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40C16西回采工作面掘进作业规程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11 20:13 来源:煤矿安全网

  作业规程审批意见

  规程名称:+40C16西回采工作面

  收到日期:2012年元月16日 审批日期:2012年元月16日

  审批意见:

  1、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审核本规程;

  2、认真组织本工作面从业人员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同意按本作业规程施工。

  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字:

  生产科: 2012年元月16日 地 测 科: 年 月 日

  调度室: 2011年元月16日 安 监 处: 年 月 日

  机电科: 2011年元月16日 通 防 科: 年 月 日

  分管副总工程师: 年 月 日

  总 工 程 师: 2012年 元月16日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和考试记录

  负责人: 组织学习人:

  学习日期参加学习情况签字备注

  年月日姓名工种工龄成绩

  班次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数缺席人员姓名

  早班

  中班

  晚班

  作 业 规 程 复 查 记 录

  作业规程名称±0三水平下山

  施工单位 矿掘进2队

  复查时间

  参加复查人员签字

  一、存在主要问题:

  二、处理意见:

  第一章 概 况

  第一节 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关系

  +40C16西回采工作面呈近西方向布置,其坐标范围为:X=3119600~3119800,Y=39560400~39560800,Z=+40m~+87m。具体位置及井上、下关系见表1。

  第四节 地质构造

  一、断层情况以及对回采的影响

  根据掘进揭露的地质资料可知,本工作面地质条件较为简单,无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

  表4 +40C16西回采工作面断层要素图

  二、褶曲情况以及对回采的影响:无

  三、其他因素对回采的影响(陷落柱、火成岩等)

  在巷道掘进过程中,没有发现陷落柱、火成岩及其他的影响,预计本工作面无陷落柱、火成岩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第五节  水文地质

  一、含水层分析

  根据《江西省铅山县祥龙第五资源储量地质报告》,本矿出露地层以二叠系下统上饶组童家段为二叠系上统雾霖山组,三叠系下统应家组,保罗系下统门口山组,地表及山沟有少量第四系分布,按岩石含水介质及富水性不同,可分为第四系孔隙含水层,地表风化含水层,断裂带含水层,老窿水体及基岩隔水层。风化带以下新鲜岩石较致密坚硬,是区内主要隔水层,可隔挡部分地表水和地下水进入井下,故含水层对回采没有水患威胁。

  二、其它水源的分析

  由于本工作面上部是采空区,有少量流水,会由本工作面回风巷流出,对工作面的回采没有威胁。

  三、工作面涌水量

  根据历年回采情况,预计其涌水量为:

  正常涌水量:293/h 最大涌水量:9m3/h

  第六节 影响回采的其它因素

  一、影响回采的其它地质情况见表5。

  二、冲击地压和应力集中区:无

  表5 影响回采的其它地质情况表

  第七节 储量及服务年限

  一、储量

  工业储量:2.991万吨

  可采储量:2.90万吨(工作面回采率:97%)

  二、工作面服务年限

  工作面的服务年限=可采储量÷计划月产量

  =2.9万吨÷0.3万吨/月=9.7月(月)

  第二章 采煤方法

  第一节 巷道布置

  一、采区巷道布置概况

  采区两条主要巷道:+40m水平C16西大巷、+87m水平C16西回风巷

  C16煤的两条巷道均沿C16煤层布置。

  二、工作面材料道

  由于工作面较短,工作面材料均从平硐斜井下放到+40mC16大巷后。

  三、工作面运输巷

  C16煤层运输巷沿C16煤层底板掘进。巷道断面为梯形,支护方式为金属支架。巷道上净宽1.8m,下净宽2.6m,净高2.0m。主要用于该工作面进风、运煤、行人。在巷道内设置轨道防尘管路、压风管路、安全监测设备。

  四、采煤面切眼

  由于煤层较薄,倾角较大,厚薄不一,无法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采煤,故只有采用木支护采煤,工作面切眼沿B5煤层底板施工,采用矩形断面,宽2.4m,高:煤层全厚约0.77m。

  附图3:+40mC16西回采工作面位置及巷道布置图

  第二节 采煤工艺

  一、采煤方法

  +40C16西回采工作面采用倾斜短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采高0.77m,循环进尺0.8m。

  二、采煤工艺

  (一)落煤:放炮落煤,煤软时采用风镐落煤。

  (二)装运煤:由于工作面煤层倾角在40°左右,煤炭自溜到溜煤眼,矿车装运至+40车场。

  (三)工作面支护:由于工作面煤层较厚,厚薄不一,倾角较大,无法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采煤,故只好延用木支护采煤。工作面回采时,由上向下采煤,及时架杠子。

  三、工作面正规作业循环生产能力

  工作面正规循环生产能力

  W=L×h×s×r×c

  =60×0.77×1×0.8×1.5×0.97

  =50(吨)

  式中:W—工作面正规循环生产能力, t

  L—工作面平均长度,    按60m;

  S—工作面循环进尺, 0.8m

  h—工作面设计采高, 0.77m;

  r—煤的容重, 1.5 t/m3 ;

  c—工作面回采率, 97%;

  日产煤量=60×0.77×0.8×2×1.5×0.97=100(吨)

  月产煤量=100×30×90%=2700(吨)

  第三节 设备配置

  由于工作面煤层倾角较大,40°左右,工作面回采煤炭可自溜到溜煤眼,然后装车外运至井底车场,无须任何其装运设备。工作面木支护,根据历年回采情况木支护不易回收,且因煤层倾角大而易下滑不安全,故木支柱一般不回收。

  第三章 顶板管理

  第一节  支护设计

  一、工作面支护设计

  由于该煤层较薄,且厚薄不一,平均0.77 m,无法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采煤,而只好沿用木支护采煤,考虑到坑木的强度,一般选用Φ14cm以上的新鲜松木作为支柱。

  第二节  工作面顶板管理

  根据已采完历年经验和本矿实际,B5煤顶板属Ⅱ级Ⅱ类顶板,本工作面的顶板管理采用全部垮落法。

  一、正常工作时期顶板支护方式

  1、工作面采用木支柱采煤,配合扁木作梁,采用正悬臂错梁直线柱式支护顶板。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2、工作面基本支架:排距0.8m,柱距0.65m,偏差为±50mm。

  3、支护要求

  ⑴工作面应达到动态的质量标准标准,确保“三直、一平、二畅通”的质量要求。

  (2)工作面所有的支柱都必须支设牢固,系牢防倒绳;柱、排距必须严格按照规程。

  (3)支柱要做到垂直于顶、底板支设,迎山有力,并支设在实底上,在底板打滑的地方必须刨出柱窝,严禁支设在浮煤、浮矸上。底板松软时或支柱钻底大于100mm,必须穿铁鞋,铁鞋规格为Φ300mm。

