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等级鉴定基本规定
瓦斯等级鉴定基本规定
一、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总体要求
矿负责制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实施方案,做好瓦斯等级鉴定的人员组织、仪器仪表准备、井下现场准备和数所据测定工作。
对于一矿二井或一矿多井的,按井下通风系统是否连通划瓦斯等级鉴定区域。若井下相通,按一个矿井进行瓦斯等级与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若井下不通,则按自然井分别进行鉴定。
集团公司负责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组织、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结果的初审,并形成意见上报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
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原则
(一)每年必须进行一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在矿井正常生产条件下进行。
(三)每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时间应选择在7~9月份。
(四)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必须在鉴定月的上、中、下旬各取一天(间隔十天)分三班或四班进行。
(五)定级点的确定以“矿井”测点的上、中、下三旬中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的最大值为定级点。
(六)矿井瓦斯等级的确定: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三条执行。
(七)在正常生产条件下,矿井的一个采区、煤层或工作面的产量不低于该区域计划产量的60%,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的采区或采煤工作面,该区域为高瓦斯区。
三、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仪器仪表要求
(一)精密数位气压计:测量范围83.6~114kpa,最小分度值10 kpa 。
(二)通风干湿温度计:测量范围-25~+50℃,最小分度值0.2℃。
(三)低速风表:测量范围0.15~5m/s。
(四)中速风表:测量范围0.4~10m/s。
(五)高速风表:测量范围0.8~25m/s。
(六)秒表:最小分度值1s。
(七)钢卷尺:测量范围0~5m,最小分度值1.00mm。
(八)光学瓦斯检定器:最小分度值0.02%。
(九)便携式数字瓦斯检定仪,最小分度值0.01%。
(十)其它法定计睛器具。
以上计量器具应通过检定,并确保在有效期内。
四、瓦斯等级鉴定前的准备工作
(一)根据矿井生产和气候的变化规律,确定瓦斯鉴定月份和鉴定日期。原则上取鉴定月各生产面均正常生产、各测点通风系统无重大变化的日期。
(二)确定等级鉴定测点布置、测定路线。测点布置原则:各采煤面进、回风流,瓦斯涌出量大于0.5m3/min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和所有煤及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矿井总进、总回风;一翼总进、总回风;各水平进、回风;各煤层进、回风;各采区进风、回风巷。所有测点均必须标注在矿井通风系统图上。
1、测点应分布在分风点或合风点前(或)后处测定,选在前方不得小于巷道宽度的3倍,选在后方不得小于巷道宽度的8倍。
2、需在巷道转弯处、断面变化大的地点选点时,选在前方不得小于巷道宽度的8倍。
3、测点前、后3m内巷道应支护良好,巷道内无堆积物。
(三)必须配备专用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光学甲烷检定仪、温度计、风表、秒表、皮尺等测量仪器仪表。所有仪表必须在强制检定有效期内,有条件送有关实验室进行校检。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在每次鉴定前均必须用标定气样进行标校和调零。光学甲烷检定仪在每次鉴定前均必须用校正仪进行标校,更换药管药品。
五、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数据采集
(一)大气物理参数测定
用精密数字气压计测量测点大气压力,用通风干湿温度计测量测点空气的干湿球温度。
(二)风速测量
用风速表测量测点风速,需要测定3次,取平均值,并填入风速测量表中。3次测量结果间的最大差值不得超过5%。否则,必须继续进行测量,并取相互差值小于5%的测量值平均,作为测量结果。
(三)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测量
用光学甲烷检定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仅测瓦斯)测定测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
在矿井(系统)总回风道内取样进行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分析。
(四)巷道断面积的测定
按测点的巷道断面形状,用钢卷尺测量并计算。
(五)瓦斯抽采量测量
鉴定之日,各处抽采地点的瓦斯抽采量每小时测定一次并将测定结果汇总。
(六)监控数据的应用
1、鉴定前,在具备条件地方安设风速探头,在各采掘面、采区回风道安设瓦斯探头,以监测瓦斯及风速变化情况。
2、鉴定之日,提取各采掘工作面瓦斯监测数据,以便对测定的数据进行校对。
六、测定资料整理
(一)测定结果计算
1、空气空气密度计算:
式中: ρ…空气密度,kg/m3;
P0…测点的大气压力,Pa;
φ…空气的相对湿度,%;
Pt…测点温度t℃时,空气的绝对饱合水蒸气压力;
t…空气温度,℃。
2、巷道断面和周长计算。
3、平均风速计算,每测点取3次实际风速值的算术平均值。
4、风量计算
Q=VSQ——风量, m3/min;
V——平均风速, m/min;
