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学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培训学员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守则
(1)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
(2)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自觉完成学习任务。
(3)尊重老师,团结同志,对人讲文明、有礼貌,谦虚诚恳,助人为乐。
(4)上课不吸烟,不喧哗、不随意出入教室,不接打电话,不做与培训无关的事。
(5)爱护公物、爱护集体、勤俭节约、艰苦朴素。
(6)讲究卫生,爱护环境,保持室内外清洁。
(7)专心听讲,勤做笔记,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共同提升培训效果。
(8)遵守作息时间。
二、课堂规则
1、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教室应保持严肃、安静的良好秩序。衣着要整洁,教室内不准穿背心、拖鞋,更不准袒胸露背。
3、课前应带齐所需书籍、笔记本和文具,做好上课准备工作。
4、学员迟到,应从后门轻声进入教室。
5、上课过程中,不得自行离开教室,不得擅自调换座位。课堂上不得抽烟。
6、听课时注意力要集中,认真做好笔记。不准闲谈,不得阅读与本课无关的书刊,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
7、自习课必须认真和严肃,保持教室安静,不得迟到、早退。自习课由班主任负责考勤。
8、保持教室的整齐清洁,不得乱扔、乱吐、乱画。
9、全体学员都要爱护教室内的一切公物,如有损坏,应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三、学籍管理
1、送培人员一经报到便成为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接受培训中心领导。
2、为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员,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责令退学等处分。
3、学员在学习期间,送培单位不得中途撤回,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撤回原单位的,须由原送培单位与培训中心取得联系并经认可后方准撤回,否则按旷课处理。
4、学员因病退学、责令退学或考评不及格的均不颁发《安全资格证》。
四、学员考勤:
1、对学员的考勤采取课前点名与课间抽查的方式进行。点名由班主任负责,上课前10分钟开始点名。
2、学员有事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口头请假或捎话均视为无效。学员因故不能上课,必须提前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起止日期等,交班主任批准,否则视为旷课。
3、学员请假批准权限:学员请假首先提交假条由班主任审查,请假一天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者由主管主任批准。学员请假必须经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按旷课处理。
4、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出勤情况,由培训中心向各单位有关部门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