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放泵站倒泵检修管理制度(修订版)
抽放泵站倒泵检修管理制度(修订版)
1、抽放泵站检修、气体置换、倒泵工作由通风副总批准。
2、抽放泵站气体置换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通防管理科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会审签字。
3、抽放泵站检修、气体置换、倒泵前一天必须在调度会照会调度室、安检科、机电管理科通防管理科主管单位干部,并预计影响系统时间。抽放泵站提交检修、气体置换、倒泵报告,由安检科、调度室、通防管理科、机电管理科签字。
4、气体置换前一天,抽放泵站检查备用抽放泵与站内抽采管路及阀门完好情况。
5、气体置换工作开始前,通防管理科、安检科、机电管理科人员在现场指导工作。
6、气体置换依据抽放泵站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
7、气体置换工作完毕,抽采泵启动后,抽放泵站人员向调度室汇报。
8、待系统平稳运行1小时后,现场人员方可离开。
9、倒泵工作前一天抽放泵站主管单位上报调度室、通防管理科,并汇报备用泵完好情况。
10、抽放泵站向调度室、通防管理科值班室汇报倒泵前1小时瓦斯抽采量数据。
11、倒泵工作进行前2小时,抽放泵站主管人员必须到位。
12、倒泵开始后,抽放泵站人员密切注意抽采量变化情况,并及时汇报调度室、通防管理科。
13、倒泵完毕后,抽放泵站人员向调度室、通防管理科汇报,待系统平稳运行30分钟后,汇报抽采量数据。
14、系统平稳运行1小时后,现场人员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