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煤矿队务公开考核细则
华泰煤矿队务公开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1.领导重视。牢固建立队务公开工作,队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队长为第一执行人,工会主席为第一监督人,职工群众为第一评议人的机制,把队务公开工作纳入队党政工的重要议事日程。
2.规范运作。必须按规定建立固定的队务公开宣专栏,严格按照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发的队务公开的若干规定中的具体内容、程序、时间、形式要求运作,同时必须建有队务公开档案和台帐等。
3.监督落实。工会主席必须履行好第一监督人的职责,充分发挥民管会的作用,对职工群众关心的公开事项需经民管会检查核实进行公开,搞好民主测评。
4.作用发挥。队党、政、工领导班子团结务实,有较强的科学管理水平,能较好地完成安全生产任务和各项指标,民主管理意识强,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做好民主评议队干工作,没有违法违纪现象。
5.职工满意程序。按照队务公开的内容要求,公开质量职工是否认可,公开效果职工是否满意,组织职工代表或职工进行民主测评。
二、考核办法
1.各单位要建立由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推选5~7人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队务公开考核工作。
2.各单位考核小组负责每月对本单位的队务公开工作考核一次,并组织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职工代表或职工进行满意率测评一次,并填写测评表。
3.测评考核结果: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一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4.矿务公开办公室和矿务公开考核工作检查小组,每半年将组织对各单位队务公开考核工作检查验收一次,对好的单位提出表扬,对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总体要求
队务公开工作考核是根据省、市和集团公司厂务公开的文件精神要求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队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切实负责,严格按标准执行,严禁弄虚作假,考核情况作为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和条件,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的党政工领导取消各类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