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中心教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教学设备设施包括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实验设备、放像机、电视机、示教室和实操场地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等。
二、所有教学设备归中心所有,具体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
四、教学设备设施的登记
1.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教学设备设施的登记台帐。
2.教学设备每年进行清点一次,由办公室(财务科)进行。
五.教学设备设施的使用
1.实施教学前应对教学设备设施进行认真调试,使之与教学需要相适应。
2.教学中需使用有关设备需提前说明并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使用,用完后立即归还,以免影响其他教师使用。
3.使用仪器设备前,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使用方法;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教学设备设施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使用。如因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任何仪器损坏,使用人必须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员,根据损失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4.重要的教学设备设施实行专人管理和使用。
5.建立教学设备设施使用卡以及使用情况登记制度。
六.教学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和更新
1.中心每半年进行一次教学设备设施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教学设备设施使用人(或保管人)要经常检查保管或使用的仪器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保修工作,确保仪器完好随时可用。
3.教学设备设施要做到帐、物、卡一致。
4.计算机、电视机、投影仪、放像机等仪器设备的维修应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对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维修记录。
6.教学设备设施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
7.有国家规定使用期的教学设备设施,要如期作报废处理。更新设备设施要符合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8.实操场地的一切附属设备设施要保持完好有效,要保持环境卫生。
七.损坏教学设备设施的赔偿
教学设备设施的非自然损坏或丢失,由设备管理部门确定直接责任人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属直接责任人故意行为的,按折旧后的价值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