应选在:采空区回风侧防火墙处和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采区回风巷中。观测内容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沼气、氧等气体成份、气温、水温、风量以及防火墙内外压差和表面自燃征兆。
二、矿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科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报人员必须收集现场一切资料,确保预报的准确性。预报前必须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提前预报必须根据其性质在《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预报工作严禁口头说明,必须是书面形式和与其相适应的图纸,并有备字记录。所有资料必须提前由总工程师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预报后必须掌握现场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改。对于预报的相关资料必须备份存档,以备查阅。
四、采区和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一个月后必须全部撤出设备,进行永久性封闭。建立永久性防火密闭,必须预留灭火灌浆及防火观察孔门、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也应按防灭火的要求正确选择位置砌筑。
五、防火密闭的气体、温度,每周进行一次检测,同时对流水温度也要进行测定。防火密闭如出现气体温度升高、有CO出现、水温升高等现象,必须立即报总工程师,并采取措施防止自然火灾的发。
六、教育全体员工了解矿井自然发火的征兆,如发现自然发火的预兆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调度室汇报。
七、早期发现煤层自燃发火的初期征兆。煤层自燃的初期征兆,人体感觉气管可以察觉到的现象有:
1)巷道中出现雾气和巷道壁有“出汗”现象;
2)闻到有煤油味、汽油味和焦油味等;
3)出水温度大于25℃,空气与煤壁的温度骤增,气温较常温高出约10℃,皮肤有一种热感,周身不适;
4)人感觉有头疼、闷热、憋气、四肢无力和精神疲乏等现;
八、巡回安、瓦员及工作面现场人员发现上述自燃发火预兆后,必须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并报调度室。
九、由通风科负责每月对全矿的总回风道、采区回风道进行一次详细的自然发火征兆观察,从大范围上分析井下有无自燃发火。
十、通风科每周安排专人对井下采煤面的上隅角、回风巷和采空区回风密闭及其它可能发热的地点进行一次全面观测。观测的参数包括:现场的气体成份(CH4、C02、C0、02)、气温、水温、其他火灾征兆等;在防火墙封闭时间长,温度异常和有自燃倾向的区域内的回风风流中要安设CO传感器,CO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24ppm。
十一、由通风监测组完善一氧化碳传感器,进行自燃发火监测。
十二、监控值班员发现一氧化碳传感器显示值超过临界值时,必须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及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
十三、由监测员、瓦斯员负责认真观测自燃发火观测点处的观测内容,并及时填写观测数值。
十四、自燃发火临界值,一般以一氧化碳的相对量和绝对量作为自燃发火的预报指标。
十五、由通风科负责及时整理和分析观测结果,并绘制变化曲线,一旦发现某一指标达到临界值,应迅速做出预报,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
十六、对于已有发火危险或已出现发火征兆的地点,检查周期缩短到每班一次,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同时,矿领导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火灾灾情的分析并制定处理对策。
十七、若出现不按上述制度执行的部门及相关人员给予处罚,处罚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八、以上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竹园镇乐乌煤矿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