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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突管理规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31 09:31 来源:煤矿安全网

煤矿防突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 防止突出事故发生,确保采掘工作面防突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潘一矿防突管理规定》,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 一般防突规定
1、抽排区为我矿防突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防突措施的编制和日常防突管理工作。
2、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门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技术措施措施由抽排区编制,经有关单位会审签署意见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并要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时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
3、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能熟练使用;必须接受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熟悉突出的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
4、突出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严禁采用串联通风;突出区域的掘进工作面,在施工期间必须确保巷道的工程质量。
5、突出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落煤,严禁使用扒矸机出货。
6、突出危险区域的回采工作面投产前,必须对防突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由通风科牵头组织通风、抽排、调度、技术、机电、安监和生产单位进行,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移交生产。
7、突出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实行防突作业牌制,作业牌由抽排区负责发放。严禁无作业牌进行采掘作业。
8、防突员在工作面预测、检验后必须留下标记,并认真填写防突记录牌,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预测人、预测(检验)最大值,允许进尺距离,然后向矿调度所和通风调度汇报。调度所应及时将允许进尺情况通知有关单位。生产单位严格按允许进尺距离进尺,严禁超尺超掘,测气员、放炮员负责监督检查。
9、工作面采掘期间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采用钻孔钻屑指标法和瓦斯涌出初速度法。钻孔钻屑指标法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Sm为6Kg/m,K1m为0.5ml/(g·min1/2);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qm为4.0L/min。
10、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时,允许的进尺必须同时保证在巷道轴线方向留有不少于5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
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时,允许的推进进度必须同时满足留有不少于3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
11、突出预测指标超限时,防突员应立即收回防突作业牌并向调度所和通风调度汇报,由调度所通知生产单位施工排放钻孔或抽放钻孔。
12、近水平石门揭煤要采取渐进式揭煤法进行揭煤。
13、在采掘接替安排中,要优先选择无突出危险或突出危险性小的煤层作为保护层开采。
14、突出区域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并正常使用“三专两闭锁”装置,必须实行双局扇、双电源。
15、突出区域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设有专人检查维护,并有记录可查,杜绝失爆失保。
16、矿每月召开曹两次防突工作分析会;至少一次组织检查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 采掘工作面防突规定
1、巷道布置应避免造成应力集中。一个或相邻的两个采区中,在同一区段的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相向回采和相向采、掘的两个工作面,间距均不得小于100米;相向掘进的两个工作面,间距不得小于60米(被停头必须采取抽放或排放钻孔等措施)。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不得进入本煤层或临近煤层回采工作面的采动应力集中区,不得在应力集中区和地质构造复杂区贯通。
2、突出煤层掘进必须实行全断面一次起爆,炮后30分钟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放炮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或避难所内。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距迎头不得小于300米;采煤工作面的放炮地点在距工作面下出口不少于150米的进风流中。
3、采掘班队长每次进尺前后要详细观察工作面,迎头煤层结构、煤层厚度、顶底板岩性等地质变化情况和突出预兆,并及时向调度所及通风调度汇报,对于软分层厚度、煤层厚度变化15%以上,煤层结构紊乱,有地质构造变化等情况的必须立即停头,采取防突措施。发现有突出预兆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及时向调度所汇报。如果情况有变化未及时汇报,发生了事故,追究班队长的责任。
4、突出煤层回采工作面必须在上下风巷距工作面每隔100米左右施工一个避难峒室,硐室的位置应随工作面的推进向前挪移,硐室设置必须符合《防突细则》要求。
5、排放钻孔或抽放钻孔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清理好迎头遗煤,并在煤壁背好帮,加强迎头支护。排放钻孔及抽放钻孔的施工参数及质量必须符合防突措施的要求。
6、每次掘进工作面抽放钻孔施工,施工单位要及时汇报调度所安排管子工安装延接抽排管路。抽排区要对封好合好的钻孔及时进行抽放。
7、防突钻孔施工开始时,钻孔施工单位跟班班队长必须向矿调度所和通风调度回报开孔时间以及每小班施工钻孔的数量和每一钻孔的的孔深和打钻情况(如喷孔、夹钻等动力现象),调度所和通风调度应做详细记录。
8、迎头预测、措施孔都要做到挂线施工,定长定向作业,钻孔长度不够,方位与设计不符的报废重打,所有打钻参数都详细记录在钻孔施工记录表和防突措施牌板上。
9、抽放、排放钻孔施工完毕后,钻孔施工单位跟班班队长必须及时向调度所和通风调度汇报,同时要及时将钻孔施工原始记录表交抽排区保存,通风调度值班人员应记录下钻孔打完的准确时间,及时安排防突员按措施要求进行效果检验。
