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白镇煤矿技术副矿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确保2012年度安全生产。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签订2012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矿长与技术副矿长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40分)
1、全年做到无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杜绝瓦斯、水灾事故;七级以下轻伤事故控制在4人以内。
2、坚持杜绝瓦斯、粉尘、水、火、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事故,控制指标为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二、主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60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培训有关煤矿安全技术,法律法规等知识,切实提高煤矿工作的安全思想认识。
2、认真履行总工程师职责,负责矿井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管理,参与瓦斯排放与治理,并监督提供技术服务指导。
3、认真编制好矿井每年度的灾害处理计划及矿井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协助矿长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供第一原始资料。
4、负责补充、修改、编制适合本矿的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采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审核。
5、制定矿井安全学习培训计划,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学习。
6、抓好矿井的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工作,保证瓦斯监控的正常运行,准确的打印出每天的瓦斯日报表。
7、按实测资料绘制好矿井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避灾线路图并按期填绘,及时补充、修改完善其他各类图件。
8、协助矿长抓好矿井安全管理工作。
9、总工程师在任职期间,由于不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必须承担一切责任,情节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0、每月下井不少于20班次。
三、奖励
1、以全年管理安全事故为零为达标,以全年各项指标任务完成为达标,奖100%。
2、以全年一般轻伤事故不超三起以上奖80%;四起以上六起以下奖60%。
3、较重特大事故以上者不予奖励。
四、处罚
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查处,按事故损失总和罚30%,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考核方:马关县马白镇煤矿 被考核方:马关县马白镇煤矿
矿长签字: 技术副矿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