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煤矿防突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25 11:21
来源:煤矿安全网
华泰煤矿防突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通防科必须及时列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培训计划,并保证培训效果,无培训计划或培训效果不好的,对通防科罚款500元。
2.技术科必须及时列出防治煤与瓦斯突措施计划,并随生产作业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技术科罚款500元。
3.财务科必须及时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资金设立专账,否则,对财务科罚款500元。
4.防治突出专门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全矿井防治突出管理制度,否则,对通防科罚款500元,对负责人罚款100元。
5.安监员对井下防治突出措施进行监督落实,没有落实措施而施工的,对安监员罚款100元,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6.安全大检查时,必须对防治突出措施进行检查,否则,对领队人员罚100 元。
7.各有关部门没有按时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检查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8.防治突出专门机构没按规定检查防治突出措施的,每次罚款500元。
9.各部门没有建立防治突出管理责任制的,对部门罚款5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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