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设备及材料出门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27 19:58
来源:煤矿安全网
1、矿属各单位及施工单位,拉出货物时必须到机电部门签发出门证并标明规格和数量。
2、设备材料出门必须持出门证,门岗留存,定期到机电科对帐。无出门证一律不准出门。
3、夜间生产急需或抢险急用的设备和材料,由矿值班领导签字后发放,第二天到机电部门补办手续。
4、各单位在办理出门证时必须有单位领导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使用地点和用途。
5、对于未办出门证,在门岗无理取闹者一次罚款50元,强行拉出者,根据情节轻重,严重者将车辆和货物一起扣押,并追究司机责任。
6、门卫人员根据签发的出门证,认真查对拉出的货物,发现与出门证不符者一律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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