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培训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反馈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26 21:51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为保证中心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规范、高效进行,制定本制度。
1、中心每半年(上半年6月中旬、下半年12月中旬)向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二、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发出一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反馈表,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汇总。
2、反馈单位返回的密封的反馈表,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量化统计,收回的反馈表的评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被评价人员的得分。
3、全年两次评价的得分总和计入个人全年总分。
4、对反映的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研究改进办法,制定整改措施。涉及个人的,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谈话。
5、对反映的个性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正确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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