S——测点断面, m2。
5、瓦斯浓度计算
式中C CO2——校正后二氧化碳的浓度,%;
C0CO2——测点的实测二氧化碳浓度;
T——测点的绝对温度,K;
P——测点的大气压力,hPa。
7、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
QfCH4= Q×CCH4。QfCH4——风排瓦斯绝对量, m3/min;
Q——风量, m3/min;
CCH4——测点的瓦斯浓度。
QCH4= QFCH4 + QcQCH4——测点日平均绝对瓦斯涌出量, m3/min;QfCH4——测点日平均风排瓦斯绝对量, m3/min; Qc——测点日平均抽采量,(取鉴定日平均抽采量)m3/min。
8、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计算
QfCO2= Q×CCO2。QfCO2——风排二氧化碳绝对量, m3/min;
Q——风量, m3/min;
CCO2——测点的二氧化碳浓度。
QCO2= QFCO2 + QcQCO2——测点日平均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 m3/min;QfCO2——测点日平均风排二氧化碳绝对量, m3/min; Qc——测点日平均抽采量,(取鉴定日平均抽采量)m3/min。
9、瓦斯、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计算:
式中;q——相对涌出量, m3/t; QCH4(CO2)——绝对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 m3/min;t——鉴定地点月平均日产量,(t)。
(二)瓦斯鉴定资料计算和整理
1、对每一个测点,分上、中、下旬,按每天三班,每班测定的平均值计算出当天的CH4、CO2绝对涌出量(含抽采量)。
2、矿井分系统、采区、煤层计算出当天的CH4、CO2绝对涌出量(含抽采量)。
3、用上、中、下旬系统、采区、煤层一天的CH4、CO2绝对涌出量(含抽采量),计算出该系统、采区、煤层的相对瓦斯涌出量,产量按月平均日产量计算。
(三)资料整理要求
1、各测点三班测量值的误差,最大不得超过10%(鉴定期间内通风系统发生变化的除外)。否则,必须舍弃误差最大的测量值,该班的测量值以其余两个班测定值的平均值作为测量值。如果三班测量值相互间误差均超过10%,该测点应由其它人员在次日重新进行测定。
2、矿井总进风巷、主要进风巷、采区进风巷布置在有瓦斯涌出的巷道内时,计算矿井、一翼或采区绝对瓦斯涌出量时,不扣除其进风流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
3、计算各采煤工作面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绝对和相对涌出量必须扣除工作面进风流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
4、多个采区共享井下移动抽采泵排气端设在采区或主要回风巷内的,计算该采区绝对瓦斯涌出量应根据瓦斯抽放来源分别计入不同的采区。
5、鉴定月产量小于正常产量的80%时,要考虑到产量不均匀对瓦斯涌出量的影响,可重新选择月份进行鉴定。
6、所有抽放瓦斯分瓦斯来源计入各测点,抽采采空区瓦斯进行综合利用的瓦斯量可不计入矿井鉴定时瓦斯涌出量。
七、矿井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与煤尘爆炸性鉴定。
(一)生产矿井现生产区域所有煤层必须具备经国家授权单位对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各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报告。
(二)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由经国家授权单位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危险性进行鉴定。
八、报告文本规范事项
(一)版面格式(报告用电子版打印,并附电子版)
1、首页为文本审签。次页为目录。
2、文字说明,文字用Word、正文用四号仿宋体,A4纸纵向。
3、表格填写,表格用Excel、A4纸横向。
4、文本硬质封面。
(二)文本审签
编制人、通风负责人、矿井技术负责人、矿井负责人审签,
(三)具体要求
瓦斯等级鉴定表格、文字内容、瓦斯鉴定通风系统图、网络图:
1、按标准表样填写,不得自行更改表格内容。表格填写不得空项(如无此项内容,应注明“/”)。
2、文字内容要求语言简洁、条理清楚、内容全面、结论清晰。
3、瓦斯鉴定通风系统图按《规程》要求绘。必须使用电子版图。同时必须标注测点、风量、瓦斯涌出量。测点用直径2mm红色实心圆点标注,测点参数用直径2cm圆标注。(见样图)
4、网络图按绘制要求进行。主要有风道名称,风量、巷道风阻等参数。
九、瓦斯等级与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编写提纲
(一)矿井概况
矿井生产能力,鉴定月采掘布局、煤层自燃发火期、爆炸指数、自然瓦斯含量等基本情况。
(二)矿井“一通三防”灾害情况
鉴定年度矿井发生的各类“一通三防”灾害情况统计。
(三)瓦斯鉴定测定及工作安排
(四)瓦斯等级与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
(五)瓦斯来源分析
1、分煤层瓦斯情况分析。
2、分采区瓦斯情况分析。
3、采掘及其它瓦斯情况分析。
4、瓦斯抽采情况分析
(六)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各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
年度瓦斯鉴定报告中必须反映出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各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结果。
(七)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瓦斯治理需解决的问题。煤矿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八)瓦斯鉴定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