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监考人员职责
一、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5分钟进入教室,面向全班学员启封试卷,以保证学员在考试铃响时开始答卷。
二、开考前监考人员必须首先了解自己监考的考场、考生等情况,熟悉考场规则和其他注意事项。
三、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必须逐个检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着重查对考生与准考证照片是否相符,考生是否对号入座,以及检查考生有无夹带违禁品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应制止非本考场的任何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四、进入考场后一位监考人员应在考前宣读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另一位监考人员可以启封试卷,清点份数、页数,做好发卷准备。试卷拆封后,如发现份数不够或不是该考场试卷,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认真核实应考、缺考人数,并作好记录。
六、监考人员对试卷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卷印刷文字不清楚或有漏页、空白页提出询问时,可当众说明,但不得解释题意。
七、发现考生有病,应由其中一名监考人员通知考室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去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八、监考人员要认真、严肃、集中精力,密切注意考场秩序。不得在监考期间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会客。
九、监考安排一旦确定,则不准随意换动;特殊情况须经考试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变更。
十、考试结束铃响,准时收齐试卷,检查考生是否把姓名、单位等填好,按一定的顺序订好,及时填写考场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