  (4)扁木梁要垂直以煤壁大墙,并一付接一付,打好寸筒。

  (5)工作面施工中严禁空顶作业,及时补打顶子或支柱。

  二、正常工作时期的特殊支护形式

  1、贴帮柱

  若煤帮存在顶板破碎或有不易找掉的悬矸以及煤壁有折帮危险时,必须支打贴帮柱;在最小控顶距状态下,倒悬臂挂梁后端面距大于0.3m时,必须支打贴帮柱,贴帮柱为带帽点柱,贴帮柱柱距不大于1.3m。

  2、木垛

  工作面压力集中区、构造带、断层上、下盘及工作面初次来压时,根据现场条件进行支设,木垛架设要四面见线,且垂直于顶底板,木垛规格:1.2m×1.2m。

  3、端头支护:上、下端头采用四对八架长钢梁严格按标准支设。

  三、工作面来压、过断层等条件发生变化时,严格按本«作业规程»第七章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两巷及端头顶板管理

  一、工作面及运输巷的顶板管理

  1、回风巷、运输大巷的超前支护

  两巷道均采用溜双边树的方式加强支护,其超前支护距离为20m。

  二、支护材料的使用数量和存放管理

  1、按工作面正常使用量的10%准备备用支护材料,备用支护材料存放在-165石门,材料应放置在无淤泥、无积水、无淋水、顶板完好的地方,距轨道距离不少于0.5m,且有1.0m以上宽度的人行道和必需的运输通道。

  2、材料分类摆放整齐,实行挂牌管理,并由专人负责。

  附图:-165B5回采工作面支架布置示意图

  第四章  生产系统

  第一节  运输系统

  一、运输设备及运输方式:

  由于工作面煤层倾角较大,40°左右,煤炭可自溜到溜煤眼内,人工装运至+40m车场。

  二、运煤路线

  +40mC16西回采工作面→+40C16西运输巷→+40车场→暗斜井→平硐→地面。

  材料运输路线正好相反。

  附图9:-165mB5南回采工作面运输系统示意图

第二节  通防与监控系统

   一、通风系统
   (一)风量计算
   1、按确定需要风量:
   Q采=60×1.5×0.77×2.4=116m3/min
   2、按回采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计算:
   Q采=100×q瓦采×K采通=100×0.35×2=70 m3/min
   式中:Q采--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m3/min
    q瓦采--回采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的平均绝对涌出量,取0.35m3/min
      K采通--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通风系数,取2。
   3、按回采工作面回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计算:
    Q采=100×qco2采×K采通=100×0.79×2=158 m3/min
   式中:Q采--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m3/min
    qco2采--回采工作面回风流中co2的平均绝对涌出量,取0.79m3/min
    K采通--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不均衡通风系数,取2。
   4、按回采工作面同时作业人数计算:
   Q采=4×N=4×6=24m3/min(最多工作人员6人。)
   式中:Q采--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m3/min
    N --回采工作面同时作业人数,取6人。
   5、按风速验算:
   ⑴按最低风速验算:116≥15S均≥15×4.8=72m3/min
   ⑵按最高风速验算:325≤240S均≤240×4.8=1152m3/min
   式中:S均--工作面平均断面积。
   经验算符合要求,则工作面配风量为:
   ΣQ采=118m3/min
   ㈡通风路线
   1、新鲜风流:主平硐→+40C16西大巷→工作面
   2、乏风风流:+40C16西回采工作面→+87C16 回风巷→回风上山→地面
   二、安全监测
   (一)瓦斯监测
   1、瓦斯检查
   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巡回检查路线,每隔3.5-4.5小时检查一次,每班至少检查2次。
   瓦斯检查点分别设在:工作面回风出口以外10m处及回风隅角。
   瓦斯检查牌板应设置在回风巷中距工作面50m附近,检查结果要及时填写。
   2、瓦斯监测
   加强对工作面瓦斯的监测,在回风巷距工作面不大于10m处安设KJB100型矿用高低浓甲烷传感器,在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m处安设KJB100型矿用高低浓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布置在巷道的上方,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帮不得小于0.2m,并加防护罩,甲烷传感器必须安设在无淋水的地点;甲烷传感器T1的报警浓度≥0.9%、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0.9%;甲烷传感器T2的报警浓度≥0.9%、断电浓度≥0.9%、复电浓度<0.9%;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转时,必须报告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当瓦斯浓度超限或监控系统报警时,要按规定安排撤人,并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防瓦斯措施
   ⑴区队长、班长、流动电钳工、爆破工、技术人员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随时检查瓦斯。
   ⑵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⑶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9%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煤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⑸采煤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的人员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⑹保证工作面的风量,加强顶板管理,防止瓦斯积聚。
   ⑺加强瓦斯检查,隅角处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确保工作面上下隅角瓦斯浓度不超限。
   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二)CO、温度、风速
   在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m处设置CO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在回风巷测风站设置风速传感器,在南翼二水平绞车房安装KJF型监控系统分站,主机安设在地面监控室,以监控工作面CO涌出量和温度、风速的变化情况。
   传感器参数如下:
   1、 CO传感器
   ⑴工作环境:
   温 度:  0~40℃    相对湿度:  ≤98%(25℃)
   大气压力:  80~116kPa   测量范围:  0~500×10-6
   ⑵报警浓度: ≥0.0024%
   ⑶防爆型式:矿用本质安全型
   2、温度传感器
   ⑴工作环境:
   温 度:   0~40℃, 相对湿度:   ≤96%,(25℃)
   大气压力:   80~106kPa, 测量范围:   0~100℃
   ⑵报警值:   ≥30℃
   ⑶防爆型式:矿用本质安全型
   3、风速传感器
   ⑴主要技术参数:
   测量范围: 风速0.3-15m/s 风量:0-600m3/s
   允许误差: 小于±0.3m/s
   ⑵报警值:   ≤0.25m/s或≥4m/s
   ⑶防爆型式:矿用本质安全型
   5、防治措施
   一旦达到报警值,传感器和主机在第一时间内发出报警信号,工作人员立即电话通知工作面人员停止作业,撤至安全的进风巷中,由通防工区查明原因,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工作面工作人员发现传感器报警后,必须立即通知工作面所有人员停止工作,撤至安全的进风巷中,同时向调度汇报。
   三、综合防尘系统
   ㈠防尘供水系统
   +40mC16西回采工作面防尘用水:由地面静压水池→主平硐→+40m车场→+40m C16西运输大巷→工作面。
   运输巷供水管路选用1寸的钢管,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并且备有20m长的软管,在水管进入顺槽处安装闸门,供防尘水幕、隔爆水棚、冲刷巷道及各转载点用水。
   平硐至+40m车场材料道供水管路选用3寸的钢管,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在水管进入顺槽处安装闸门,供防尘水幕、隔爆水棚及冲刷巷道使用。
   +40mC16车场供水管路选用2二寸的钢管,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在水管进入顺槽处安装闸门,供防尘水幕、隔爆水棚及冲刷巷道使用。
   ㈡防尘方式
   1、转载点的喷雾:
   工作面溜煤眼装煤处设立喷头,进行防尘喷雾。
   2、巷道防尘水幕:
   在运输巷距工作面煤壁50m范围内安设一道常开的能封闭全断面的净化风流水幕,水幕随工作面的推进而向外挪动。在回风巷开门点不大于50m范围内安设一道常开的能封闭全断面的净化风流水幕,在运输巷中每隔50m安设一道能封闭全断面的防尘水幕,每道水幕的喷雾头不少于4个,且雾化良好。
   在回风巷距工作面煤壁50m范围内安设一道常开的能封闭全断面的净化风流水幕,水幕随工作面的推进而向外挪动。每道水幕的喷雾头不少于4个,且雾化良好。
  在巷道长度不足100m时必须保证两道常开的能封闭全断面的净化风流水幕。
   3、两巷煤尘清扫、冲刷:
   距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至少冲洗一次,20m以外的巷道每旬至少冲洗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4、个体防护: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带个体防尘口罩。
   四、防灭火技术措施
   (一)综合防灭火措施
   1、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⑴井下消防管路应齐全,+40mC16西运输巷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闸阀,回风巷每隔100m设置一个三通闸阀,并备好消防支管。
   ⑵易燃物品严禁乱扔乱放。
   ⑶绞车房、水泵房等硐室处备有灭火器两个,防火沙不少于1m3。
   ⑷地面的静压水池必须保证不少于200m3的水量,防水管路连接要牢固、完好,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⑸严格电器设备管理,坚持使用照明信号综保,确保设备的防火、隔爆性能良好,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杜绝一切火源。
   ⑹加强井口检身工作,严禁携带烟火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⑺井下发现火灾时,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行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如无法灭火时应按照避灾路线,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
   (二)防灭火要求
   1、加强对浮煤的清理及对火工品、棉纱、油脂类的管理。
   2、加强对机电设备的保养,若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各种电器设备要达到防爆要求,不合格的电器设备严禁使用。
   3、下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井下不得拆开矿灯。
   附图10:+40m C16西回采工作面通风系统示意图。

