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煤矿安全检查系统关于整顿作风、杜绝不良现象的若干规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20 09:45
来源:煤矿安全网
华泰煤矿安全检查系统关于整顿作风、杜绝不良现象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检查系统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增强执法检查和保障安全生产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检查系统所有人员不得借评比验收、安全检查和夜查等工作之便,接受区队或个人的请吃、礼物等,否则,经查证属实,罚款500元,立即清理出安全检查系统;
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严格准确执法,不得出现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否则,经查证属实,罚款500元,立即清理出安全检查系统;
三、所有区队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安全执法或评比验收人员进行贿赂,否则,经查证属实,对队长罚200元,对行贿人员罚款500元;
四、凡发生殴打正在执法的安全检查人员,或因工作原因进行报复的,对队长罚300元,对施暴人员罚款500元,对区队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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