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煤矿瓦斯抽放埋管管理制度
华泰煤矿瓦斯抽放埋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抽放埋管管理,提高抽放埋管回收复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回收要求
1.通防科根据当月矿作业计划要求的推进度和现场实际情况,给抽放队下达抽放埋管的回收计划(根据当月推进长度內的抽放孔数,按每孔至少回收一根计算)。
2.抽放队按计划将抽放埋管及时回收运到工作面回风巷料场处靠帮码放整齐,每旬由通防科、材料科、抽放队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回收的抽放埋管的质量好坏,由现场验收人进行签字验收(验收单一式三份)。移交抽放队运出。
3.验收移交后,抽放队根据回收的抽放埋管的质量好坏,井下能够直接复用的,运到使用地点。不能直接复用的,运到平地进行修理或报废。
复用要求
在井下不能直接复用运到平地的抽放埋管,抽放队分类修理。弯曲一次,丝头没有损坏的,调直即可复用。丝头损坏的,调直后重新过丝复用。弯曲多,变形严重不能修复的,经材料科、通防科鉴定后,交矿废料库报废。
奖惩
1.对回出的抽放埋管,根据现场验收情况对抽放队进行奖励,标准为:能直接复用的每根奖励15元,不能够直接复用或报废的每根奖励10元。
2.抽放队没有完成月初下达的回收计划,每少回收一根,对其罚款20元。
3.本制度由通防科、材料科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