  第三节   排水系统

  由于本工作面涌水量很小,上部采空区涌水可由回风巷自行流出,运输大巷少量涌水可随巷自流,无须安装排水设备。

  第四节  供电系统

  本煤层属无烟煤,无粘结性,不需放炮落煤,另倾角较大,工作面回采的煤炭可自溜到溜煤眼,矿车装煤外运至井底车场,再由绞车提运至地面,故本工作面无机电设备,供电简单。

  第五节  通讯照明系统

  一、通讯系统

  采用程控调度电话系统,专用通讯线路。在+40m水平车场、绞车房、+40mC16西大巷(装煤处)安装一部能通达地面和井下各处的直通电话。

  二、照明系统

  在+40m水平信号室、绞车房各安设照明设备。

第五章 劳动组织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第一节  劳动组织

   一、作业方式
   1、工作面作业形式
   工作面采用三班作业,自采自控的作业方式。
   2生产工序:运料→爆破落煤→倾向木支护→装煤→运煤→运料
   二、劳动组织
   1、根据劳动定额和循环工作量大小,配齐各种人员,合理安排各工序,实行分组分段作业,充分利用工时和工作空间,提高劳动生产率。
   2、严格执行工区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人员正常出勤,满足生产需要。
   3、各工种严格按三大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作面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
   4、搞好机电设备的日常检修和定期保养,确保运转正常,并搞好材料供应和管理,不得影响生产。
   5、健全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6、加强安全知识和业务技术培训,经常进行岗位练兵,逐步提高职工素质,确保工作面安全生产。
   7、在地质条件复杂危及安全生产时,要及时调整计划,合理安排组织人员生产,保证正规循环,充分利用好人力和物力资源,提高回采工效和降低材料消耗。
   附图13:正规作业循环图。
   
   
   
   

  第六章 煤质管理

  一、煤质指标和要求

  灰分≤9.7%,水分≤4%,含矸率≤3%

  二、提高煤质的措施

  1、为降低原煤水分,井下运输线各转载点必须使用喷雾防尘。

  2、要加强顶板管理,减少大块煤矸石产生量,直径大于300mm以上煤块必须破碎。

  3、严禁随意破坏顶、底板,工作面遇地质构造时,安排专人清理矸石。

  4、原煤中严禁混入木料、铁器等杂物。

  5、加强煤矸筛选工作,在地面煤仓派专人拣煤矸石,发现大块煤矸石,查找责任班组,处罚到位。

  6、做好煤矸分装分运工作,从源头上把好煤质关。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工作面作业规程》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文件,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不合格的人员必须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再下井作业。

  3、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易燃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4、上、下井时要听从把钩人员指挥,不准打闹和拥挤;井下行走时要精力集中,注意来往车辆;坚持 “行人不行车”制度,严禁乘坐空车、重车上下来往。

  5、井下不准睡觉,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进入没有通风条件的独头盲巷和设有警标、栅栏的硐室巷道。

  6、上、下山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

  7、不准破坏通风设施,过风门后,要随手关好风门。

  8、入井人员必须熟悉各种灾害的避灾路线,以便组织人员撤离。

  9、特殊工种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10、工作面的各监测系统、通风系统、防尘系统、通讯系统,应时时保证其完好,并坚持正常使用。

  11、所有人员在处理各种带压管路前必须关闭截止阀,严禁带压作业。

  12、工作面突然风流变小或没风、或风流中CH4浓度达到0.9%,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汇报调度室,组织有关人员处理,待安全后方可恢复工作。

  13、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隐患未排除前班组长和安监员不得离开现场。

  14、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①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由班组长或验收员向下一班对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机电设备进行全面交接,不参加交接的当班不计产量。

