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领导“一通三防”安全责任制汇编
矿 长
一、矿长是矿井“一通三防”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贯彻上级颁布的一系列“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指令、决定、规定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抓好“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在矿井的有效落实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瓦斯综合治理二十四字工作体系的构建。
四、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组织机构,并配齐与实际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保证“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责任制,并确保人员素质。
五、定期检查“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优先解决“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对专项资金及安全费用必须按计划专款专用。
六、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专门分析研究“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提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七、负责把“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分别落实到分管副矿长。定期检查“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齐抓共管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有关部门“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的解决情况,并落实有关奖惩办法。
八、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九、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通风隐患排查,主持召开至少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例会,有通风工作计划和总结。
矿 总 工 程 师
一、在矿长领导下,是矿井“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决定、规定、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一通三防”五大系统(通风、抽放、监控、防灭火、防尘)的规划、计划,经审批后督促落实。
四、负责把好工程设计、生产布局关,在开采设计、技术装备和工程施工设计中,要落实上级有关“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相关规定,并优先满足“一通三防”需要,避免采掘接替失调、生产过于集中给通风造成困难。
五、负责井下所有采掘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措施的审批,并严格把好措施审批关。
六、负责“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业人员的配备和技术培训,组织制定“一通三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专业人员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
七、负责组织矿井“一通三防”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综合治理例行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解决和处理现场存在的“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问题与隐患。
八、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工作,排查有关“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隐患,布置下月任务,并按期参加公司“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隐患排查工作,向公司汇报有关“一通三防”隐患和工作情况。
九、组织编制矿井“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安全费用计划、维简费计划和瓦斯鉴定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
十、每天审签重点瓦斯日报、监控系统报表,对出现的通风、瓦斯、煤尘异常,要及时组织研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对瓦斯、煤尘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各类事故,必须亲自参与调查、分析、处理;对通风质量达标和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行处理。
十二、负责“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科研攻关,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关应用工作。
十三、抓好失修巷道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矿井通风阻力分布合理,巷道风速不超限。
十四、负责矿井防治煤矿与瓦斯突出的设计和措施制定,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通 防 副 矿 长
一、具体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上级下发的“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指令、决定和规定,并结合公司各生产井口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负责编制“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中、长期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年、季度工作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和督促,并及时做好总结工作。
四、负责矿井“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程设计审查和组织竣工验收。
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组织矿井“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程设计、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自然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参与组织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主要通风机性能鉴定和相关救灾演习工作。
六、按照总工程师要求,筹备组织好矿 “一通三防”专业会议,定期评估生产矿井“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状况,提出加强“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提出“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案和措施,参加 “一通三防” 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救援与处理。
八、负责“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科研项目的立项、管理和研发,负责“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九、定期组织“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检查,参加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督查及专业考核工作。
十、负责审批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通防灾害处置应急预案的制订,参与“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矿“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重点隐患排查和重点隐患监控工作,并对整治情况实施追踪调度。
十二、负责“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费用的管理,参与购置通防装备、仪器仪表的设备性能把关工作。
生 产 副 矿 长
一、在矿长领导下,对生产范围内的“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负重要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方面的文件、指令和有关规定,并把瓦斯防治、防突治理措施落实到生产单位。
三、经常检查生产范围内的“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进展情况,会同矿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定期组织进行井下各生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五、协助矿长督促生产部门的“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
六、对生产单位存在的“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重大问题和隐患,协助矿总工程师制定解决的措施。
七、对生产单位的通风及瓦斯、防突治理、煤尘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及时组织开展“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八、负责对矿井各进回风巷道的扩修和施工,确保矿井通风断面,满足矿井通风需要。
安 全 副 矿 长
