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煤矿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27 20:00 来源:煤矿安全网

煤矿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凡影响二小时以内,影响产量1500吨及以下的机电事故,由当班队长,安检员组织有关人员追查,追查结果由安检员上报矿机电科和安检科各一份。
  2.发生二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的机电事故,由当班队长,工长组织有关人员追查,追查结果上报矿机电科和安检科。
  3.发生四小时以上的机电事故及损坏机电设备,机电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追查,追查结果上报矿。
  4.事故追查必须在当班或当天追查完毕,如遇特殊情况经机电科同意,第二天一定补追完毕,如果事故单位不组织追查,取消队长的当月安全奖。
  5.未遂事故,亦必须追查,情节严重的矿领导组织追查,对事故责任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6.对影响生产八小时以上和造成上万元财产损失或伤亡事故,安检科,机电科向矿呈报事故报告,矿要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追查,找出责任者。
  7.发生损坏机电设备的机电事故,矿机电科,队组必须参加追查,找出责任者,制定防范措施,按设备管理办法定出赔偿损失。
  8.每月追查事故所罚款数,统一由机电科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办理扣款手续,对于受奖者也由机电科报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办理奖励手续。
  9.各类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和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干部工人不接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