  ②工程质量交接内容包含:采面支架、安全出口、端头支护、断层、压岩处的采高、浮煤、支护材料的数量等。

  ③交接班时,由双方的班长或验收员参加,对交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由交方立即进行处理,并将发现问题填在交接班记录本上。

  ④交接双方认为全部项目合格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并签署交接意见。

  ⑤因质量问题或机电问题发生争执或分歧不进行交接班而影响正常的安全生产的,由交接双方共同承担其责任。

  ⑥凡质量验收或安全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其责任由当班负责。

  15、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①采煤工作面要达到“三直”、“一平”、 “二畅通”。

  ②工作面每班工作结束后,由各小组组长自查,然后由验收员、安全班长统一检查,重点对工作面断层、压岩、顶板破碎带的支护质量的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否则扣除责任人当班的出勤分。

  ③当班对矿级领导及职能处室部门提出的整改项目要当班整改,否则追究当班副区长和安全班长的责任。

  ④工区技术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要及时给与解决,工作面地质条件变化时要及时拿出具体的技术措施,不得因技术问题而影响生产,否则追究其责任。

  ⑤质量验收员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及时汇报工作面的质量问题,不得晚下井或早上井,不得空岗,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有权进行奖罚,因工作不负责或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要追究其责任。

  ⑥工区干部、职工都要把工作面工程质量作为重点,支持验收员的工作,达到齐抓共管,切实搞好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16、敲帮问顶制度

  “敲帮问顶”就是用钢钎一类的长把工具去敲击工作面已经暴露的而未加管理的顶板或煤帮,根据其发出的回音来判别顶板或煤帮是否松动、断裂、离层的一种方法,并把已经松动、断裂、离层的悬矸危岩和悬煤处理掉。

  敲帮问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在已有完好支护的保护下进行敲帮问顶;

  ②敲帮问顶前必须先清理好退路,确保退路畅通;

  ③对顶板、煤帮出现的悬矸危岩和悬煤,必须立即将其处理掉,处理前必须先对悬矸危岩和悬煤进行细致的观察,并站在要处理的悬矸危岩和悬煤的斜上方支护完整的安全地点进行操作,严防撬前落后,撬左落右,撬小落大等。

  ④对敲帮问顶处理掉的大块矸石,应另行装运。

  ⑤工作面每位作业人员都必须经常及时地对自己工作的地点进行敲帮问顶,及时地把悬矸危岩、片帮处理掉,把敲帮问顶当成一项制度来执行。

  17、本工作面放炮时,必须遵守一炮三检制度:“一炮三检制度”是指在工作面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不准装药、爆破,爆破后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不准继续爆破。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要认真及时填写“一炮三检”记录。

  18、放炮三保险制度:“放炮三保险制度”是指工作面在进行每次爆破作业之前都要:①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处站岗;②在警戒线处设置警戒牌;③吹哨。

  19、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三人连锁爆破制”度是指工作面在进行每次爆破前,由放炮员将自己携带的“放炮警戒牌”交给班长,由班长负责派人设岗警戒,然后班长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如符合要求则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在接到放炮牌后才能进行起爆。放完炮后,三牌再回归到原来的持有人手中。

  第二节 顶板管理

  一、初采时期的顶板管理

  1、做好初采前的准备工作,各种支护材料要准备齐全,并按照规程规定放到指定位置,两巷及切眼内的杂物要清除干净。

  2、对工作面的各部设备全面调试,确保运转正常完好,避免影响生产。

  3、两巷按作业规程规定支设好超前支护,两巷的超前支护长度不低于20m,支柱支设正规,做到初撑有力。

  4、按作业规程要求敷设好两巷和工作面的防尘管路、安装好防尘设施和安全监控设施,确保正常使用。

  5、初采期间,严格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面内的所有支架必须支设正规,达到规程要求,每班必须对所有的支柱进行二次注液,确保支护安全可靠。

  6、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除掉危岩悬矸,严禁空顶作业。施工中必须时刻注意检查工作范围内的顶、帮及支护情况,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

  7、每班必须设有专职或兼职顶板管理员,严密监视顶帮及支护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8、开工前,初采领导小组必须对工作面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隐患,下达开工通知后,方准割煤。

  9、初采过程中,若出现压力急增时,必须立即停止与支护无关的工作,加大支护密度,必要时撤出人员,待压力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10、初采期间,加强瓦斯监测及风量观测,确保符合规程要求。出现问题必须立即汇报处理。

  11、工作面初采时另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现场严格按补充措施执行。

  二、来压、停采前的顶板管理

  1、根据已采面资料,直接顶初次垮落前,多有来压预兆,应立即组织工作面人员全部撤离,以确保来压期间的安全。

  2、加强矿压观测,加强直接顶及老顶初次来压的预测预报工作,准确掌握直接顶及老顶初次来压步距,掌握顶板运动规律。

  3、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每班必须专设二名有经验的顶板管理员,专门负责监测顶板的压力变化。当控顶区内压力增大,顶板发出响声、掉渣、出现裂隙、煤壁片帮增多等预兆时,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工作面,待压力稳定,维护好退路后,才准进入工作面。

  4、支柱必须垂直顶、底板支设,迎山有力,对柱、密集齐全有效。

  5、所有支柱必须支到实底。严禁将支柱支在浮煤、浮矸上。

  6、支柱初撑力必须打牢打紧,初撑有力。

  7、加强地质构造处的维护工作,顶板破碎处一律用板皮、竹笆接实接严顶板,严防漏顶造成支护失效,断层上下盘必须加打木垛进行维护,木垛的架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落煤后必须及时支护,顶板破碎处加打贴帮柱,贴帮柱每隔一棚支设一棵。

  9、端头支护严格按规程要求支设,上下安全出口宽度不小于0.7m,高度不低于1.6m,并确保畅通无阻。

  10、必须加强两巷超前支护,严格按规程进行支护。两巷中矸石、杂物必须清理干净,多余的材料及时转出,确保两巷畅通无阻,高度、宽度符合规程要求。

  12、工作面停采时,另编制停采措施,以加强顶板管理。

  三、过断层及顶板破碎时的顶板管理

  1、通过方式:若工作面遇断层,落差较大时,停采,退至煤层可采地段重新开切眼,进行回采。若工作面断层落差不大,采取强行推过的方式进行。推采过程中根据断层的上下盘情况及时卧底或挑顶,高度不低于0.5m,不大于0.8m。

  2、过断层期间工作面材料道必须备足板皮、方木、圆木、竹笆等接顶用的物料,以便支护时所用。

  3、断层带施工人员必须是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老工人,且不少于两人一组,并严格执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制度。

