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封孔及接抽管理制度(修订版)
钻孔封孔及接抽管理制度(修订版)
钻孔打钻结束在进行接抽的过程中,经常出现瓦斯超限情况,为了安全操作,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施工的抽采钻孔必须及时联接入抽采系统进行抽采,报废、失效钻孔必须及时封闭或填实。
2、封孔应采用聚氨脂等材料,禁止采用黄泥封孔,钻孔密封深度不得小于5米。
3、抽采钻孔必须设置检查瓦斯浓度的气孔,安设控制阀门,必须按设计安设孔板流量计或其它形式计量装置。
4、所有抽采钻孔封孔时,孔口不得使用导电材质。
5、抽采钻孔容易塌孔、堵塞时,封孔时钻孔内应采取加装筛孔管等措施。瓦斯抽采孔不得随意拆除,确需拆除时必须经通防管理科批准。
6、钻孔孔口必须安设“气水分离器”,气水分离器两端要用胶皮封严,上部接抽放管保持连续接抽。
7、钻场封孔作业时,不允许进行其它工作。
8、钻场终孔进行封孔前,必须切断钻场及钻孔回风流所涉及到的电源。
9、封孔钻场由瓦斯员巡回检查瓦斯;当班班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在规定位置并连续检查瓦斯;钻场内安装瓦斯监控探头;瓦斯浓度超过1%时,停止工作,撤除人员,切断电源,并报告矿调度室。
10、接抽钻场内必须保证风量足够、风流稳定,瓦斯浓度不超过1%,并配备适当挡风帘。
11、终孔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堵,严禁钻孔向钻场内排放瓦斯。
12、有瓦斯喷出的钻孔,封孔时必须先固定导管,再充填封堵材料,要用连接管将导管内瓦斯引入钻场回风流中。
13、封孔接抽操作人员不准正对导管和孔口站立,严禁面对喷孔气流。
14、钻孔充填材料未凝固,封孔导管不紧固,不准非封孔人员进入钻场。
15、抽采钻孔开始施工时,抽采支管必须接到钻场,确保钻孔能及时接抽。
16、封孔接抽人员配戴的矿灯必须保证防爆性能完好,封孔接抽操作时,要避免开关、敲打、撞击产生火花。
17、封孔导管必须使用“双抗”(阻燃、抗静电)PVC管。导管长度不小于7.5m,封堵严实的长度必须确保在5m以上。
18、接抽的支管吊挂或支撑必须在顶帮稳固的位置。
钻孔接抽完毕,打开阀门检查接头和管道,严密不漏气,瓦斯浓度稳定15分钟以上,向队汇报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