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机生产矿井(公司、项目部)副总工程师“一通三防”责任制
通风副总工程师
一、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技术工作。
二、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各项技术政策、指令、规定、措施等,协助总工程师把好五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查关、隐患排查处理关、安技措资金使用关)。
三、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等,提交矿务会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
四、组织审查“一通三防”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五、负责定期组织通风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一通三防”事故和隐患,负责提出处理意见,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组织实施。
六、掌握通风、抽采、防突、监控、防灭火、防尘等系统的装备和运行情况,以及“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安全仪器、仪表的购置和调拨。
七、审签“一通三防”各类报表。
八、负责组织实施“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采煤副总工程师
一、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责。
二、参与编制、审查、回采方面的“一通三防”规划、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编制、审批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把好中查关。作业规程措施应包括通风、防突、瓦斯管理、防火、防灭尘等安全措施。
四、负责贯彻落实“两同时一超前”,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做到布局合理,生产均衡,并充分考虑到瓦斯综合治理工程和工期安排。
五、协助采煤副矿长抓好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规格、质量管理、煤层注水、随采随灌、注氮等管理工作,督促区队、按预定位置收作采面,为封闭创造条件。
开拓、掘进副总工程师
一、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责。
二、参与编制、审查井巷等方面的“一通三防”规划、计划、措施,并贯彻落实。
三、负责组织编制、审批井巷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把好申查关。作业规程措施应包括通风、防突、瓦斯管理、防灭尘等安全措施。
四、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搞好井巷工程规格质量,严密观测巷道周边地质构造及变化,确保施工时的“一通三防”安全。
五、协助开拓、掘进副矿长,抓好开拓工程、生产准备工程、“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并保质保量地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机电副总工程师
一、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责。
二、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机电方面的“一通三防”规划、计划、措施并贯彻落实。
三、负责把好井下机电安装工程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关,电缆、器材等耐压、绝缘性能关,皮带等非金属制品的阻燃性能关。
四、协助机电副矿长,重点抓好井下安全供电、掘进通风供电等管理工作,并负责技术把关。
五、负责抓好矿井通风、抽采、注氮等系统的保养和安全连续运行,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
一、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和瓦斯地质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地质测量方面的“一通三防”规划、计划、措施并贯彻落实。
三、参与矿井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四、在组织矿井地质、补充勘探设计、重要测量工程设计、矿井地质报告及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方案编制、审查时。要充分考虑“一通三防”要要和瓦斯地质工程。
五、负责贯彻落实“瓦斯治理,地质是尖兵”的理念。负责组织编制,本矿(公司)瓦斯地质技术工作规划、工程计划和瓦斯地质工作开展方案。并督促实施。
六、负责瓦斯地质的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驻矿(公司)安监处主任工程师
一、在驻矿(公司)安监处长领导下,负责对全矿“一通三防”技术工作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各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技术政策和“一通三防”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
三、参与“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查与审批,并负责监督实施。
四、参与矿井(公司)所有的采掘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和单项工程设计、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的审查与审批,并负责监督实施。
五、参加矿井(公司)通风安全检查和“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处理,并对整改情况负责监督检查。