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及抽采安全管理制度
防突及抽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防突、抽采现场管理,搞好我公司的防突、抽采工作,落实瓦斯治理的“十二字”方针和“十六字”工作体系,增强防突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充分调动防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我公司的防突、抽采管理工作实现正规化管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节 抽采管理
1、应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放纳入到采掘工作面、采区、矿井设计中,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放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2、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各级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抽放瓦斯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放瓦斯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面的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局、矿行政正、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的有关抽放瓦斯工作;局、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抽放瓦斯工作负责;抽放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局、矿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环节计划。
2、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各级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抽放瓦斯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放瓦斯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面的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局、矿行政正、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的有关抽放瓦斯工作;公司、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抽放瓦斯工作负责;抽放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局、矿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环节计划。
3、“多钻孔、严封闭、综合抽”是加强瓦斯抽放工作的方向,抽放瓦斯矿井要增加抽放瓦斯钻孔量;提高瓦斯管路敷设质量,严封孔及采用综合抽放方法,以提高抽放效果。
4、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煤层的采空区抽放瓦斯时,必须经常检测CO浓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发现有自燃发火征兆时,要采取措施。抽出瓦斯的浓度不得低于25%。同时要逐步采用自动监控装置,以保证抽放工作的安全。
5、矿的通风部门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瓦斯抽放日常管理,总结分析抽放瓦斯效果,研究和改进抽放技术方案,组织新技术推广等。
6、放瓦斯的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放队伍,负责打钻、管路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和瓦斯参数测定等。
7、抽放矿井必须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抽放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8、抽放瓦斯矿井必须有下列图纸和技术资料:
一、图 纸
1.抽放瓦斯系统图;
2.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等)布置图;
3.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
4.泵站供电系统图。
二、记 录
1.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
2.抽放参数测定记录;
3.泵房值班记录。
三、报 表
1.抽放工程年、季、月报表;
2.抽放量年、季、月、旬报表。
四、台 账
1.抽放设备台账;
2.抽放工程台账;
3.抽放量台账。
五、报 告
1.矿井和采区抽放工程设计文件及竣工报告;
2.瓦斯抽放总结与分析报告。
第27条 加强瓦斯抽放参数(抽放量、瓦斯浓度、负压、正压、大气压、温度)测定,有条件的矿井可安装自动检测系统,人工测定时,泵房内每小时测定一次;井下干管、支管每周测定一次。
抽放量的计算要统一用大气压为101.325KPa、温度为20℃标准状态下的数值。
9、抽放瓦斯管理指标
一、永久抽放系统的年抽放量不小于100万m3,移动泵站不小于10万m3。
二、瓦斯抽出率
预抽煤层瓦斯的矿井:矿井抽出率不小于20%,回采工作面抽出率不小于25%。
邻近层卸压抽放的矿井:矿井抽出率不小于35%,回采工作面抽出率不小于45%。
三、预抽煤层瓦斯的钻孔量
1.当采用顺层孔抽放时钻孔量见表2。
表2 吨煤钻孔量(m/t)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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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类别 | 薄 煤 层 | 中厚煤层 | 厚 煤 层
----------|------------|----------|---------
容易抽放 | 0.05 | 0.03 | 0.01
----------|------------|----------|---------
可以抽放 | 0.05~0.1 | 0.03~0.05|0.01~0.03
----------|------------|----------|---------
较难抽放 | >0.1 | >0.05 | >0.03
--------------------------------------------
2.当采用穿层钻孔抽放时,钻孔见煤点的间距可参照下列数据:容易抽放煤层15~20m;可以抽放煤层10~15m;较难抽放煤层8~10m。
四、钻机台月效率
岩石f>8,不小于600m/月·台
f=6~8,不小于1200m/月·台
f<6(包括煤),不小于1600m/月·台
五、钻孔密封深度
岩石孔不小于3m;
煤孔不小于5m。
10、 严格瓦斯工程施工质量,所有抽放瓦斯工程都须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不合设计标准的要重新施工直到合格为止。
11、 瓦斯管路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外部涂红色以示区别。
12、 公司每季度应组织一次抽放工作检查和评定。
13、 瓦斯抽放量的计量器具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
14、矿井每月的生产计划必须有瓦斯抽采计划。
15、矿井在采掘接替、部署时,考虑三量必须对“瓦斯抽放控制煤量”、“瓦斯抽放解放煤量”作详细的说明。
第二节 防突管理
1、矿井必须成立以矿长、总工程师为首的防突管理机构并有管理考核办法,并编制具有针对性的防突安全的“四位一体”安全技术措施。月度计划必须编制防突计划。
2、、每次预测或效检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施工队班长,预测工在场,验收单必须注明孔深,及预测(效检)指标数,并在验收单上签名,做到谁签字谁负责。
3、“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实施由管理人员现场跟班,现场验收。
4、允掘通知单必须具备钻孔编号、钻孔深度、规定深度的k1值、钻屑量、(施工队班长、瓦斯检查员、跟班矿长、通风队长、预测工、分管技术员、总工程师、矿长)签字并有有效的允掘数据。
5、每站的预测必须在施工巷道中有固定的标志,并有日期、掘进长度、编号;防突牌版内容必须填写详细、清楚。
6、、k1值、钻屑量超标时,必须编制合理、科学、有效的瓦斯治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施工图(三视图)、管理牌版。
7、技术部门必须整理好防突专业台账,日期、施工人员、钻孔参数、钻孔深度、钻孔月度总长度、图纸必须完备。
8、总工程师每月必须督促相关部门对防突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编制培训计划。
9、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公司将视情节给予责任单位或个人1000—5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