10、钻孔施工单位要详细记录钻孔施工情况、技术负责人要及时认真审查各茬钻孔施工记录报表,若施工过程中迎头有地质构造、煤层变化、喷孔、夹钻、顶钻等异常现象时,要及时将有关打钻资料、迎头情况报告总工程师、通风科、地测科、抽排区,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分析资料,采取相应补充调整措施。
11、排放钻孔施工完毕后,必须进行释放,释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抽放钻孔施工完毕后必须进行抽放,抽放时间不少于16小时,然后对排放钻孔或抽放钻孔进行效果检验。只有当检验指标小于临界指标时,防突员方可根据措施孔的深度确定允许掘进距离并将防突作业牌交给迎头班队长,准许按规定进尺,否则必须重新采取防突措施,直至检验指标降到突出临界指标以下为止。
12、综掘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割煤速度,必须割一棚架一棚,一次截深不得超过0.8m;炮掘工作面每炮进尺不大于1.6m,以减少瞬间新的暴露面,减缓瞬间瓦斯涌出量,以防诱导突出。现场安监员、测气员要严格掌握监督。
13、突出掘进工作面停工后恢复生产前必须由通风科牵头组织通风、抽排、技术、机电、安监、调度和施工单位等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验收,未进行验收或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复工。

第三章 石门揭煤防突规定
1、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必须在石门拨门前编制防突设计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石门掘至安全岩柱前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2、井巷揭穿突出煤层时,尽可能采用反向揭煤,并要先抽后揭,即按规定在揭煤处煤层中施工抽放孔进行抽放,直至瓦斯压力降至0.74MPa以下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揭煤。
3、开采突出煤层或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通风区必须在每个采掘工作面安设专职测气员。专职测气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测气员有权停止工作,并协助生产单位班队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同时向矿调度所和通风调度汇报。
4、井巷揭穿突出煤层或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都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震动放炮、远距离放炮,避难峒室、正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和隔离式自救器等。
(1)震动放炮
①震动放炮必须编制专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②震动放炮工作面必须建立独立可靠的回风系统。
③放震动炮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由救护队参加,放炮后至少经30min,由救护队人员进入工作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采取恢复送电、通风及排除瓦斯等具体措施。
(2)远距离放炮
①采用远距离放炮时,放炮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当巷道超过300m时,放炮地点应设在300m以外的避难峒室内。
②远距离放炮时,回风系统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有人工作的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放炮30min且巷道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验炮检查。
(3)避难峒室及压风自救系统
①工作面在掘进期间每隔50m必须按要求施工一个避难峒室。
②避难峒室内支护必须保持良好,并设有与调度所直通的电话。
③避难峒室里必须设有压风急救袋,其数量应根据迎头最多工作人数确定。生产单位要管理维护好压风自救系统,保证正常使用。抽排区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章 各单位职责
生产单位职责:
   1、掘进、开拓区队负责各自掘进工作面的所有抽放、排放钻孔施工工作,负责抽放钻孔的封孔合茬工作,以及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修改和补充完善工作。
   2、负责及时联系安装工区管子队延接瓦斯抽放管路。
   3、负责及时向调度所、通风调度汇报钻孔开钻和结钻时间及钻孔施工情况。
   4、负责责任范围内防突设施的安装与维护工作。
   5、负责在每茬钻孔施工完毕后及时填写、报批钻孔施工报表,并将钻孔施工原始记录表及时报抽排区。
   6、跟班班队长负责进尺后汇报煤层结构、煤层厚度、地质变化及突出预兆等情况。
   7、掘进工作面施工所需的钻机机电设备由钻孔施工单位领取、安装及日常维修,钻孔施工所需的机具、材料、封孔合茬材料由钻孔施工单位负责从物质供应部门领取。
   二、抽排区职责:
   1、抽排区要认真做好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抽放工作,经常检查瓦斯抽放系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保证系统可靠运转和瓦斯抽放效果。
   2、负责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工作,并确定每茬的允许进尺距离。
   3、负责防突作业牌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全矿采煤工作面顶板走向钻孔、顺层钻孔、工作面防突钻孔、底板抽排巷抽放钻孔、石门揭煤工作面抽放钻孔和其它特殊钻孔施工工作。
   三、通风区职责:
   1、负责在掘进工作面安设专职测气员。
   2、负责监督迎头钻孔施工情况。测气员要认真监督钻孔施工及封孔合茬工作,并在防突钻孔施工原始记录表上签字。对于钻孔施工、封孔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并向调度所和通风调度汇报。
   3、测气员要及时向调度所和通风调度汇报钻孔的开孔和终孔时间,钻孔施工深度,调度员认真作好记录工作。并由通风调度员及时将钻孔施工情况通知防突队。
   4、允许进尺距离到位后,测气员及时收回防突作业牌,上井后由抽排区领回保管。
   5、负责避难峒室隔离门的安设。
   四、其它单位职责:
   1、工资科验收队负责抽排区施工的各类钻孔的验收工作,并及时填报验收报表。
   2、调度所及通风调度负责认真记录各单位汇报情况。调度所负责安排管子队进行抽放管路的延接,通风调度负责将掘进进尺到位情况及时通知防突队。
3、通风科、技术科、安监处、抽排区有关人员及通风区测气员负责认真监督掘进、开拓巷道各项防突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有权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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