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祥煤业煤质管理办法
矿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矿煤质管理工作,明确各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职责,从源头抓起,形成矿与区队,区队与班组之间相互配合、相互监督,遵守煤质管理的各项制度,形成重视煤质的良好氛围,通过提高煤炭质量来增加经济效益。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发祥煤业煤质管理办法。
一、 成立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大矿
副组长:李自黎 王西印 李发勇 林炎荣
成 员:周永贵 王金杰 潘立忠 李占祥 刘 齐 张俊旗
张 清 梁会智 王兴立 孟庆方 郭义清 朱晓武等相关部室、区队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煤质科:林炎荣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煤质管理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煤质管理责任制
(一)矿领导管理职责
1、分管矿长: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煤质管理有关办法、规定;建立煤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组织制定各分管矿领导和各分管部门的煤质管理责任制;每月定期召开煤质工作例会,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制定全矿煤质管理及考核办法。
2、总工程师:对煤质负全面技术责任,从工程设计、计划、作业规程、生产等技术文件中均要有保证和提高煤质的措施;研究制定半煤岩掘进工作面的煤矸分装、分运、分储的技术措施;负责煤质管理小组的业务技术工作;负责解决煤炭产品质量上存在的技术问题。
(1)采煤方面:负责采煤系统的煤矸分离、煤水分离,重点是煤流系统中的矸石、火工品、金属物、木材、橡胶、塑料等杂物的分离工作;过地质构造和顶板破碎时保证煤质的措施制定。
(2)掘进方面:负责掘进工作面矸石分装、分运、分储措施的制定落实,保证掘进的矸石和流水不进煤流系统。
(二)生产技术部管理职责
1、生产技术部门应对开采过程中对毛煤质量及块煤率提高负直接技术责任。对复杂煤层或有断层的开采区作业规程或图纸上应标注矸石储运措施,设计煤矸分流系统。
2、安排年度和月份工作面接续时,根据工作面的具体情况,做到不同条件的煤层合理配采,并合理安排各工作面的推进度,确保矿井原煤质量不出现较大波动。
3、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对各工艺环节制定出提高煤质的针对性措施,并由矿煤质管理部门参加会审签字。
4、拉底、扩帮、挑顶、返修等作业时,必须制定详细的、有针对性的保证煤质的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生产。
5、公司检查煤质时,备好《采掘工程平面图》、《采样点布置图》、《硫分灰分等值线图》、《煤层柱状图》、《采掘工作面衔接表》、《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分工作面产量计划表》。
6、负责全矿不断提高毛煤质量和块煤率的科技攻关项目。
(三)调度室管理职责
1、做好井下煤、矸的分装分运协调指挥工作,做好各单位的出煤、出矸记录,监督煤质、监督煤矸是否混装混运、监督煤中是否混有垃圾等现象。
2、调度室负责对生产过程中保证煤质措施的落实,对生产中影响煤质的工序进行全权指挥处理。
3、在组织指挥生产时,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煤质信息,根据地质条件变化情况,会同生产技术部、煤质科、分管领导,制定合理的配采方案并协调指挥生产,确保全矿原煤质量。
(四)机电部管理职责
1、监督毛煤运输的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煤流系统各转载点块煤防破碎装置的设计,并指导安装、参与验收。
3、做好提高块煤率及煤矸分选的技术改造工作。
4、对进入煤流系统的配件、零部件负责落实责任单位。
(五)煤质科管理职责
1、煤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全矿原煤质量、块煤率的管理。
2、督促、检查提高煤质措施和计划的落实执行。
3、负责全矿煤质定期考核及奖罚兑现工作。
4、负责对煤质的整体协调工作。