  4、施工前,施工人员对所有施工范围内的支架、煤壁、顶板做全面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不正规支架要及时处理整改,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5、断层段顶板破碎处用竹笆接顶,并用长钢梁进行套棚加密支护,长钢梁至少保持一梁两柱,但长钢梁不能作为正规棚使用。

  6、断层及顶板破碎带支设临时支护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站在顶板支护完好处,用长度不小于1.5m的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找除悬矸危岩和松动的煤帮。

  接顶时要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①先在木梁上面沿着与工作面煤壁平行的方向均匀的放3块木板料。

  ②沿着与工作面煤壁垂直的方向码放第二层木板料。

  ③沿着与工作面煤壁平行的方向、工作面煤壁垂直的方向交替码放木料直到紧密接触顶板为止。当工作面断层及顶板破碎带处的煤层倾角较大时,应用铁丝或废旧的电雷管脚线将接顶木料和金属顶梁连接在一起,以防在接顶的过程中木料发生滑动。

  ④打好加紧楔或用马棋固定。

  7、爆破工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并且取得上岗证的专职爆破工,爆破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8、断层处爆破要采取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眼距控制在600mm,装药量为300g/眼,以减小爆破对顶板的破坏,当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应不少于炮眼深度的1/2,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低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9、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并派专人在警戒线外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同时悬挂“前方放炮,禁止入内”的警戒牌)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设置在距工作面爆破地点50m外的安全地点。

  10、当放完炮人员进入工作地点后,要认真检查支架、顶板、煤壁等,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找平顶板及时挂梁支护,若有因放炮崩倒、崩歪的支架要及时扶起支设正规,严禁空顶作业。

  11、支柱必须垂直顶底板支设,且要支到实底,打牢打紧。

  12、工区管理人员要把过断层作为现场管理的重点,过断层期间,工区跟班人员应紧跟现场,统一指挥,并根据情况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要求,出现问题及时处理,把安全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五、各工序中的顶板管理

  (一)临时支护

  1、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分工前,班长必须巡视全工作面的顶板、支柱、煤壁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在分工时作明确布置,重点安排。

  2、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地点后,首先观察顶板、支架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临时支护工作必须由班组长统一指挥,顶板破碎处必须重点监护。

  3、扁木梁与顶板必须紧密接触,遇断层及破碎带或顶板不平时,梁上必须用木料、竹笆接实顶,并加打贴帮柱,不准将支柱架设在浮煤(矸)上,坚硬底板要刨出麻面,松软底板要刨柱窝,支柱钻底超过100mm时应穿鞋。

  4、分段作业时,同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分段作业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5m,处理安全隐患时,专人观察顶板,维护好退路,发现异常现象要迅速撤离现场,待顶板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5、工作面不得任意丢失顶煤和底煤,面内浮煤必须清理干净,切顶线外浮煤清理必须使用长把工具,严禁人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超过切顶线。

  6、工作面煤壁要平直,不得留有伞檐,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过150mm,否则必须进行处理。

  7、任何时候人员都不得倚煤帮休息。

  8、采煤工在工作时要服从班组长的统一管理。

  (二)巷道维护

  1、巷道维护工负责工作面巷道的维护、清理以及巷道的超前支护的支设、木料的回撤工作。

  2、要经常检查巷道内顶板完好情况,如出现折帮、片帮或冒顶等情况时,要及时清理整改,以保证运输畅通和行人安全。

  3、材料道支架要与工作面切顶线保持一致,不得滞后切顶排。

  4、巷道回料时要与工作面内的回料工作协调好,并严格执行回料工的有关规定。

  5、各卫生区域负责人必须清理好巷道卫生,保证巷道无积水(长5m,深0.1m)、杂物,材料设备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

  第三节  防治水

  根据回采地质说明书所提供的水文地质资料情况可知,本工作面主要充水水源为上部老空水,都经回风巷流出,对回采没有较大影响,但不排除其它原因造成涌水量增大的可能性,为预防万一,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1、要加强对水害的预防、预测及预报工作,生产中应坚持“有疑必探,先放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2、工作面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避水灾路线,遇有出水预兆时(工作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3、加强工作面低洼处积水的抽排工作,准备好排水设备和管路,以便及时将水排出。

  4、推采过程中,每班应派专人观察顶板的变化情况,如顶板有淋水、采空区有滴水或其他水预兆时,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5、清挖好沿途水沟,使水路畅通无阻,中央水仓应及时清挖,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容水量。

  6、做好中央泵房的检修工作,对排水设备、输水管路及配电设备,进行旬检查、月验收,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四节 爆破管理

  当工作面遇有地质构造,需卧底,预裂爆破时,必须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1、打眼工、爆破工必须经专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操作,并持证上岗。

  2、打眼时必须在有效支护下进行,坚持敲帮问顶,严禁空顶作业,采用湿式打眼。

  3、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打眼,不准在煤岩裂缝中打眼,打眼过程中必须将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停电闭锁。

  4、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

  (3)发现透水征兆时。

  (4)打眼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动钻杆)。

  (5)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6)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7)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8)最小抵抗线小于0.5m(岩石0.3m)时。

  5、必须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时要有记录签字,必须按规定使用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号,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乳化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6、领取时必须用爆破材料箱或背包,雷管必须用雷管箱并加锁,运送炸药、雷管必须分开,不少于20m的距离。

  7、炸药、雷管必须分别放在各自的专用箱里,并加锁,两箱相距不少于20m;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方。爆破时必须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8、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9、装药时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周围支架进行检查,对失效支柱及时整改后,方可继续工作。工作面开刮板输送机时不得装药。

  10、按当时爆破需用数量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爆破工装配,不得由他人代替。

  (2)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3)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或损坏脚线绝缘层。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先将成束的电雷管理顺,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或手拉脚线硬拽管体,应抓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并将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先用木(竹)签在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全部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或挽好),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一个起爆药卷只准装一个电雷管。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签扎眼。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5)装好的起爆药卷要立刻整齐地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防止遗失,严禁随地乱放。

  11、装药前,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12、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

  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煤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和粘土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为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封泥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14、炮眼深度和炮眼封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遵守“特殊情况下爆破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⑵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⑶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⑷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15、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⑴采煤工作面的控顶距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⑵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⑶在爆破地点20m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断面的1/3以上;

  ⑷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⑸工作面风量不足。

  16、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符合下列要求:

  ⑴爆破母线应采用两芯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及破皮漏电的母线放炮。

  ⑵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网、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⑶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7、井下爆破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智能发爆器。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络是否导通。必须采用串联网络进行爆破,严禁采用并联、混合联。

