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矿井抽采瓦斯管理制度(修订版)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19 09:51 来源:煤矿安全网

矿井抽采瓦斯管理制度(修订版)

   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时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时,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必须进行瓦斯抽采。抽采系统不健全的工作面不准投入生产。
   2、矿井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每半年必须对抽采人员进行核定,建立抽采各工种人员岗位责任制。抽采岗位工人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矿总工程师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将抽采工作纳入通风例会内容,定期落实、平衡抽采工作。通防管理科负责落实抽采瓦斯工作。
   4、凡进行瓦斯抽采的工作面或地点,必须编制瓦斯抽采专门设计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
   (l)工作面(或抽采地点)概况:包括工作面(或抽采地点)煤层赋存条件、抽采区域划定,抽采区域煤炭储量、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等内容;
   (2)瓦斯基础数据:包括邻近区域瓦斯涌出量,抽采区域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等内容;
   (3)抽采方法:包括抽采原理,钻孔(巷道)布置数量、位置、角度、长度及到达层位,封、联孔方法、材料及长度等内容;
   (4)抽采设备:包括抽采管路核定及连接、控制装置,抽采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抽采工艺参数等内容;
   (5)抽采效果预计:包括抽采时间、抽采量、抽采率等内容。
   5、认真执行“多打孔、严封闭、综合抽”的提高抽采效果原则。
   6、抽采系统支、干、主管路的选择,应根据瓦斯抽采混合量确定,做到管路内流速经济合理(一般取10~15m/s),矿井各采掘面抽采管路尽可能保持通用性。
   7、在本煤层施工小直径钻孔塌孔、堵孔严重时,回采工作面应采用顶板走向长钻孔、大直径(¢200mm)钻孔、抽采老空等方法抽采瓦斯。
   8、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的审批程序:抽采瓦斯方法应根据本矿的具体情况由通防管理科提出,由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确定。凡进行抽采瓦斯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经分管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并按规定上报。
   9、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进行,不得随意改变设计参数,如确需修改时必须经通防管理科审核。
   10、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瓦斯抽采系统延伸,由矿总工程师批准;采区、回采工作面或掘进巷道瓦斯抽采管路的延长或拆除,由通风副总批准。改变矿井主干抽采系统和采用新的抽采方法时,要由矿提出设计和措施,报公司批准。
   11、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和验收:
   (l)工作面无瓦斯抽采设计,不准进行钻孔施工。
   (2)抽采工程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瓦斯抽采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抽采钻孔开孔参数确定、钻孔施工结束,必须由现场班长或队长在钻孔施工记录上签字。钻孔角度(方位角)误差不大于±1°,位置误差不大于土2米,开孔要圆滑。
   (4)抽采管路必须按规定安装,保证质量,做到平、稳、直、密。
   凡是新安装的瓦斯抽采管路,投运前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
   (5)工作面瓦斯尾巷或采空区敷设的瓦斯抽采管路严禁使用阻燃、抗静电材质管路。
   (6)瓦斯抽采管路按规定设置防静电接地保护。
   (7)回采工作面采空区抽采管路每个横川口必须设置绝缘段。
   (8)矿井制定抽采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并严格执行。
   (9)抽采工程竣工时要提出竣工报告,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牵头,组织通风、机电、生产、安检等部门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并做好记录。
   (10)凡未验收、未提出验收报告的工作面,按不具备抽采条件处理。
   12、瓦斯抽采钻孔的联接与拆除
   (1)钻孔施工完成后,及时联接入系统进行抽采,报废、失效钻孔必须及时封闭或填实。
   (2)封孔采用下直径108mm套管、水泥注浆封孔,封孔长度要求:煤孔不小于10米,封孔要保证质量,严密不漏气,禁止采用黄泥封孔。
   (3)抽采钻孔必须按设计安设孔板流量计(或其它形式计量装置),顺层抽采钻孔孔板流量计的安设数量每百米巷道长度不少于1个,每一钻孔必须设置检查瓦斯的气孔,安设控制阀门。
   (4)抽采钻孔失效前不得拆除,钻孔拆除必须经通防管理科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
   13、瓦斯抽采管理
   (l)抽采工作面必须设置以下牌板:
   ①钻孔说明牌:设在每个钻孔处,内容包括:钻孔方位、倾角、孔深、孔径、编号、施工时间、施工人姓名、封孔人姓名等。
   ②抽采观测牌板:在测试钻孔处和抽采系统主、干管路及支管与主、干管路连接处、抽采钻场处安设计量装置的位置设置抽采观测牌板,用以记录钻孔编号、孔口负压、抽采流量、瓦斯浓度、瓦斯纯量、观测时间和观测人姓名等内容。
   (2)抽采瓦斯矿井必须有下列图纸、资料:
   ①图纸
   1)抽采瓦斯系统图:包括抽采泵的规格型号、运行参数;抽采管路的长度、直径、材质;抽采系统调控装置的位置、状态;抽采系统主管、干管、支管及其与钻场连接处抽采运行状态参数;钻孔布置参数、在抽钻孔数量、在抽钻孔进尺,抽采瓦斯流向等内容。
