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孔接抽安全管理规定
矿井在生产作业中,需要施工大量的钻孔来抽采煤体内瓦斯,而采掘同时又割断和破坏大量的钻孔,为了安全、有效、及时地进行封孔接抽,避免因钻孔大量瓦斯涌出造成瓦斯超限事故,保证抽放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封孔接抽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区域钻孔综合评估:
主要对钻孔抽放时间、抽放负压、抽放浓度、抽放总量、抽放范围进行分析,对钻孔可能对各掘进工作面的影响情况进行安全效果综合评估。
1、抽放部负责对各生产区域的抽放钻孔进行综合性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各生产区域抽放负压进行相应调整;
2、各生产区域抽放钻孔的综合性评估,应根据生产计划每月进行一次,预评范围必须超前掘进计划至少50米,并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进行相应补充说明;
3、在进行钻孔综合性评估过程中,对存在异常的钻孔,抽放部要提前组织生产部、通风部、安全部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瓦斯超限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补强钻孔、排放钻孔、拦截钻孔等);
4、对工作面施工的排放孔、检测孔应进行现场评估,各掘进队当班带班长要用便携式瓦检仪测量孔口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大于5%时,必须在施工完成后立即进行接抽处理。
主要由四个方面构成:管理部分、工作面割断钻孔安全措施、钻场封孔接抽安全措施和处罚部分。
1、管理部分:
1.1、封孔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封孔接抽安全管理规定》,并且进行培训,待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2、封孔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随时检查钻孔瓦斯涌出浓度;同时必须佩戴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其完好性。
1.3、封孔期间,需封孔所在区域掘进队的当班班长必须全力配合封孔工的工作。
1.4、封孔人员需进行高空吊挂管路、接抽钻孔时,必须由掘进对人员进行配合,不得单岗操作。
1.5、抽放队要在各抽放施工现场和各掘进工作面就近地点设置封孔材料存放点,保证封孔材料存量充足;
1.6、抽放部和生产部要协调安排好各工作面抽放管的及时延伸,保证足够的抽放负压。Ф219mm及以上的抽放主管路滞后工作面不得超过2个横贯;掘进队负责,封孔工配合,将2趟或以上Ф100mm抽放管路延伸至工作面,始终保持工作面有1趟Ф100mm抽放管路备用。
1.7、各区域的安全员、瓦斯员、带班长和各生产管理人员在日常的检查中,如发现抽放钻孔有抽空、瓦斯泄漏等现象时要及时汇报调度,以便安排及时进行处理。
2、工作面割断钻孔安全措施部分
2.1、抽放部负责每月3日前为各掘进队出具比例为1:300的区域钻孔布置图。
2.2、各掘进队值班队干必须根据大比例钻孔布置图掌握当班可能割断钻孔的个数及位置,在班前会上向当班员工进行安排布置。如一个掘进面被割断钻孔超过2个以上时,需有一名封孔人员现场待命,以保证割断钻孔后能及时处理。
2.3、打排放孔、接抽孔及封孔前,必须将消防器材放置在施工现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4、带班长和掘进机司机要根据工作面的抽放钻孔位置来调整循环进度,保证钻孔在割断时处于巷道顶帮支护完好的最近位置,以便于封孔作业。
2.5、封孔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所包掘进区域抽放钻孔布置图,了解和熟悉被割钻孔孔号;工作面临时支护未完成时,如割断钻孔为正压,封孔人员应采取临时插管抽放处理;如割断钻孔为负压,封孔人员应适当调整被割断钻孔预抽阀门,降低被割断钻孔的大量抽空。
2.6、在封孔接抽完成后,需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将抽放管路吊挂整齐;
2.7、抽放队值班队干要掌握井下封孔人员所在区域,安排协调好各工作面的封孔工作。
2.8、如工作面割断抽放钻孔需要封孔接抽,而抽放队封孔人员未到达现场前,工作面带班长需安排人员提前将封孔材料准备至工作地点,缩短影响时间,当割断抽放钻孔瓦斯涌出较大时,各掘进队可从离工作面最近的分配器上接一趟预抽管插入割出的钻孔内进行临时抽放。
2.9、调度室在接到井下汇报后,要及时通知抽放队值班人员,并协助联系井下专职封孔人员,同时安排人车将封孔工及时接送到封孔地点,井下调车长必须全力配合。
