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煤矿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会议制度
华泰煤矿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会议制度
一、领导或分管部门通知的各种会议,被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参加。通知会议的部门,应做好记录,注明通知时间,接电话人姓名。
二、凡是矿上通知要求正、副科长、队长、常务队长同时参加的全体中层会议,若队长、常务队长、正副科长同时下井,可安排日常工作的副队长或主管科员参加,否则,按旷会处罚。
三、凡通知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因事无法参加,其代替参加顺序是队长、常务副队长或正科长、副科长、主管科员。
四、旷会一人次罚100元;不按规定请假私自代替按旷会论处;迟到、早退罚50元,会中睡觉、交头接耳说话、看报刊杂志、会中不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私自离开会场超过5分钟、不做会议记录等所有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发现一次均罚50元。
五、持有手机的人员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到振动状态。凡会议期间,发现手机响时,对持机人员罚款100元/次;持机人不主动承认而经他人检举出来的,对持机人再加罚50元。
六、科室管理人员下井或部门负责人在通知会议之前安排本部门人员外出办事的,以工作日志为准。
七、一般性会议部门自行通知,凡需要矿领导参加或五个以上部门参加的会议由调度室负责通知,凡矿通知召开的紧急会议,通知时除告知接知人是紧急会议外,还要说明召开会议的时间及地点。对违反会议制度的,由主持会议的矿领导决定处罚。
八、以小会议服从大会议,下级会议服从上级会议,平地会议服从井下会议原则。特别情况的,以临时说明为准。
九、点名时间可在会议开始前5分钟进行。第一轮点名结束后,第二轮点名仍未到者,即为迟到;一直不到者视为旷会。
十、凡矿通知召开的要求全矿各科、队参加的会议,会议主持人可直接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分别通知到各科、队。
十一、会议上讲本系统内部和本系统能解决的问题,罚款50元。
十二、对主持会议的矿领导和监督部门没有执行制度,一次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