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设备保护接地管理制度
1、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和《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规定。
2、在36V以上的电气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来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3、井中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或无其他可供接地的护套如铅皮,铜皮等)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
4、接地网,接地极接地电阻的测定由洗煤厂、机运队负责所辖范围,每年雨季前组织测试。井下接地网的接地电阻由机运队电气组负责每季进行一次测试,并留有完整的测试记录。
5、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设备,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主接地极应浸入水仓中,主、副水仓必须各设一块。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中,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的地方。
6、地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
(1) 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 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 每个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 每个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要分别装设一个局部接地极。
(5) 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连接装置。
7、内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均通过接地用的连接导线直接与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或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套或橡皮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接地护套)相连接。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与连接在一起的所有电缆的接地部分,又均通过各接地导线同各局部接地极相连接,最后都直接汇接到主接地上,从而形成一个全矿内完整的不间断的总接地网。
8、内分区从井上独立供电者,可以单独在井下或井上设置分区的主接地极,但其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满足第20条之规定。
9、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上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供电。但专供井下架线电机车变流设备用的专用变压器不在此限。
10、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连接,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11、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12、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平方毫米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100平方毫米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毫米,断面不小于100平方毫米的镀锌扁钢。采区配电点及其他机电硐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50平方毫米的镀锌扁钢。
13、线,接地导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50平方毫米的镀锌铁丝或厚度不小于4毫米,断面不小于50平方毫米的镀锌扁钢。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平方毫米的裸铜线。
14、的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要定期进行防腐处理,1—2年应涂刷一次。
15、一个局部接地装置所测得的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超过2欧。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电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电缆芯线(或其它相当接地导线)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2欧。
16、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由设备专责维护工每班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并留有详细的记录。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和浸在水沟中局部接地极每年应提出水面检查一次,并测定其接地电阻值;主副水仓主接地极不但同时检查,必须保证一个工作。
17、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严禁送电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