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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煤矿预测预报(效检)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25 11:18 来源:煤矿安全网

华泰煤矿预测预报(效检)管理制度
   为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工作,搞好防突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采掘工作面预測(效检)时,施工队提前一班汇报通防科,通防科于当班下班前通知预测员,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并对产生的后果负责。
   2.预测员接到预测(效检)通知后,必须立即和施工队沟通,并根据预测(效检)地点的多少,合理安排好预测(效检)顺序,接通知后两小时末预测(效检)的,对当班预测员罚款50元。
   3.预测员到达采掘工作面现场后,必须先检查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注水标准:迎头全断面渗水。释放孔标准:角度误差不超过±1度,方位不大于2度,深度误差不大于5%。注水达不到标准,对施工单位罚款300元,释放钻孔超出误差范围罚款50元/孔,预测员无检查防突措施而进行效果检验的,罚预测员50元。
   4.预测(效检)工作面必须在预测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三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任何一方不在现场均不得预测(效检),不在场方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5.预测(效检)时,施工区队要密切配合,保证预测(效检)工作的顺利进行,若因施工区队不配合而影响预测(效检)的,对施工区队罚款200元。
   6.预测(效检)方法不正确,对当班预测员罚款50元。
   7.预测(效检)结果必须经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预测员共同签字确定并分别汇报通防科和各自单位。
   8.预测(效检)后,预测员、瓦斯检查员、班组长必须认真填写预测(效检)牌板,否则,对当事人罚款30元,填写不准确对当事人罚款20元/次。
   9.若预测(效检)无突出危险,预测员必须立即将准采(掘)牌移到掘进头(采面准采牌板移到上下付巷超前支护外5米处)并上锁,施工队在准采(掘)处用白漆打上标记后,方可施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0.掘进工作面每隔10米用白漆打一个标号,号距迎头不超过20米,否则,每少一个标号对施工区队罚款50元。
   11.预测仪器、防突牌板、准采(掘)牌及附属物件丢失或损坏,由施工区队照价赔偿,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12.预测员升井后,及时填绘预测(效检)结果,并请有关领导签字确定,无突出危险时,要及时下发准采(掘)通知书,不得超过2小时,不按规定时间下发准采(掘)通知书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13.不该预测(效检)而要求预测(效检)或防突措施执行不到位,预测员到现场后不能及时预测(效检)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
   14.预测员假检或谎报数据者,罚款2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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