  18、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爆破工应在距爆破地点50m以外的安全地点起爆和避炮。

  19、发爆器的闭锁钥匙必须由安全员随身携带,发爆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发爆器内。爆破后,安全员取出闭锁钥匙,爆破工必须将发爆钥匙取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20、爆破前,爆破工必须检查喷雾设施是否完好,并使用好爆破喷雾设施,严格爆破喷雾制度。

  21、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22、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并派专人在警戒线外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同时悬挂“前方放炮,禁止入内”的警戒牌)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设置在距工作面爆破地点50m外的安全地点。

  23、放炮线路经检查测量合格后,先由安全员用钥匙打开闭锁开关,爆破工接到爆破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24、通电以后拒爆时,安全员取出闭锁钥匙,爆破工取出发爆钥匙,并由爆破工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至少要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25、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6、爆破工爆破的方向必须与炮眼的剥爆方向相反,且逆风流方向进行爆破;爆破期间严禁任何人进入,必须待全部爆破完成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内正常工作。

  27、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处理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⑵在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⑶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药卷是拉出电

  雷管。无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熄爆)炮眼。

  ⑷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⑸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8、特殊情况下的爆破措施,如卧底、刷帮、挑顶、爆破大块矸石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在煤层中炮眼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500mm,在岩层中炮眼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300mm。炮眼深度不得小于400mm,否则严禁装药放炮。

  ⑵炸药用量不得超过炮眼深度的1/2。

  ⑶炮眼封泥要用粘土炮泥,炮泥必须封满填实;当炮眼深度大于600mm时,必须使用水炮泥。

  ⑷加强瓦斯的管理和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⑸爆破前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加固附近支架,检查瓦斯,

  浓度超过0.9%时不准爆破。

  ⑹爆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m。

  ⑺爆破前,由班长安排专人,在通往爆破地点的安全距离以外设岗警戒,不接班长通知不得私自撤岗。

  ⑻爆破工必须最后撤离放炮地点,接到爆破命令,发出爆破信号5s后,

  方可起爆。

  ⑼爆破后应及时对爆破地点周围进行洒水灭尘。

  ⑽全过程必须由安全员和跟班区长或班长现场监督指挥。

  29、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下尚未爆破的装药炮眼,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30、上下出口处爆破前,应保护好支架,万一需放炮时,应放小炮,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方可进行爆破。

  31、爆破过程中要时刻注意顶板来压情况,顶板来压时要停止爆破。待压力稳定后,支设好支柱方可继续爆破。严禁边装药、边爆破、边开刮板输送机。

  32、顶板破碎时,要加强支护,单摘单放,及时进行维护,支设好临时支柱。

  33、爆破崩倒支柱必须及时扶好支实,达到支护标准要求。否则不准进行其他工作。

  第五节  通防及安全监测

  一、通风管理

  1、采煤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

  2、严格按照要求调配风量,风量不足时不得生产,杜绝微风、无风作业。

  3、所有通风设施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移动、调整或破坏。

  4、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按要求设置测风站,悬挂测风牌板,并严格执行旬测风制度。

  5、保护好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等通风设施,人员通过风门后应及时关闭,严禁两道风门同时开启,确保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6、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保证设计断面,工作面两巷必须加强维护,经常清理,保证足够的通风断面。

  7、工作面温度不得超过20℃。

  二、防灭火措施

  1、下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不得任意拆开矿灯。

  2、各种电器设备必须达到防爆要求,不合格的电器设备禁止使用。

  3、爆破必须按规定使用水炮泥,严禁放糊炮、明电爆破及多母线爆破。

  4、工作面的浮煤必须清理干净。工作面结束45天内必须及时封闭。

  5、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灾害预防及处理火灾的相关规定,熟悉井下避火、瓦斯、事故的避灾路线,防止事故扩大及时选择安全路线迅速撤离火区,实现自救和互救。

  6、发生火灾初期,首先发现火灾的人员,必须根据火灾发生的性质、灾区通风及瓦斯情况,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力争在火灾初起时直接消灭,控制火势,同时,迅速向调度室报告火情。

  7、具备直接灭火条件的火灾,必须迅速采用直接灭火法来灭火,即用水、砂子直接灭火。

  8、当火势较大时,用积极方法扑灭不了火灾时,应用隔绝灭火方法进行封闭,先在火区的进风侧,一面连续观测瓦斯浓度,同时迅速建筑临时密闭墙,切断风流,控制与减弱火势。

  9、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通知所有受灾害威胁的人员迅速撤退,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风流撤退,位于回风侧的人员,可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鼻、口,以最快的速度通过捷径进入新鲜风流中,火势严重时,必须严格按照《重大灾害事故救援预案》的规定执行。

  三、防瓦斯、煤尘

  1、采煤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设置防尘管路、隔爆水棚,各转载点设喷头,两道距工作面50m内设净化水幕装置,并随工作面推进前移。

  2、溜煤眼必须设置喷雾装置并固定,安设不少于2个喷嘴,必须有自动控制装置,并对准转载下煤点。

  3、两巷内必须按规程安设隔爆水棚、防尘喷雾,并挂牌管理,对损坏的设施应及时维修更换。

  5、爆破必须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洒水降尘;必须按期清扫、冲刷巷道积尘,防止出现煤尘堆积。

  6、加强工作面通风特别是上、下隅角的通风,确保有效风量,防止瓦斯积聚。控制好风速,防止煤尘飞扬。

  7、加强瓦斯检查,特别是对瓦斯容易积聚的地方,要重点检测,杜绝漏检,发现超限及时汇报有关单位进行组织处理。

  8、巷道内不得存有杂物堆积,下料的矿车要及时回出,以减少不必要的通风阻力。

  9、各类喷雾降尘设施所喷出的水雾应能够封闭巷道全断面。

  10、工作面施工人员戴好防尘口罩,做好个体防护工作。

  四、安全监测

  1、跟班矿长、爆破工、班长、流动电钳工、技术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工作面上、下隅角均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以便对有害气体进行有效检测。

  2、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本矿装备了KJ65N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在风井装备CO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各一台,安装在+40mC16西回风巷,距出口10m处,断电值为0.9%,复电值小于0.9%,断电范围为回风巷中新有电气设备。以实现安全监控。

  3、煤矿安全监测装备必须正常使用,工作稳定、性能可靠,安全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下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4、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实时监控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情况,瓦斯浓度超限时,甲烷传感器声光报警,并将信号传送到分站,再传输到地面监控机房,实现远程断电及复电。

  5、安全监控设备之间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出、输入信号均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6、安全监控设备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7、煤矿安全监测装备必须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调校、校正。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0天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