一、在矿长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范围内的“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负重要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方面的文件、指令和有关规定,并把瓦斯防治措施落实到区队。
三、经常检查生产范围内的“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进展情况,会同矿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定期组织进行井下各生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五、协助矿长督促检查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
六、每旬应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会上要分析矿井“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
机 电 副 矿 长
一、在矿长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负责。
二、负责贯彻执行“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方面的文件、指令和有关规定,并把瓦斯防治措施落实到区队。
三、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进展情况,会同矿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督促、检查井下供电、机电设备安装质量,维修保养制度执行情况,确保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良好,杜绝失爆。
五、负责重点抓好采掘供电、掘进通风供电“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主备扇自动切换”装备系列化工作。
六、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
七、保证矿井“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使用的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严紧不合格电气设备入井。
八、确保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地面反风设施灵敏可靠。
九、负责抓好矿井通风、抽放等系统的保养和安全连续运行,及时发现、解决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十、负责保障矿井井下供水系统,保证供水系统运行正常,供水满足井下防尘和消防用水,井下各种防尘设施安装。
十一、负责维护好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和抽放系统,保证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和抽放系统运行正常。
调 度 主 任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一通三防”监测监控系统、相关“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管理软件的网络维护和数据传输工作,确保网络畅通、数据传输准确。
三、配合通风业务部门搞好“一通三防”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信息化管理、使用工作。
四、参与“一通三防” 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信息化设备的招标及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改造工作。
五、保证矿区通讯系统畅通无阻。
安全科长职责
一、参与“一通三防”措施的审查,熟悉采掘安全措施中“一通三防”工作内容。
二、负责监督“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工作现场落实,兑现。因现场作业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改变施工工序或方法时,必须监督有关部门先修改或者重新编制“一通三防”措施之后再进行施工。
三、按作业规程所规定的“一通三防”有关内容进行作业跟踪检查,凡“一通三防”工作不落实的,坚决停止作业,落实“一通三防” 工作之后方可恢复作业。
四、对“一通三防”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工区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质量达标工作进行验收评定。
五、监督检查下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携带手机、烟草、点火物品及酒后入井,监督井口及抽放站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六、负责分析追查“一通三防”方面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破坏通风设施的行为。
机电科(队)长职责
一、构建安全经济、合理可靠的供电系统,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对机电运输系统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二、保证通风、排水、抽放系统安全供电,确保矿井不停风,不淹井、不停瓦斯抽放泵。
三、敷设的供电线路和安装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一通三防”安全标准要求,保证供电系统安全可靠,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风。
四、负责维护好职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防止电器设备失爆。
五、熟悉供电系统,按要求准确指挥停送电工作。
六、机电硐室的防灭火器材必须齐全、可靠。
七、负责管好用好职责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
八、督促专业所属口按时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程,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按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做好工程移交工作。
九、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完好状况,消灭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十、实现采掘供电分开,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供电线路。
十一、在考虑供电线路的敷设和机电设备的安装时,必须符合“一通三防”安全标准要求。
十二、监督入井设备的完好性,杜绝不完好的设备入井。
材料供应部主任职责
一、及时审定“一通三防”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计划,并对物资供应站采购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二、监督“一通三防”设备、材料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在计划投资管理上,要确保企业在安全生产上资金的投入。
通风科(队)长职责
一、组织编制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规划和年、月计划,对年度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等级进行鉴定。
二、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瓦斯监测等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报送通风、瓦斯日报和测尘日报。
三、在总工程师的批准之下,组织进行局部通风系统的调整。
四、按时组织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措工程。
五、按质量标准构筑安全可靠的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
六、对矿井各工区“一通三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其情况定期向总工程师汇报。
七、对抽放钻孔进尺、封孔质量、管路安装及回收、瓦斯抽放率进行检查验收,对其工程质量负责。
八、负责抽放钻孔、地质钻孔、注浆钻孔等各类钻孔的施工。
九、负责测定瓦斯抽放参数,合理分配各抽放点的抽放负压。
十、负责全矿抽放瓦斯管路的维护和放水工作。
十一、负责分析,考察瓦斯抽放效果,提高矿井瓦斯抽放率。
十二、负责矿井瓦斯泵房的管理。
十三、依据矿井地质情况,结合井下瓦斯涌出量情况,积极开展治理瓦斯的技术攻关。
十五、加强通风调度工作,随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情况,并每天负责向矿分管领导、调度室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汇报。
机电运输科(队)长职责
一、对职责范围内的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维护质量、防爆性能负责。
二、监督检查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严禁用明火取暖。
三、负责按质按量及时完成矿临时安排的“一通三防”工程。
四、严禁用车撞风门,电机车在大巷行走时,要注意保护好瓦斯抽放管路。
五、按规定安装除掘进以外的所有防尘管路。
采掘队长职责
一、对职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质量及防爆性能负责。
二、负责管理好施工区域内“一通三防”设施。
三、严格按照规程和措施要求进行施工,在无作业规程或无安全技术措施、无风电闭锁、无水、无喷雾设施等情况下,不能安排掘进或回采作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四、负责清扫本职范围内的煤尘,防止煤尘堆积和飞扬。
五、对自身的火工品管理负责。
六、协助通风工区治理本职区域内的瓦斯。
其他管理人员职责
一、采、掘、机、运、通副队长协助正职抓好本部门范围的“一通三防”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二、采、掘、机、运、通主管技术员对本部门范围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技术员协助主管技术员抓好本工区的“一通三防”工作。
三、业务部门副职及其技术人员对分管范围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井下人员的职责
熟悉施工环境的“一通三防”措施,爱护使用好“一通三防”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