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煤矿公文撰述管理制度
华泰煤矿公文撰述管理制度
一、公文撰述规定
1.撰拟公文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必须使用钢笔和毛笔拟写(笔水为黑色和蓝黑两种),否则,一次罚拟文部门50元。
2.撰拟公文必须使用发文稿纸,写清主题词、主送单位、抄送单位、主办单位、印刷份数、拟稿人和部门核稿人等事项,否则,缺一项罚款10元。
3.公文体例要合乎要求,内容要层次分明,字迹清晰,标点规范。对字迹了草,涂改严重者,办公室予以退回。
4.各业务部门所撰拟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以部门名义发的文件、《简报》、《通报》等由部门编写文号,办公室不予统一编号。
5.矿各部门起草的文件,由秘书人员进行严格把关,按照有关格式审核无误后,方可打印。
二、公文审签程序
各业务部门起草的公文经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签名后,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审核,经审核合格后送交主管领导签发。
三、打印校核规定
1.各业务部门起草的公文未经办公室审核把关,主管领导没签发的,不得打印。
2.需送打字室打印的各种材料、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方可打印,否则一次罚打印室20元。
3.大型文件材料(超过10页)必须提前3天送交打字室,以保证有足够的打印、校对时间,确保文件质量(特殊情况除外),否则,一次罚撰写部门50元。
4.撰拟文搞的部门要指定专人认真校对,并在文稿校对处签名,文件印发后,发现有文字错误的一字罚撰写部门10元,出现严重错误的一次罚撰写部门50元。
5.打印人员要增强责任心,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质保量地完成打印任务,特殊急件按领导要求时间办理,没有按要求完成的(正常行文超过2天)一次罚款50元。
6.文件要打印整洁、规范、清晰,否则,罚打印人员10元。
7.文件的装订由起草部门负责,不得出现漏页、多页、倒页现象,否则一份罚款20元。
8.文件的发放,必须及时、准确地按规定范围发放,迟发或不按规定发放,一次罚责任人20元。
9.上报材料由办公室把关,按矿规定统一格式上报,凡私自上报不规范的文件材料罚责任人100元。
四、本制度罚款针对相关责任人,无责任人罚部门负责人,每月统一开据罚款单。
五、本制度由矿领导、办公室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