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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矿业集团副总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一通三防”责任制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31 09:44 来源:煤矿安全网

淮南矿业集团副总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一通三防”责任制

 

 

 

 

   
   
   
   
   
   
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
   一、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集团公司的“一通三防”和瓦斯综合治理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集团公司的“一通三防”安全理念、指令、规定的贯彻落实。
   三、参与“一通三防”和瓦斯综合治理的政策、规划、计划和技术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督促落实。
   四、负责组织审批按规定上报的“一通三防”各项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
   五、负责“一通三防”工程立项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一通三防”及瓦斯综合治理维简工程和装备计划,并督促落实。掌握“一通三防”装备、仪表的调拨和“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协助总工程师和安监局长定期开展“一通三防”检查,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建议。
   七、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一通三防”技术问题和隐患;参与现场“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或事故处理以及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八、参加集团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和安全检查,协助总工程师排查整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
   九、负责组织实施“一通三防”和瓦斯综合治理方面的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十、负责组织矿区通风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和每旬的通风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通风、瓦斯、煤尘等“一通三防”事故隐患,负责向矿(公司)提出处理意见,由矿(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实施。负责审签集团公司的“一通三防”各类报表。
   
生产、设计副总工程师
   一、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参与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二、督促矿井做好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集团公司的“一通三防”安全理念、指令、规定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三、参与矿区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四、组织审批按规定上报集团公司的设计规程措施时,要结合“一通三防”内容,并严格把关。
   五、参加制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季度计划编制。在组织审批矿井设计、水平廷深设计、采区设计时,必须考虑“一通三防”内容,并为“一通三防”工作和瓦斯综合治理创造良好条件。
   六、落实瓦斯治理,岩巷先行理念,积极探索岩巷快速掘进新技术。
   七、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反映和解决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技术问题和隐患;参与现场“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与事故处理和抢险。
   八、参与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基建、工程副总工程师
   一、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集团公司的“一通三防”安全理念、指令、规定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三、参与矿区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四、在组织审批集团公司新建矿井的基本建设、生产矿井技术改造的井巷施工设计、安全措施、特殊施工方案时,要结合“一通三防”内容,并严格把关。
   五、参加制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在组织编制年度、季度基建、开拓延深及矿井技术改造工程计划时,必须考虑“一通三防”内容,并为“一通三防”工作和瓦斯综合治理创造良好条件。
   六、落实瓦斯治理,岩巷先行理念,积极探索岩巷快速掘进新技术。
   七、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反映和解决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技术问题和隐患;参与新建矿井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与事故处理和抢险。
   八、负责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机电副总工程师
   一、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集团公司的“一通三防”安全理念、指令、规定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三、参与矿区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四、负责抓好井下安全供电、掘进通风“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主备扇自动切换”等装备系列化的技术管理工作。把好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关。
   五、负责通风、抽采、监控、注浆、注氮等系统的供电和连续安全运行的技术管理工作。
   六、参加制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在年度、季度装备计划编制时,必须考虑“一通三防”装备,为“一通三防”和瓦斯综合治理装备的安全运行创造良好条件。
   七、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反映和解决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技术问题和隐患。
   八、负责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的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
   一、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和瓦斯地质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集团公司的“一通三防”、瓦斯地质安全理念、指令、规定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三、参与矿区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四、在组织矿井地质、补充勘探设计、矿井重要测量工程设计方案、矿井地质报告及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方案编制和审查时,要充分考虑“一通三防”的需要。
   五、负责贯彻落实“瓦斯治理,地质是尖兵”的理念。负责组织编制矿区瓦斯地质技术工作规划、工程计划,瓦斯地质工作开展方案并督促实施。
   六、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反映和解决分管范围内的瓦斯地质工作的技术问题和隐患。
   七,负责瓦斯地质的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
   一、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资金投入。
二、负责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集团公司的”一通三防”安全理念、指令、规定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三、参与矿区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四、参与监督检查“一通三防”工程、维简、成本专项资金和奖励基金的落实情况。
   五、参与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瓦斯综合治理的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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