2.10、工作面割断钻孔需封孔接抽时,为保证安全作业,工作面必须先进行支护,所在工作面的带班长及当班安全员应现场检查顶、帮完好情况,保证封孔作业人员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封孔与接抽操作,如出现顶、帮支护不牢固或瓦斯涌出异常时,此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设置警戒,并汇报调度室,待工作面异情排除后,再进行封孔接抽工作。
2.11、接抽钻孔时,封孔人员必须尽快完成接抽工作,严禁敲打、撞击铁器,同时该工作面的设备操作人员应提前停止设备运转,闭锁开关,避免产生火花。
2.12、如锚杆孔、锚索孔和钻孔打穿时,不得进行锚杆、锚索的安装,另行补打锚杆、锚索孔,并及时通知封孔人员进行处理。
2.13、封孔期间,当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小于2.5%时,可进行封孔作业,当瓦斯浓度大于2.5%时,必须立即停止钻孔所在区域的一切工作,撤出人员,设置警戒,待瓦斯浓度降至2.5%以下时,方可恢复封孔作业工作。
2.14、当工作面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工作面可以采用锚杆机进行顶帮支护,直到抽放钻孔位置完全处于支护完整区域后,封孔人员再进行封孔或接抽作业。
2.15、当工作面瓦斯浓度在1.0%以上,2.5%以下时,工作面所有设备严禁带电作业,可采用点木柱或者液压支柱等形式进行临时支护,然后封孔人员方可进行封孔或接抽作业。
2.16、当工作面瓦斯浓度在2.5%以上时,所有人员撤离工作面,待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后方可恢复接抽工作。
2.17、采用直径50mmPE接抽工作面割断钻孔时,导管长度不得少于3米,封实长度不得少于2米,如因出现孔内垮孔无法保证封实长度时,封孔人员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的保证封实长度,避免出现漏气现象。
2.18、新割断钻孔需尽可能单孔接抽,如钻孔浓度较低(小于5%)时可采用串联方式进行接抽(以保证接抽钻孔既不泄露瓦斯且不造成大量抽空),但串联钻孔的个数最多不得超过3个。
2.19、对已割断的钻孔,抽放部要根据接抽情况及时安排调整原钻孔孔口负压。
2.20、当被割断钻孔、排放孔、检测孔完成封孔接抽后,所在区队班长、安全员、瓦斯员、封孔工要对所封的钻孔进行检查,只有当钻孔不漏气且无瓦斯溢出时方可在《封孔接抽记录本》上签字确认,并且汇报调度室封孔情况。
3、钻场封孔接抽措施:
3.1、钻孔封孔导管必须使用“双抗”(抗阻燃、抗静电)PVC管或PE管,封孔材料采用聚胺脂,导管长度不小于9米,封实长度必须确保在8米以长。在瓦斯压力较大的区域,施钻中如出现喷孔严重的钻孔,必须采用孔口加固方案。(即采用铅丝将封孔管法兰盘与煤壁进行拉固)。
3.2、采用直径100mmPVC封孔管封孔时,封孔管外漏煤壁长度一般不得超过30CM,如地质或煤壁条件的影响,外漏长度超过30CM以上时,必须使用铅丝进行拉固,以防封孔管在施钻中折断。
3.3、采用直径50mmPE管封孔时,导管长度不得少于4米,封实长度不得少于3米;
3.4、施工长钻孔时(60米以上),钻孔孔口必须安装预抽设施。
3.5、接抽过程中,封孔人员及相关配合人员不准正对导管或在孔口站立,严禁面对喷孔气流和封孔管口。
3.6、抽放钻孔需封孔接抽时,封孔人员必须先观察孔内有无瓦斯喷孔现象。如无喷孔现象,应先将四通上部的瓦斯预抽管打开,根据钻孔有无瓦斯喷孔情况,适当调整抽放负压的大小,确保封孔器口处于负压的状态,方可拆除封孔器,采用钻机退出马达;如钻孔喷孔严重无法进行接抽时,不得强行进行接抽工作,先抽放一段时间,等孔内压力稳定后,再进行接抽工作。
3.7、新接抽的抽放钻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大放水箱进行预抽,提高放水效率。
3.8、抽放钻孔接抽完毕后,封孔人员必须检查管路和接头有无漏气现象,稳定运行15分钟以上时,方可离开;
3.9、新接抽的抽放钻孔必须挂钻孔编号牌。
3.10、新施工完毕的抽放钻场或无条件通过大放水箱预抽的钻场,必须安装放水箱,安排专职人员或强调放水人员重点对此钻场进行放水,避免钻孔积水被抽入瓦斯抽放总管路,导致管路负压下降影响抽放效果。
3.11、更换、调整钻孔连接管时,必须根据现场管路瓦斯情况,适当调整抽放阀门,避免改管过程中大负压、大流量抽空,导致抽放效果下降。
4、处罚部分:
4.1、各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严禁损坏抽放管路,保证正常有效的抽放,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4.2、严禁对割出的抽放钻孔随意堵塞,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处以3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