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质量标准化处罚实施细则
一、工程质量管理
(一)采煤工作面质量管理
1、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现场有班评估记录本,否则罚班(队)长200元。
2、单体支柱下井前必须每根试压,并有记录,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
3、工作面拉线作业,支架成直线,偏差不超过±100mm,发现一架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元。
4、工作面刮板机平直,不出现明显上窜下滑,不拉回头煤,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5、工作面上下出口断面、超前支护距离及支护强度符合作业要求,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200元。
6、液压单体支柱初撑力符合要求,底板松软时穿柱鞋,并有可靠的防倒措施, 1根不合格罚责任单位200元。
7、工作面上下风巷、出煤系统及时洒水灭尘,皮带机、转载机处无淤煤、无积水,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200元。
8、乳化泵站配有乳化液浓度检测仪,浓度符合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记录本内容齐全,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200元。
(二)掘进(巷修)工作面质量管理
1、巷道成型符合要求,超挖不得超过规定,不得欠挖,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100元,欠挖的停头整改。
2、锚杆、锚索托盘紧贴岩面,角度、外露长度、扭矩力(拉拔力)、符合规定,发现1根锚杆不合格罚款200元,1根锚索不合格罚款400元。
3、金属网、钢带紧贴煤(岩)壁,网间压茬、绑扎、搭接等质量符合要求,否则每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4、巷道喷浆配比、厚度符合规定,否则每处罚责任单位200元,复喷滞后距离符合规程要求,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5、架棚巷道拉杆、腰背、卡揽螺栓扭矩力符合规定,否则每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6、支架前倾后仰、吊斜、迎退山在允许范围内,否则每架罚责任单位500元。
二、文明生产管理
(一)巷道环境
1、环境包干区做到无积水(深≯0.1m、长≯5m)、无淤泥、无杂物、无积尘,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2、巷道内乱扔废旧钎杆、锚杆、木板、食品袋、果壳、纸屑(盒)等杂物(零散材料视为杂物),每发现一件罚责任单位100元。
3、出车路线无洒落煤矸及其他散落的杂物,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4、同一地点各类牌板集中吊挂,整齐有序,牌板字迹清晰,表面清洁,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100元。
5、工程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巷修工程结束后,管线及时恢复并除尘,否则罚责任单位2000元,罚相关责任人200元。
(二)材料管理
1、材料码放地点保证无淋水、无淤泥、无积水,不被埋压,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100元。
2、材料集中码放,设置牌板(牌板规格、悬挂高度一致,填写清晰),同一条巷道同种材料只准设立1处码放点,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100元。
3、钢筋网(钢筋笆片)、钢带、锚杆、托盘、锚固剂、速凝剂、水泥等材料上架管理,码放整齐,锚索集中上钩放置,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100元。
4、轨道(配件)、道板、大板、工字钢、管路、U型棚、单体支柱、电缆钩、水泥背板、水沟盖板、瓦石等材料集中码放成规则形体,否则每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100元。
5、黄沙、瓜子片、石渣、炮泥砌筑方形料池存放,否则每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100元。
6、锚杆机、风锤、钎杆、钻杆(钻具)等工器具上专用架摆放整齐,否则每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100元。
7、风水胶管盘放整齐,皮带机横梁、H架、托辊及其他配件集中码放整齐,挂牌管理,否则每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100元。
8、临时施工地点和临时存放的材料,必须码放整齐,挂牌管理,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100元。
(三)机电设备
1、设备外壳无变形、锈蚀,外观整洁,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100元。
2、小型电气件件上板,开关必须上架管理,开关架高度一致,间距均匀,电气设备上方有淋水要采取防水措施,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100元。
3、皮带机机头有防护栏、机尾有防护罩,铺设平直,H架编号管理,链板机有挡煤(矸)板,固定牢靠,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100元。
(四)管线吊挂
1、电缆采用电缆钩吊挂,间距1m,电缆钩规格型号统一,垂直于巷道底板,电缆吊挂平直,过巷电缆弯曲形状与巷道形状相符,电缆清擦干净,无喷浆料,无积尘,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100元。
2、风水管路采用托钩或托梁吊挂,间距5m,每隔100m喷字标准管路名称,无跑、冒、滴、漏现象,抽排管路严禁与电缆同侧吊挂,管路上无积尘、无喷浆料,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100元。
(五)轨道敷设
1、轨道敷设的轨距、水平、接头平整度、轨枕间距、轨缝、道钉数量符合规定,否则每项(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100元。
2、轨道敷设各类构件齐全,无杂拌道,否则每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3、大巷及主要车场严禁使用简易道岔,斜巷上变坡点必须使用整体罗锅道,下变坡点使用整体踏弯道,否则每处罚责任单位2000元,责任人200元。
(六)“一通三防”及设施管理
1、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接头严密,无破洞,每节风筒统一编号管理,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2、施工过程中不按规定对风筒进行保护和及时清理的,罚责任人200元。
3、“一通三防”及打钻处的各类牌板齐全,填写规范,否则罚责任人200元。
4、监控探头和便携仪按规定悬挂,否则罚责任人200元。
5、综掘机、采煤机内外喷雾正常使用,各转载点喷雾、放炮喷雾、净化喷雾设置齐全、灵敏、雾化好,并正常使用,连结软管吊挂整齐,否则每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100元。
6、未按责任范围和防尘规定对包干区进行洒水灭尘或打钻期间未采取防尘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0元,罚责任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