  8、为保证对甲烷浓度的连续监测,安全检控系统必须装备备用电池,当电网停电后,系统正常工作时间不得小于2小时。

  9、必须每天检查甲烷传感器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检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10、甲烷传感器在放炮时应移至安全地点,放炮后再按要求移回规定的位置,甲烷传感器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共用。

  11、断电馈电转换器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处理故障期间必须采用人工检测等安全措施,否则必须停产修复。

  12、因故障检修与检测装置相关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断电馈电转换器的运行时,必须由瓦斯检查人员在现场的配合下,进行检修工作。

  13、必须设置专职人员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每天清理隔爆罩上的浮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第六节 运输管理

  一、绞车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1、绞车司机及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操作资格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2、所有安全设施如挡车棍、阻车器等保持齐全完好并正常发挥作用,绞车绳、钩头、保险绳,无弯折、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无严重咬绳、爬绳,缠绕绳长不超过绞车允许容绳量,绳径符合要求,保险绳应与主绳直径相同,并连接可靠;绳松至终点,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3圈;声光信号清晰、灵敏、准确。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铆钉不得磨闸轮,闸轮磨损不得大于2mm,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各部螺栓、销、轴、拉杆螺栓、限位螺栓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施闸后,闸把位置在水平线以上30°-40°时即应闸死。

  3、绞车使用前先空转,检查保险闸与离合器是否可靠,传动装置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严格执行“行车严禁行人”制度,绞车运行中绳道不准有人;松车时,应与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禁止留有余绳,以免车过变坡点时突然加速崩断钢丝绳;提升矿车时,车过变坡点后应停车准确,严禁过卷或停车不到位。

  5、所装物料要重心适宜,运送超长物料,必须捆绑牢固,严禁超宽、超高,严禁超载、超挂车辆,使用专用绳套连车。保险绳长度必须同最大允许挂车数相符,严禁不带电松车、放飞车,起、松车时所有人员都要躲到安全地点。

  6、提升重载物体时必须与提升绞车所允许的提升载荷相符;注意绞车运行情况,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待处理好后方可运行。

  ⑴有异常声响、异味、异状。

  ⑵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突然增大或突然松弛。

  ⑶压柱松动,电机有异常,有严重咬绳、爬绳。

  ⑷突然断电或有其他险情时。

  7、把钩工操作顺序

  ⑴运行前,联环→挂钩头→挂保险绳→发开车信号;停车后,摘保险绳→摘钩头→摘大环。

  ⑵每次挂钩完毕后必须认真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开车后要目送车辆运行,并正常使用挡车设施,发现异常时发紧急停车信号。

  ⑶牵引车数量超过规定、连接不良、装载物料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⑷摘挂钩时严禁站在道心,严禁头部和身体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必须站在轨道外侧进行摘挂钩,距外侧钢轨200mm左右。

  ⑸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人行道侧;在双轨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若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时,则应将空车道车辆推出摘挂钩位置,再进行摘挂钩。

  ⑹严禁摘跑钩。

  8、绞车司机开车前应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的顶、帮、支架完好情况。压、戗柱及生根地锚应齐全、牢固、可靠无松动、变形、变位。目视查看滚筒中心线是否与轨道中心线(提升中线)一致,安装在巷道一帮的绞车,其最突出部位距轨道外侧不得小于500mm。绞车及绞车信号完好,并做到信号不清不开车,听不准信号不开车,发信号没有回应不开车,上、下车场无把钩人员不开车。

  9、使用好保险绳及安全设施,所提车辆必须用标准绳套、手拉葫芦等封实、封牢,运送大件时封车不少于两道。

  10、绞车司机在绞车运行中严禁两个闸把同时松开或按下,注意力必须高度集中,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11、车辆掉道时:

  ⑴平巷段不准用绞车上道。

  ⑵斜巷段绞车不许摘钩头,上道时要注意绞车跳绳伤人;车辆倾斜下方严禁有人,下车场人员应躲到安全地点,并站好岗,严禁人员行走。

  ⑶如确需中间摘钩,车下方必须用地梁或戗柱挡好;摘钩车不准上道,上道车必须与大绳相连。

  ⑷封车装置不牢不准上道,上道后应将散失的木料和杂物清理干净。

  12、用绞车牵大件物体时,导向轮应安设牢固,操作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并指定专人观察顶板和导向滑轮的稳固情况。

  13、绞车司机离开绞车时必须切断电源,将开关停电闭锁,并清理净绞车附近的物料和杂物,将绞车保险绳及钩头吊挂好。

  14、车辆未到位时绞车司机严禁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坡道上停车。

  15、倾斜巷道卸车时,绞车司机闸把要刹实,把钩工不得摘钩头,车辆下方必须打好十字梁和撑木,车辆倾斜下方严禁有人。

  16、运输、起吊设备时,禁止任何人随同设备同行升降,禁止人员在设备下面或受力索具、钢丝绳附近及吊装物下落歪倒波及的地方通过和逗留,不得将头或手脚伸到可能被压、挤的位置。

  17、利用绞车或滑轮进行拖运起吊大件前,要对绞车的负荷、钢丝绳的承载能力、滑轮的额定载荷进行校核,确保无误后方可操作。拉移时两头专人在安全地点站岗,严禁人员进入绳道、滑轮所能波及的范围。

  18、采用人力推车时,一人只准推一辆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前后两车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严禁放飞车。

  19、推车时应头戴矿灯,站在车后,抬头注视前方,手扶矿车端头处,不得低头推车,不得扶车沿和车帮,也不准将头探到车上,防止挤伤。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20、过风门时必须有专人先过风门看路设岗,等车辆过后,才准人员通过;必须过一道风门随即关闭上,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21、对拉绞车运输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两方端头车场必须有扒钩工。

  ②两个绞车司机要精力集中,按信号带电开车,互相配合,做到同步运行。

  ③两端车场信号要齐全完好,一方发出拉车信号后,另一方不打回铃,绞车司机不准开车。

  二、下料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下料工必须熟悉工作范围内的巷道关系,车场、轨道、道岔、坡度情况及工作面和巷道支护状况,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下料工必须按工区计划安排到料场装料,下料工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物料的规格下料;各种物料必须按时运到指定地点,并分类码放整齐;上井物件必须及时上井、交库。

  3、装卸料时,应站在材料垛的一端,不允许站在当中,以免材料滚落伤人。装车前,必须将矿车停稳。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严禁使用损坏失修的材料车。

