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煤矿共青团工作管理办法
华泰煤矿共青团工作管理办法
一、团支部团结协作、互相支持,遇到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每月召开一次团支委会,研究本月工作,做到有内容,有记录,达不到要求的在六好区队考核中扣0.5分。
二、每月月初召开团支部书记例会,旷会罚款100元,迟到、早退罚款50元。
三、按要求参加矿团委组织的各种活动、培训,无故不参加者,六好区队考核中扣2分,对团支部书记罚款50元,队长、党支部书记罚款100元。
四、各团支部在年初要有工作计划,年末要有年度总结,一项达不到要求在六好区队考核中扣1分。
五、各团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团员青年大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指示精神,有记录、有内容。一项达不到要求在六好区队考核中扣0.5分。
六、各团支部每季度上一次团课,有备课内容、有记录,一项达不到要求,在六好区队考核中扣2分。
七、各团支部每季度对本队团员进行思想状况分析有内容、有措施、记录详细,一项达不到要求在六好区队考核中扣0.5分。
八、坚持每月一次的团日活动,活动内容、参加人数要记录详细,一项达不到要求,在六好区队考核中扣1分。
九、团支部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活动,达不到要求在六好区队考核中扣0.1分。
十、认真做好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有关规定按《华泰煤矿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各团支部书记负责团费收缴工作,每季度上缴一次团费,达不到要求在六好区队考核中扣2分。
十二、各区队团支部书记享受副队长待遇,科室系统可根据贡献大小年终给予适当奖励,否则在六好区队或科室量化考核中扣1分。
十三、凡我矿团员参加集团公司以上单位组织的比赛,取得名次者,团委将对参赛人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