   2)泵站平面与管网布置图: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等。
   3)抽采钻场及钻孔布置图:包括工作面巷道布置;抽采管路布置、安全设施布设、调控设施布设、监控计量装置布设、抽采管路及其附属设施规格型号;钻孔施工参数、施工数量、施工进尺、计量装置布设等内容。
   4)泵站供电系统图
   ②记录
   1)抽采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包括钻孔施工、钻孔封联、管路安装、抽采系统检查等基础工作记录等。
   2)抽采参数测定记录:包括抽采钻场、抽采干支管定期测定基础记录等。
   3)泵站运行记录:包括抽采泵站运行状态参数等基础记录等。
   ③报表
   1)抽采工程年、季、月报表:包括相应周期内抽采管路安装拆除及相应规格型号、在抽钻孔分布及参数数量、报废钻孔分布及参数数量、新增钻孔分布及参数数量和施工设备规格型号以及封联孔方式等内容。
   2)抽采量年、季、月、旬报表
   旬报表:包括抽采矿井抽采参数定期测定情况(抽采泵站观测参数选取测定期间具有代表性的一组数据)、每旬抽采量的完成情况及分布;
   月报表:包括抽采矿井月内每旬抽采量的完成情况及分布、月内抽采量的完成情况及分布;
   季报表:包括抽采矿井季度内每月抽采量的完成情况及分布、季度内抽采量的完成情况及分布;
   年报表:包括抽采矿井年内每季度抽采量的完成情况及分布、年度内抽采量的完成情况及分布;
   ④台帐
   1)抽采设备台帐:包括抽采设备的规格型号、配备数量、使用管理等内容。
   2)抽采工程台帐:包括抽采管路安装拆除、规格型号、施工日期、施工及管理单位;在抽钻孔分布、参数数量;报废钻孔分布、参数数量,新增钻孔分布、参数数量、施工设备、封联孔方式等相关内容;钻孔施工必须每班登记,逐日合计。
   3)抽采量台帐:包括抽采量的完成情况及分布等相关内容;抽采量必须每日合计,计算参数选取全天平均值或逐时累计抽采量。
   ⑤报告
   1)抽采工程竣工报告:包括抽采工程的施工单位及日期、抽采工程完成的相关技术参数、施工过程使用的设备状况、施工过程中地质构造及通风瓦斯技术资料、施工中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2)瓦斯抽采总结分析报告:包括抽采工作面抽采过程中的通风瓦斯变化状况、抽采效果及相关分析、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3)抽采瓦斯系统图按季绘制,按月修改,每月报公司通防处。
   (4)矿井必须建立抽采瓦斯观测制度
   泵站每小时记录1次,井下抽采干支管、抽采钻场至少每周人工检测1次,检测的同时将钻场内每个钻孔的瓦斯浓度纳入检测范围。
   抽采瓦斯观测要做到"对口"管理。井下观测做到观测牌板、观测记录、抽采量旬报表"三对口"(仅检查钻孔瓦斯浓度的不计入观测牌板和抽采量旬报表);抽采泵站观测做到泵站值班记录和通风调度台帐"二对口"(指流量、压力、浓度等)。
   抽采观测工将每次观测结果及时填写抽采量旬报表。抽采量旬报表由通防管理科主管领导、通风副总审阅后,报矿总工程师。抽采工程年、季、月报表和抽采量年、季、月报表由通防管理科长、矿总工程师审阅后,报公司通防处备案。
   (5)调整抽采系统(包括泵站、采区和工作面)的压力,必须经通防管理科主管领导批准,同时要做好调整记录。
   (6)矿井必须建立抽采瓦斯系统检查管理制度。瓦斯抽采队要设专人对抽采、利用管路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堵漏、放水、排除故障。主管抽采瓦斯的科、队长和工程技术人员,每月要对全矿的抽采瓦斯系统进行1次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在有瓦斯抽采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采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体接触,并应有防止砸坏措施,运输巷道内的瓦斯抽采管路要有防撞措施,瓦斯抽采管路应按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7)加强敷设抽采管路巷道的维护,保证畅通、无积水。凡因巷道积水或失修,造成一个或几个工作面瓦斯抽采量大幅度下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作面必须停产处理。
   14、瓦斯抽采泵房内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泵房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机体附近30厘米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0%。
   15、瓦斯抽采泵的管理,执行以下规定:
   (1)抽采瓦斯应使用水环式抽采泵,抽采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有1套备用。
   (2)抽采瓦斯泵吸气侧管路和利用瓦斯的系统中必须装设防回火、防回气、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抽采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的3m。
   (3)瓦斯抽采泵必须保持正常运行。瓦斯抽采泵的停启,要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4)瓦斯泵有计划检修、停运,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报批。如因停电、故障等原因瓦斯泵临时停止运转,要立即通知瓦斯抽采泵站、通防管理科、机电管理科,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瓦斯抽采泵站值班人员每班必须向矿调度汇报泵站运行情况。
   16、瓦斯泵抽采瓦斯浓度的控制:
   (1)瓦斯抽采泵站要有专人检查瓦斯浓度,每1小时人工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瓦斯浓度、负压、流量、观测人姓名等。利用抽采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采用干式抽采瓦斯设备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5%。
   (2)利用瓦斯矿井,瓦斯泵抽采瓦斯浓度低于30%时,应及时向通防管理科、矿调度汇报,并增加检查次数,至少每15分钟检查一次,并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用气单位。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