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煤矿防突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华泰煤矿防突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1.通防科对防突设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参加部门有通防科、技术科、安全科、调度室,不参加者对主管科长罚款50元/次。
2.防突设施包括:通风设施(风门、挡风墙、密闭、调节风窗等),压风设施、避灾峒室、煤墙闭子等。
3.通风设施前后5米私自堆放设备:材料杂物的,对堆放单位罚款50元/次,抽放队监管不力的,对抽放队罚款30元/次。
4.通风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对抽放队罚款20元/项,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5.风门单道或缺反向风门的,风门没有连锁的,流水巷道风门无反水槽的,风门过风筒,溜子皮带无逆风装置的,每项对抽放队罚款50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6.风门前后5米有积水、淤泥,每处对抽放队罚款10元。
7.风门没有说明牌,密闭前缺栅栏、警标、说明牌、检查牌,每项对抽放队罚款5元,
8.压风设施检查严格按压风自救检查制度进行。
9.避灾峒室左右5米,有材料、工具、杂物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次。
10.避灾峒室内必须安装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保证压风自救的数量,严禁有杂物堆积,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项,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11.避灾峒室的挡风墙,风门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否则不准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