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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提升运输行人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27 09:28 来源:煤矿安全网

煤矿提升运输行人安全管理规定

    杜绝和坚决制止井下工人违章行为,制定如下规定:

一、斜井提升规定:
1、主斜井提升巷严禁人员上下,所有出入井工作人员必须走回风井上下。
2、遇安全检查或检查、检测主提升机电设备,必须经井底井口、把钩互相取得联系,方可进行检查工作。
3、主提升井口必须挂有“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警示标志牌,
4、主提升井巷中,安装有电铃声和红绿灯指示,规定电铃声“一停”“二提”“三放”,红灯亮表示车在提升,绿灯亮表示车在停止。
     5、绞车房、井口房、井底打铃硐室专设有防爆电话。
     
     二、乘车规定:
1、听从跟车人的指挥,上下车不要拥挤,车没停稳或已发出开车信号都不准上车。开车前都必须挂好防护链或关上车门。
     2、人体及携带的工具,严禁露出车外。
3、人车行驶途中或尚未停稳时,严禁在车内站立和上下车,以免摔伤。
     4、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
     5、按车内定员人数乘坐,严禁超员挤坐。
6、车辆掉道时,乘车人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正常情况乘人不准乱发紧急停车信号。
     7、严禁在车辆行进中扒车、跳车。
     8、严禁乘坐空、重矿车。
     
     三、携带工具时注意事项:
1、井下工作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一定要妥善保管。锋利的工具刃口戴套,并朝着行进方向携带。注意与同行人保持一定的距离。
2、携带像钻杆、铁锹这样的长工具,乘人车时不得乱放。应放在合适的位置并用一只手抓住,另一只手抓扶手。乘坐带式输送机时,工具应顺长沿胶带运行方向放置,并用一只手抓牢工具的把柄。
     3、携带较长工具在井下行走时,禁止将较长工具斜扛在肩上。
    
    四、井下行走规定:
     1、作业人员在井下行走时要特别谨慎小心。
     2、入井人员经安全门,走人行绕道。
3、在运输巷行走时,禁止在两轨道中间行走;横过时,看清前后确认没有车辆通过时,才能横过;横过绞车道时,只有在提升绳停止不动时,才可横跨。
4、行在巷道拐弯处、岔道口、风门处时要止步观望,观察有无车辆接近。
     5、在回风巷行走,要走巷道中间,不要走巷道两侧。
6、在施工期间的斜巷行走或既提升又兼行人的材料道行走时要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7、在滚筒驱动的带式输送机巷或刮板输送机巷行走时,要走专门设置的过桥通道。
     8、看到巷道口订有栅栏或挂有警示牌的地点,严禁进入。
9、在巷道上方有人工作的地方穿过时, 应与上面的工作人员联系,请他们暂时停止工作,然后在通过。
10、漏煤眼和下料眼内不准行走。不准在漏煤眼下部停留。以上未述部分按规程规定的执行,严格执行以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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