5、负责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煤质管理专项措施的审批。
6、负责毛(原)煤采、制、化及煤质的统计工作,与做好配采工作。
7、负责原煤的定期和不定期采样、制样、化验工作,做到数据准确,给煤质管理提供正确的指导。
8、负责制定出台煤质、块煤等指标与各区队工资奖金挂钩的经济政策,并监督实施,定期考核,不定期组织检查。
9、当原煤灰分大于公司日考核指标时,根据当日煤质检查情况确定责任单位,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10、煤质检查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一线,切实发挥现场监督管理作用,帮助区队解决煤质管理过程中的难题。
11、编制月、季、年度原煤质量计划。
12、做好采、掘区队原煤质量的监督,对冒顶、掉顶、窜矸和木材.垃圾混入煤流等事件进行现场监督,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13、负责保证煤质措施的落实、监督检查,检查转载点喷雾的完好情况及雾化效果。
1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煤质管理分析会议,向领导小组全面汇报当月工作内容包过煤炭质量(发热量、水分、灰分、块煤率)和煤质督查奖罚情况。
(六)经营部的职责
1、负责煤质科的人员配备。
2、煤质管理市场化的考核。监督管理、指导。
3、负责化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器具、计量物品的购置。
4、负责对煤质管理做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奖金的发放。
(七)采制化管理
1、采制化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国标操作,严禁弄虚作假,确保采、制、化数据准确,报表及时。
2、分品种三天化验出一次煤样,并将化验结果及时报有关部室和领导,指导全矿煤质、生产和销售工作。
3、遇化验结果低于装车计划质量要求时,立即把化验结果通知销售部门,及时与用户协商处理。
4、煤质化验人不定期抽查商品煤存的煤样、分析煤样,或进行采制化抽查,复核化验结果 。
5、对采制样仪器和计量器具提出定期标定、强检和检修计划。
6、做好各品种煤样的保存工作,建立保存和废弃记录。
(八)采掘区队管理职责
1、各采掘单位要建立健全煤质管理制度和煤质管理体系,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煤质问题和突发性问题都要有明确的处理方案。
2、各采掘单位对生产的原煤质量负直接责任,对工作面采煤工序中影响煤质的因素,要积极想办法解决或杜绝。
3、采煤单位严格执行微差爆破技术,控制火工品使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块煤率。
4、采掘单位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调整各转载点搭接高度,原则上不超过50cm,最大限度提高块煤率。
5、采煤单位放顶前,由跟班队长、验收员负责对工作面浮煤进行全面清理检查,调度员负责检查落实,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放顶等工作。
6、采煤工作面放炮后要认真检查,如有未爆炸药、雷管,要进行及时处理。
7、采煤工作面要加强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放顶前要管理好顶板,做到顶板不漏矸,老塘不窜矸,严禁出现冒顶、涌矸现象。
8、采煤工作面遇薄煤带回采时,必须保持最低采高,遇到断层、碴包等构造要打眼放炮,将矸石拣在架间、上下隅角老塘或废巷内。遇到断层等构造矸石量较大时,必须进行煤矸分装分运。
9、各采掘单位积极搞好工程质量,保证煤炭质量,及时采取挖沟疏水、排水等煤水分离措施,及时清理上、下巷水沟,老塘水严禁流进溜子,杜绝水煤。
10、必须建立、完善杂物回收制度,加大对矸石、木头、铁器等杂物的除杂力度,对于各自辖区的杂物箱要做到每日清理。
11、在半煤岩巷道掘进时,严格执行煤岩分掘、分装、分运、分储措施。
12、煤流运输设备上有大矸时应立即停机,及时捡出。
13、采掘区队辖区内材料码放要整齐,严禁材料、配件进入煤流系统。
(九)机运队管理职责
1、对进入运输范围内的毛煤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2、保证辖区内杂物不上皮带。发现有水上皮带、要及时处理。
3、及时检修供排水、洒水管路,杜绝各类管路漏水上皮带或溜子。
4、皮带司机监督好井下所出的煤或矸是否混杂等情况,管理好转载点的喷雾,如果煤太湿就关掉喷雾。坚决杜绝无煤乱开喷雾造成水煤现象。