  4、按该采面所需用的规格供材料,并有一定的备用量,坑木不少于2~3天的使用量。

  5、装卸材料时必须戴防护手套,要轻拿轻放,拿紧抓牢。

  6、装料时要按规格、型号、数量、材质进行检查是否符合规格标准,不符合标准不准向井下运送。

  7、装料时一般不应超过车沿高度。所有物料必须绑牢。一车内尽量装同一长度的物料。一车内装不同长度的物料时,必须将长料放在底层,短料放在上部。

  8、推车时不准将手放在材料最上层或车沿上,以免挤手或刮破手,必须抬头推车,前后两车不得少于10m的安全距离,不准蹬车快跑,通过风门或弯道时,要大声招呼,如前方有人工作要待对方躲开后方可通过。

  9、两人同时装卸料时,必须互叫互应,要先抬一头或先放一头,不得盲目乱扔。行走要拉开一定的距离,并防止滑倒碰伤,抬笨重物件时要口号一致。

  10、搬取物料时,先取上层,从上往下逐层搬拿,不得先抽取中、底层而悬空顶层。严禁放垛取料。

  11、卸料时应小心,不得砸坏水管、电缆、电话线等。

  12、按实际需要将材料运至指定地点,不得堵塞安全出口。卸料时要按规定码放整齐,放在顶板完整无积水的地方,不影响通风和行人。

  13、材料场要保持清洁。码放材料时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料垛要下宽上窄。

  14、收工前将卸空的材料车、矿车外运至不阻塞其他车辆的运行及不影响行人与通风的指定地点。

  第七节 机电管理

  一、电气维修

  1、电钳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2、建立健全机电维修管理制度,包括:包机制度、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3、机电设备坚持班检与日检相结合,平时保养与插空检修相结合,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检查,杜绝影响生产4小时以上的机电事故,杜绝失爆,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三大保护齐全有效。

  4、所有机电设备包机到人,明确责任;所有维修工必须做到日常检查修理与定期维护保养相结合,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转。

  5、敷设电缆(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4、电缆吊挂必须用电缆钩。

  ②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和输送机上。

  ③电缆钩的悬挂间距不得超过1m。

  6、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和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7、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其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②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进行连接。

  ③三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局部接地极,可设置在巷道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内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在水沟深处。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少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有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0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钢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两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

  8、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并且指定专人停送电,并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9%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能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9、检修电器设备(包括五小电器、电缆)不得带电作业。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必须挂牌,且必须严格执行“停、验、放”的管理规定。

  10、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工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11、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12、井下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即: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理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消防设施全;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瓦斯断电仪。

  13、井下一切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必须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符合《质量标准化》标准;其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14、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放入机电峒室,开关必须上架,所有电器设备保持清洁卫生,设备台台完好。

  15、皮带机、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附近电缆、电器设备要有可靠的防护装置。

  16、机电维修工要将备用件准备齐全,各机电设备的检查维修要有超前性,各运转部件不得缺油、漏油,各紧固件不得有松动,易损易活件要及时更换;不得因机电故障影响生产。

  17、巷道机电设备要及时向外挪移,并排放整齐;备用设备和材料要放在安全出口30m以外的安全地点。

  18、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标有“MA”标志。

  19、电气设备尽量避开淋水,若无法避开时,要采取防水措施。

  20、机电维修工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本班出现的问题应在本班及时处理,如本班不能处理完,必须交接给下班机电维修工。

  21、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

  22、照明、信号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23、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2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5、井下低压馈电线路,必须装设检漏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26、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27、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保护接地。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28、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29、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升井后,必须及时将矿灯交还灯房。

  30、电器开关要调到合理的整定值,电机的风叶护罩要齐全完好,液压联轴节必须使用合格的易熔塞。

  31、起笨重物体时,手拉葫芦生根要选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地点,并重新生根,严禁用支护棚生根。用手拉葫芦起吊重物,其吨位必须大于重物的重量。要先试吊高度100~200mm,无误后再起吊。

  第八节 文明生产

  1、严格按规程、措施施工,工作面内不准有浮煤和杂物,备用顶梁和木料必须在工作面材料道内码放整齐,注液枪一律盘起挂好,采煤机上的浮煤清理干净,管路和电缆等在槽内排列整齐。

  2、巷道内的浮煤杂物及时清理;有专人在两巷内排水,水仓清挖及时,巷道无积水;定期清扫、洒水灭尘;电缆悬挂整齐,严禁成团或用铁丝吊挂,电缆和设备上的积尘必须经常清扫。

  3、各类物料、备件要分类摆放整齐,小料码放四面见线,大料码放保持一头齐,标志牌吊挂成一条直线,数量与现场实物相符,保持清洁卫生。

  第八章 灾害预防及避灾路线

  一、灾害预防措施

  1、顶板

  加强支护质量,严禁空顶作业,严格先支后制度,当工作面出现压力异常,有局部冒顶或垮面征兆时,所有人员要立即撤出工作面,并汇报矿调度室,待险情过后,由外向里边支护边清理,维护好后,再进行工作。煤层之上的伪顶,必须及时放下,不得保留。

  2、水

  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放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当工作面出水较大时,应切断电源,按避灾路线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并立即汇报调度室,防止采空区积水大量溃入工作面。

  3、火

  平时要加强对火工品、绵纱、油脂类的管理;要加强机电设备的保养;要加强对浮煤的清理工作。如工作面出现火灾,人员应设法扑救,并立即汇报调度室,组织其他人员撤离。

  4、瓦斯

  要保持工作面内的良好通风,以防局部瓦斯积聚;工作面甲烷断电仪必须正常使用;要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一炮三检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瓦斯超限作业。如瓦斯超限,应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调度室,进行处理。

  5、煤尘

  要坚持冲洗煤壁;各转载点和喷雾帘要正常使用坚持喷雾除尘;有煤尘的回风巷顶、帮要坚持定期清扫和冲洗积尘;认真做好降尘、除尘工作。

  6、其他

  要加强提升运输的和面内操作水平的管理,严防意外事故或侥幸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加强火工品的管理,强化机电设备的保养与维护工作;杜绝电器失爆现象。

  二、避灾害路线

  1、避水灾路线

  ①工作面→+87mC16西回风巷→+87m车场→暗斜井→+220平硐→地面

  2、避火灾路线

  工作面→+40mC16西运输巷→+40m车场→暗斜井→+220m平硐→地面。

  3、避瓦斯、煤尘灾害路线

  工作面→+40mC16西运输巷→+40m车场→暗斜井→+220m平硐→地面附图14:-165mB5南回采工作面避灾路线示意图。

  本规程未及之处,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及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文件执行。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