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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测管理制度(修订版)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19 09:52 来源:煤矿安全网

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测管理制度(修订版)

1、抽采队应严格按照通防管理科编制的井下参数测点进行参数的测定和上报工作。地面运行工区和机下机电队对泵站内监测仪表数据进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测,每小时记录一次,建立抽放台帐。

2、参数测点分各巷口、盘区、预抽、采空区和孔板测定,达到各巷口汇合与盘区相吻合,各盘区汇合与矿井相吻合。

3、各巷口、盘区、采空区瓦斯参数每周进行一个轮次的测定,并将测量结果按规定时间、内容及要求格式统一填写上报。

4、孔板流量计应在预抽巷道内每100米安装一个,每10天对矿井安装有孔板流量计的钻孔进行一个轮次的测量,并将测量结果按规定时间统一填写上报。

5、通防管理科进行抽采设计时应设计测点及巷口放水装置,抽采队应按照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安装和测定放水工作。

6、抽采队必须建立参数测定记录和巡检放水记录等,抽采参数的上报内容、参数测定记录和现场观测记录牌板必须做到“三对口”,真实、准确。

7、抽采队应进行井下矿井的管路,钻孔巡检和放水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队值班室、通防管理科进行汇报。

8、抽采参数必须按规定进行测定和上报。

9、各区队组认真做好各项巡检、放水、参数测定记录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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