5、及时捡出皮带上煤中的垃圾,不能让垃圾进入煤场。
6、负责管辖范围内块煤防破碎装置的安装、维护、整改、使用。
7、煤场皮带架下要保持应有的自然坡度,使主煤流系统畅通,正常情况下无分拣煤不准直接进入煤场。
(十)销售部的职责:
1、搞好进入煤场车辆的管理,及时清除车中的垃圾。
2、加强对捡矸人员的管理工作,煤中的矸石、垃圾;矸石中的煤块、木棒都必须由捡矸人员及时捡出,保证煤质。
3、做好不同煤质的煤的存放工作,销售时合理搭配 。
4、每次发煤结束必须及时清理掉在地上的煤。
四、日常检查考核标准
(一)灰分管理
1、采煤单位没有煤质保证措施,不按标准制定煤质管理实施办法的,每次罚主管队长100元。
2、煤质管理办公室成员经常抽查区队煤质管理制度和落实情况,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班前会纪录不要求煤质或要求不具体的,每发现一次罚主管队长50元。
3、采煤工作面顺槽皮带煤流中每发现一块大于300mm的碴块,对主管队长、跟班队长、班长各罚20元。
4、采煤工作面矸石量较大时,必须单独出矸,煤矸混出的对主管队长、跟班队长各罚款200元/次;矸石较少时,直接扔到采空区,下顺指定专人检矸,否则,对主管队长、跟班队长各罚款100元。
5、薄煤带不能降低采高破岩时,必须由矿领导及相关部室制定方案,不按方案操作罚单位500元,跟班队长、班长各100元。
(二)水分管理
1、各采掘区队巷道有淋水时,要架设档雨棚,防止淋水进煤流,否则发现一次罚主管队长、跟班队长各罚100元。
2、采掘工作面的涌水要按措施进行疏导后集中排出,不能任其流入煤流,未采取措施的,发现一次罚主管队长、跟班队长各200元。
3、各转载点的司机在皮带或溜子上没有煤时,严禁喷雾打开人为造成水煤,煤太湿严禁开喷雾,发现一次处罚司机50元。
5、机电队皮带司机发现水煤上皮带及时汇报煤质科,如不汇报,对皮带司机罚款100元,煤质科对出水煤单位进行追查并出据罚款单,每次300元。
(三)杂物管理
1、各转载点必须设杂物箱,煤流中的杂物必须由司机捡出入箱,不得随意丢弃。检查时每件按处罚标准对区队进行处罚。
2、采掘工作面各类大小杂物如木材、锚杆、钢丝绳、皮带、铁器进入煤流,如果发现按处罚标准处罚。
3、火工品进入煤流被发现拣出的,按安检部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对捡出火工品的个人进行奖励。
(四)块煤管理
1、各转载点搭接高度超过500mm,而没有加设缓冲防破碎装置的,罚主管队长200元,并限期整改。
2、对影响块煤生产的各类因素,包括地质构造、爆破效果、爆破方式、防破碎设施等出现异常,责任单位主管必须及时回报生产技术部按措施解决。
3、对无故阻挠块煤率采测的单位,每次罚主管队长、跟班队长各300元,并在调度会上通报批评。
(五)浮煤管理
1、控制装药量,减少爆破后落煤环节进入采空区原煤数量。
2、采后浮煤厚度标准不得超过30mm,面积不得大于2m2,,超过此标准视为违反规定。罚主管队长200元,跟班队长200元,验收员100元。厚度以30mm为单位,不足30mm不罚,每超过30mm,罚款同比增长100元,面积以2平方为单位,每超过2平方罚款金额同比增长50元。
3、现场若发现浮煤情况,采掘区队不处理,现场调度员报调度室按规定处理。
4、每班放顶前由验收员、调度员对浮煤清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达到标准后方可作业。
五、奖励办法
(一)考核标准
1、混煤月平均发热量在5300卡/克以上,每增加100卡/克对相关人员奖励上浮10%;发热量达不到要求则相应处罚。
2、混煤的水分标准不超过8%,含量减少1%,对相关人员奖励上浮5%,达不到要求则相应处罚。
3、月底块煤率标准为30%,每增加1%对相关人员奖励上浮5%,达不到要求则相应处罚。
4、对区队的奖罚按《发祥煤业煤质管理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进行月度考核,与工资挂钩10%,达到90分,不奖不罚。每增减1分,相应奖罚10%。
(二)奖罚办法
煤质管理人员必须交纳煤质押金,组长、副组长、煤质办主任2000元/人,成员1000元/人。月底综合考核,按考核标准兑现奖罚。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以前的煤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各单位必需按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制度、管理办法及相应的措施。
七、附:发祥煤业2010年煤质管理工作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采掘区队杂物罚款标准.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